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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9号)文件精神,我县2021年超额完成粮食面积约束性任务奖励1.62万元,用于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经县政府同意,制定《2022年仙游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请遵照执行。
仙游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2年仙游县粮食生产功能区
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为稳定我县粮食生产,提高粮食单产,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全县范围内建立水稻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为承担主体,示范推广水稻“五新”技术和绿色高质高效模式,促进水稻生产增产增收。
二、实施内容
1.建设水稻绿色高质高效生产示范片。优先选择已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田块,建设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重点做好优质稻新品种引进、试验和示范,水稻高产高效栽培、全程机械化生产、病虫绿色防控等技术和模式的集成示范椎广,实现粮食生产绿色提质增效。
2.示范推广“全环节”关键技术。推广整地、播种、管理、收获等各环节绿色节本高效技术。示范推广优质稻配套栽培、工厂化机播育秧、全程机械化生产、病虫绿色防控等增产增效、绿色生态技术。
3.开展“全过程”社会化服务。开展集约化统一育供秧、肥水管理、病虫防控、技术指导、机械作业(含深翻、播、插、防、收、烘等)、宣传推介仙游县优质稻米品牌等措施促进增产增效、节本增效、提质增效、全产业链发展增效。加大对水稻生产示范片建设的支持力度,引导农民恢复双季稻生产。
三、补助对象
符合政策要求的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
四、申报程序
1.自主申报。申报对象填写《仙游县2022年水稻集中育机插秧补助资金项目申报表》(附件1)、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并附有关证明材料,报送秧田所在地乡镇(街道)。
2.乡村核实。秧田所在地乡镇(街道)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调查核实,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实人员签字盖章后报县农业农村局。
五、资金使用范围
根据我县实际,奖励的1.62万元资金用于:
1.社会化服务补助:对新型经营主体开展水稻集约化统一育苗供苗服务给予补助,对育水稻机插秧2万盘以上5万盘(不含)以下,在享受市级补助基础上,给予叠加奖励补助2000元;育水稻机插秧达5万盘(含)以上的,在享受市级补助基础上,给予叠加奖励补助5000元。
2.粮食生产示范补助:开展2点旱稻品种引进试验,每个试验点给予补助1600元。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紧紧围绕主要目标和主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安排,加强跟踪调度,及时掌握实施进展,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县农业农村局主动做好优质稻良种、水稻机插秧叠盘暗出苗、水稻抛秧技术、水稻高产栽培技术等方面的技术指导服务。大力开展绿色增产模式攻关与示范,引导农民采取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科学施肥用药、推进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等综合措施,促进农民稳定增收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积极推进农机与农艺相结合,配套推广高产高效技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指导经营主体按规范合同文本要求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三)强化资金管理。切实加强项目监管,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并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严格资金使用范围,严禁截留、挪用和超范围支出,做到专款专用。
(四)严格项目验收。2022年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项目实行县级验收办法,建设内容于10月底前完成验收。验收时对项目补贴内容根据合同、资料、发票、图片等予以验收确认。
(五)抓好监督考核。加强跟踪调度,及时掌握实施进展,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项目完成后,县农业农村局应及时对当年的项目建设成效、资金使用、存在问题等情况进行分析,形成工作总结。
附件:1.仙游县2022年水稻集中育机插秧补助资金项目申报表
2.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附件1:
仙游县2022年水稻集中育机插秧补助资金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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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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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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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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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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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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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稻集中育秧地点 |
镇(乡) 村 组(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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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总育水稻秧 盘,其中:早稻: 盘,中稻: 盘;晚稻 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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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种秧(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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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服务秧(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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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申报验收时间 |
早稻: 月 日,中稻: 月 日,晚稻: 月 日。 |
申报补助资金: 万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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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目录 |
1.主体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主体应提供机插秧计划表(具体到村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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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承诺 |
本单位郑重承诺,表中所填报数据及提供附件材料真实可信,若有虚报或拆分申报,愿承担相应责任。 签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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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府 (街道办事处)意见 |
经核实,情况属实,同意上报。 经办人(签名):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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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管委会) 农业农村部门意见 |
经办人(签名):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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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项目实施方案
一、主体简介
二、建设内容
三、申请补助金额
四、建设期限
五、效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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