1. 文件依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35号)
2.补助对象:相对集中连片种植粮油作物面积30亩以上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 ,粮油规模种植主体水稻单产比上一年平均亩产高10%以上,油菜等其他粮油作物单产比上一年平均亩产高5%以上,
3.补助内容:集成应用新品种、新农药、新机具、新肥料、新技术等粮油“五新”。主要用于精量播种、精准条播等播种育秧流水线和暗化出苗室、旋耕机、碎土机、叉车、高性能插秧机、飞播机械、育秧(苗)大棚等有助于提高育秧(苗)效率、提升单产水平的设施装备购置,育秧盘、育秧基质、高氮高钾复合肥、商品有机肥、生物农药、“-喷多促”药剂等物化投入补助,以及社会化服务补助、测产验收等方面的支出。
4.补助标准:原则上用于肥料、农药等物化投入的补助金额不超过资金总额的40%,补助设施装备的资金未设施装备投资总额的80%。对水稻、油菜等规模种植主体每个补助最高不超过60万元。
5.申报程序:按照“主体自愿申报、乡镇审核上报、农业农村局择优选择、县乡镇联合验收、政府网上公示、拨付补贴资金”的流程进行。
咨询电话:0594-6728880(县农技站)
监督电话:0594-6728818(仙游县农业农村局)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乡镇公开链接
部门公开链接
省内导航链接
省、部委链接
乡镇公开链接
部门公开链接
省内导航链接
省、部委链接
网站标识码:3503220045 闽ICP备05007465号-1
闽公网安备 35032202000077
版权所有©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Copyright © 2006www.xianyou.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