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PT01120-0600-2023-00028
- 发文机关: 县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2023-10-07
- 发文字号: 仙农〔2023〕80号
- 标 题: 仙游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省级设施农业温室大棚灾后重建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3-10-07
- 有 效 性: 有效
各有关乡镇:
为进一步做好“杜苏芮”台风后农业恢复重建工作,减轻灾害影响,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杜苏芮”台风后农业恢复重建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3〕108号)、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的通知》(莆财农〔2023〕6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3年仙游县省级设施农业温室大棚灾后重建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仙游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3年仙游县省级设施农业温室大棚灾后重建项目实施方案
为全面完成莆田市财政局、莆田市农业农村局下达设施农业温室大棚灾后重建项目建设任务,提升我县农产品种植基地设施化水平,根据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的通知》(莆财农[2023]68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县设施农业温室大棚损毁重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以尽快恢复我县农产品生产为重点,支持符合重建政策要求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涉农中小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温室大棚灾后重建工作,恢复正常农业生产。
二、扶持政策及补助范围
按照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杜苏芮”台风后农业恢复重建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3]108号)文件精神,此次因“杜苏芮”台风倒塌的各类设施农业温室大棚,按照省定六类标准进行重建(原则上要求原址重建)的,起补面积不限,享受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补助政策,省级分担部分按现行标准不高于2倍给予补助。享受补助的重建温室大棚,在耕地上的要用粮油、蔬菜、食用菌(不破坏耕作层)种植,且经营主体必须承诺每年种植一季粮食作物;在非耕地上的要用于粮油、蔬菜、食用菌、果树、中草药种植;其他清形不予补助。使用废旧管材建设的设施农业温室大棚不予补助。经县政府研究批复,市级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用于温室大棚灾后重建资金310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及补助范围具体如下:
(1)智能温室省级财政补助16万元/亩;
(2)智能温控大棚一省级财政补助8万元/亩(其中未配备外遮阳系统的智能温控大棚一基本补助标准为 6.4万元/亩)、智能温控大棚二省级财政补助3.2万元/亩;
(3)温室大棚一省级财政补助1.6万元/亩,温室大棚二省级财政补助1.2万元/亩,温室大棚三省级财政补助0.8万元/亩。
三、补助对象、方式及条件
补助对象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涉农中小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省市工作部署,2023年7月底—8月初,共收到由乡镇审核上报的受台风“杜苏芮”影响需重建温室大棚经营主体29家,倒塌面积838.48亩(详见附件1)。
补助方式采取“预算管理、先建后补、先来后到、按标补贴”方式,上述名单内的各农业经营主体申请—建设—建成后,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经县级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合格后,向实施对象兑现补助资金。
四、项目申报要求
请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按照重建大棚汇总表清单,积极组织所在辖区内符合条件拟重建的受灾经营主体开展申报工作,申报时间:2023年10月8日—10月16日。在组织申报时,需要求相关申报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1)福建省设施农业大棚补贴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见附件2);
(2)工商营业执照;
(3)建设大棚的土地承包或流转合同复印件;
(4)2023年仙游县设施农业温室大棚重建财政补助项目承诺书(见附件3);
(5)受灾大棚倒塌测绘图等材料(含现场平面图、所在位置经纬度、受灾大棚棚数及面积、受灾大棚倒塌照片等)。
五、项目组织保障
1、加强领导,强力推动。成立仙游县2023年省级设施农业温室大棚灾后重建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由农业农村局吕清水局长任组长,陈国庆副局长任副组长,项目推进工作由农业农村局蔗麻站具体负责(见附件5)。通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推动项目实施管理工作。
