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鲤城街道办事处:
根据《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业行业“白名单”新一轮申报及2024年度监测工作的通知》(莆农综〔2025〕120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新一轮市级农业行业“白名单”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申报农业企业“白名单”应符合以下条件:
1.已列入我市市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2.无不良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到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为准;
3.运营正常,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4.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及安全生产要求。
二、申报材料
1.农业企业“白名单”申报表;
2.市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佐证材料;
3.在有效期内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
三、相关要求
1.请各乡镇(街道)积极通知辖区内的农业龙头企业。
2.请企业对照申报条件,填写《莆田市农业企业“白名单”申报表》(见附件),并附上述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11月20日前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信息中心(1105)。联系人:小黄;联系电话:0594-8296140。
仙游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14日
附件:
莆田市农业企业“白名单”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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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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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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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手机 |
(请填写手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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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联系电话/手机 |
(请填写手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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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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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申报意见 |
本企业郑重承诺,本企业所报材料属实。如有不实,本企业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申报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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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农业农村部门推荐意见 |
经审核,该企业符合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推荐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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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 审核意见 |
经审核,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所报材料属实,符合申报条件,同意申报。 审核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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