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的有关决策部署,有序推进农业企业复工复产。根据《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文旦柚、甜柿销售补助的通知》(莆财农〔2021〕87号)、《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1年第四季度促复工稳生产惠民生工作的通知》(仙政文〔2021〕76号)文件精神,下达14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文旦柚、甜柿销售补助(其中市级资金100万元、县级资金40万元),帮助我县文旦柚、甜柿企业应对疫情,提振企业信心。经研究,制定《仙游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仙游县疫情防控期间文旦柚、甜柿销售补助资金使用方案》,具体如下:
一、度尾镇40万元。补助度尾镇组织开展5场文旦柚公益助农直播等宣传推介活动,其中聘请网红主播、购买直播流量等费用20万元;用于文旦柚销售期间用于街道路面氛围广告,场地、拱门租用等宣传费用10万;对文旦柚生产主体分发口罩酒精等疫情防控物资,用于安排文旦柚采摘人员每日免费核酸检测等费用10万元。
二、县供销社、中国邮政集团福建省仙游县分公司各3万元,共6万元。用于奖励县供销社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文旦柚、甜柿促销活动和奖励中国邮政集团福建省仙游县分公司在疫情防控期间对文旦柚、甜柿寄递费用进行减免。
三、文旦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销售补助64万元。对于全县种植文旦柚面积达100亩及以上且已投产(2018年及2018年以前种植)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补助,补助金额按照根据所有申报主体的申报总亩数平均分配。
四、台湾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30万元。用于开展甜柿销售宣传推介活动和甜柿主体销售补助,由台湾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出台具体分配及补助方案并落实。
请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单位加大补助政策宣传力度,认真组织落实。
附件:2021年仙游县疫情防控期间文旦柚销售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仙游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1年仙游县疫情防控期间文旦柚销售
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用于文旦柚、甜柿销售宣传,提高知名度,拓展销售渠道,避免产品滞销,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带来的影响,降低运输成本,提升主体销售能力,提高农民收入。
二、补贴内容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种植文旦柚面积达100亩(含)以上且已投产(2018年及2018年以前种植)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
(二)补贴标准
对于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给予一定的补贴,补贴金额根据所有申报主体的申报总亩数平均分配。
三、申报程序
1.自主申报
符合项目申请条件的文旦柚农业经营主体于2022年1月18日至1月30日前向辖区乡镇(街道)农业部门进行申报。申报需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两份报送所在乡镇的农业部门。
(1)文旦柚销售补助资金申请报告(见附件1);
(2)营业执照;
(3)开户许可证;
(4)土地承包及流转合同;
(5)文旦柚或甜柿基地面积数据实测图纸。
2.政策性审核
由各乡镇农业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政策性审核,填写《文旦柚销售补助资金申请情况汇总表》(附件2),于2022年2月9日前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各乡镇(街道)上报的申请补助情况确定补贴对象每亩补助金额。
3.核实拨付资金
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县财政局、乡镇农业部门人员进行实地抽查核实,相关乡镇农业部门依据核实结果,将《文旦柚销售补助申请资金统计表》(加盖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公章,见附件3)及相关材料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核拨补贴资金前将补贴对象、补贴资金等相关内容在县农业信息网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各乡镇(街道),由乡镇直补到户。
四、工作要求
各乡镇(街道)农业部门要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加大补助政策宣传力度。要认真审核把关,做好项目确认和报送工作。资金专款专用,对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的,按照法律法规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取消补贴资格,责令收回补贴资金。
附件:1.文旦柚销售补助资金申请报告
2.文旦柚销售补助资金申报情况汇总表
3.文旦柚销售补助资金申报统计表
附件1:
文旦柚销售补助资金申请报告
县农业农村局:
,现有种植文旦柚面积 亩,种植年份为 年,已投产,为降低因新冠疫情造成今年文旦柚销售的不利影响,保障企业正常运营,全面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特向贵局申请2021年文旦柚销售补助资金。
特此报告。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种植地点: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