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PT01120-0600-2022-00054
  • 发文机关: 县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2022-12-06
  • 发文字号: 仙农〔2022〕126号
  • 标    题: 仙游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乡村“五个美丽”建设奖补资金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2-12-06
  • 有 效 性: 有效
仙游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乡村“五个美丽”建设奖补资金的通知
仙农〔2022〕126号
时间:2022-12-06 09:13

 

 

乡镇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乡村建设“五个美丽”创建活动的方案>的通知》(闽委振兴办〔2022〕3号)、《中共莆田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乡村建设“五个美丽”创建有关工作的通知》(莆委振兴办〔2022〕8号)精神,研究并报县政府同意下达2022年乡村“五个美丽”建设奖补资金176万元款列21208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科目报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乡镇要按照《中共仙游县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乡村建设“五个美丽”创建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委振兴办〔2022〕4号)要求,紧盯任务目标,统筹整合资源,发挥奖补资金效益,积极引导社会投入,着力创建培育一批叫得响、推得开、立得住的乡村建设典型示范,切实让群众在乡村建设中收获更多的幸福感。

二、乡镇要紧盯任务目标,保证完成2022年乡村“五个美丽”建设任务。

三、各乡镇要按照仙游县财政局 仙游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仙游县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226号)文件要求,加强资金拨付、跟踪、监督、检查和管理,发现违规问题及时制止并报告上级财政、农业部门;对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财政项目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处理、处罚、处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要执行公告公示制度,按照“谁分配、谁公开,谁使用、谁公开,分配到哪,公开到哪”的要求,逐级做好公告公示工作。

 

附件12022年乡村“五个美丽”建设奖补资金绩效目标表

附件2仙游县2022年度乡村“五个美丽”建设奖补资金项目补助清单

 

 

 

 

                          仙游县农业农村   

                       2022126 

 

 

 

 

(此件主动公开)

 

 

 

 

 

 

 

 

1:

2022年乡村“五个美丽”建设奖补资金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乡村“五个美丽”建设活动

主管部门(单位)名称及部门预算编码

仙游县农业农村局

补助区域

项目相关乡镇

资金情况

元)

 资金总额:

176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76万元

    其他资金

 

总体

目标

    按照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署,以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为目标,以美丽乡村庭院、美丽乡村微景观、美丽乡村小公园(小广场)、美丽田园、美丽乡村休闲旅游点“五个美丽”创建为抓手,培育一批乡村建设典型示范,提升乡村生产、生活、生态建设水平。

绩效

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解释

项目乡镇

目标值(个)

产出

指标

数量指标

扶持美丽乡村微景观创建

反映美丽乡村微景观创建数量

各乡镇

每个建制村每年创建1处以上美丽乡村微景观(309个)

扶持美丽乡村小公园创建

反映美丽乡村小公园创建数量

各乡镇

每个乡镇每年创建3个以上美丽乡村小公园(小广场)。

 

扶持美丽田园创建

反映美丽田园创建数量

各乡镇

平均每个乡镇每年创建1片以上美丽田园,有条件的建制村4年内创建1片以上美丽田园。

 

扶持美丽乡村休闲旅游点创建

反映美丽乡村休闲旅游点创建数量

各乡镇

全县每年创建5以上四种类型的美丽乡村休闲旅游点。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反映乡村“五个美丽”建设奖补资金使用规范性

有关乡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奖补村村民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

反映“五个美丽”建设奖补乡村项目满意度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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