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件依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35号)、《莆田市农业农村局 莆田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中央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莆农综〔2025〕82号)
2.补助(培训)对象: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农村领域生产、经营、服务的农民和返乡入员,主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乡村振兴骨干人员。
3.补助内容(资金用途):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付需求摸底、教师课酬、教材资料、场地租金、实践实训、异地培训、交流观摩、线上培训、证书制作、档案管理、农民集中培训的食宿、异地实训往返交通以及跟踪服务和总结评价等培训环节必需费用和验收费用。
4.补助(费用)标准:每人每天不超过350元。其中,在本县内培训(实训)每人每天260元,到本市内的其他县(区、管委会)培训(实训)每人每天300元,到本市之外培训(实训)每人每天350元。
5.申报程序:按照“选准学员、机构遴选、开班培训、县级验收、资金拨付”的流程进行。资金按培训实际验收通过人数拨付给项目承训单位。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乡镇公开链接
部门公开链接
省内导航链接
省、部委链接
乡镇公开链接
部门公开链接
省内导航链接
省、部委链接
网站标识码:3503220045 闽ICP备05007465号-1
闽公网安备 35032202000077
版权所有©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Copyright © 2006www.xianyou.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