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以下行政处罚案件执法文书中提起行政复议救济期限“你(单位)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应当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仙游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更正为:“你(单位)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应当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仙游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其余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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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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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福建省梦金圆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
仙农(溯)简罚〔2025〕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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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仙游县大济水南文旦柚种植专业合作社 |
仙农(溯)简罚〔2025〕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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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仙游县游洋镇欣农农场 |
仙农(溯)简罚〔2025〕3号 |
仙游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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