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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鲤城街道办事处:
根据《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脱贫对象疫情防控相关物资补助资金的通知》(莆财农[2022]25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县脱贫对象疫情防控相关物资补助资金89.34万元,款列“21208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科目报支。经研究,现下达各乡镇(街道)脱贫对象疫情防控相关物资补助资金89.195万元(详见附件),专项用于脱贫村、脱贫对象疫情防控物资补助,确保打好疫情防控歼灭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余下0.145万元由县统筹用于2022年其他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支出。
一、疫情防控物资补助资金应用于疫情防控物资购买,不得直接补助给脱贫户个人,物资足额发放到位后补助资金仍有结余的,可由县统筹用于2022年其他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支出,确保年底前资金全部使用支出。
二、各乡镇(街道)要按照《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 莆田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的通知》(莆财农〔2021〕106号)文件要求,加强资金拨付、跟踪、监督、检查和管理,发现违规问题及时制止并报告上级财政、农业部门;对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财政项目资金的单位和个人, 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处理、处罚、处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要执行公告公示制度,按照“谁分配、谁公开,谁使用、谁公开,分配到哪,公开到哪”的要求,逐级做好公告公示工作。 县级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公告公示信息要保持长期公开状态。乡镇、村级和项目实施单位在乡镇政府、村委会或 项目实施地利用固定的信息公开栏等进行公告公示,公告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10天。
附件1:2022年脱贫对象疫情防控相关物资补助资金安排表
附件2:2022年脱贫对象疫情防控相关物资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仙游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2年脱贫对象疫情防控相关物资补助资金安排表
单位:万元
乡镇
脱贫村
脱贫对象
合 计
数量(个)
物资补助
金额
数量(人)
鲤城街道
—
202
0.606
鲤南镇
1
1103
3.309
4.309
赖店镇
1002
3.006
盖尾镇
1605
4.815
5.815
郊尾镇
815
2.445
3.445
枫亭镇
806
2.418
园庄镇
2
1468
4.404
6.404
榜头镇
1892
5.676
钟山镇
4
933
2.799
6.799
游洋镇
7
940
2.82
9.82
石苍乡
318
0.954
4.954
龙华镇
920
2.76
6.76
书峰乡
684
2.052
4.052
社硎乡
797
2.391
6.391
菜溪乡
3
442
1.326
4.326
大济镇
1307
3.921
4.921
度尾镇
1253
3.759
4.759
西苑乡
578
1.734
4.734
合计
38
17065
51.195
89.195
备注:上述脱贫对象人数,截止3月25日数据。
附件2:
2022年脱贫对象疫情防控相关物资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项目单位
产出指标
效益指标
脱贫村疫情防控
物资补助标准
脱贫对象疫情防控
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1:脱贫村、脱贫对象
疫情防控
指标2:资金 使用重大违规 违纪问题
30元/人
脱贫村、脱贫对象疫情防控能力提升
无
1万元/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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