2、项目审核,从严把控。由县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组织项目实施工作,项目建设单位填报福建省设施农业大棚补贴项目申报书,项目建设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对项目建设用地落实、项目建设必要性、项目建设单位经济实力等项目申报前置信息提供必要的建议及意见,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对申报信息进行核实,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将综合评估讨论后,按程序形成拟建设项目报告请示县政府,待县政府批准后,各项目建设单位应在项目确定之日起1个月内动工建设,且项目竣工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23年11月底。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开工或逾期未完成既定建设目标,县农业农村部门将及时对滞后项目进行汇总调整,并形成新项目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以保证项目整体完成进度。
3、项目公示,公开透明。本项目实行两次公示制度。即由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按照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建设单位初步确认后,在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上将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内容、补助金额等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七天);项目建设通过验收后,将验收合格的补贴项目具体情况,在项目所在地村委会公开栏进行公示(七天)。
4、项目验收,严格把关。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在自查验收完全符合要求的基础上,向县农业农村局申请项目验收,后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核实,以省农业农村厅《2020年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补贴类型与建设标准》(见附件4)为主要依据,采取实地测量、核对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等措施,逐一完成现场验收工作,确保项目建设符合省定标准。
附件:1、受台风“杜苏芮”影响需重建温室大棚汇总表
2、受台风“杜苏芮”影响需重建温室大棚项目申报书
3、2023年仙游县设施农业温室大棚重建财政补助项目承诺书
4、2020年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补贴类型与建设标准
5、关于成立仙游县2023年省级设施农业温室大棚灾后重建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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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受台风“杜苏芮”影响需重建温室大棚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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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实施主体名称 |
联系人及电话 |
重建地点 (乡镇+行政村+自然村) |
建设大棚类型 |
倒塌面积(亩) |
预计重建面积 (亩) |
省级资金需求 (万元) |
备注 |
种植农作物 |
是否耕地 |
|
1 |
仙游县豆皇农业有限公司 |
陈淑华13******392 |
西苑乡凤山村墓前 |
温室大棚三 |
40 |
35 |
17.5 |
未享受补助 |
西红柿 |
耕地 |
|
2 |
仙游县榜头镇爱珠家庭农场 |
黄爱珠18******156 |
榜头镇何麓村 |
温室大棚一 |
2 |
2 |
2 |
水稻、丝瓜、草莓 |
耕地 |
|
|
3 |
仙游县龙华建华生态农场 |
林敏15******222 |
龙华镇建华村 |
温室大棚一 |
21 |
21 |
21 |
拟种食用菌(上季种西瓜) |
耕地 |
|
|
4 |
垠润(莆田)农业有限公司 |
严生仁13******848 |
游洋镇梧椿村 |
温室大棚一 |
12 |
12 |
12 |
原为莆田无疆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
蔬菜 |
耕地 |
|
5 |
仙游县利众农林果种植专业合作社 |
陈清福13******599 |
枫亭镇溪北村 |
温室大棚一 |
28 |
28 |
28 |
葡萄 |
耕地 |
|
|
6 |
仙游县枫亭镇龙睛葡萄种植基地 |
许瑞钦13******743 |
枫亭镇东宅村 |
温室大棚一 |
10 |
10 |
10 |
葡萄 |
耕地 |
|
|
7 |
枫亭镇山头村苏则生葡萄园 |
苏则生13******486 |
枫亭镇山头村杨厝69号 |
温室大棚一 |
10 |
10 |
10 |
葡萄 |
耕地 |
|
|
8 |
枫亭镇和平村顶厝郑正乐葡萄园 |
郑正乐 18******506 |
枫亭镇和平村顶厝 |
温室大棚一 |
15 |
13 |
13 |
未享受补助 |
葡萄 |
耕地 |
|
9 |
枫亭镇義萍家庭农场 |
李玉萍13******729 |
枫亭镇开发区海橡路口葡萄园 |
温室大棚一 |
10 |
10 |
10 |
葡萄 |
耕地 |
|
|
10 |
赤诚县福裕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彭远水13******336 |
鲤南镇象林村下新 |
温室大棚一 |
30.24 |
30.24 |
30.24 |
原为利农农业技术(仙游)有限公司龙华基地种植 |
蔬菜 |
耕地 |
|
11 |
仙游县度尾镇圣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吴寿攀 15******928 |
度尾镇圣山村 |
温室大棚二 |
2 |
2 |
1.5 |
火龙果 |
耕地 |
|
|
12 |
下洲李吓妹农场 |
陈碧清13******785 |
度尾镇下洲社区 |
温室大棚一 |
2 |
2 |
2 |
未享受补助 |
丝瓜 |
耕地 |
|
13 |
福建众兴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杨正禹 15******668 |
度尾镇帽山村 |
温室大棚一 |
10 |
10 |
10 |
火龙果 |
耕地 |
|
|
14 |
仙游县度尾镇度峰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
余凡 18******988 |
度尾镇度峰居委会 |
温室大棚一 |
350 |
350 |
350 |
原为利农农业技术(仙游)有限公司度尾基地种植 |
蔬菜 |
耕地 |
|
15 |
莆田市禾嘉果业有限公司 |
何劭 13******913 |
度尾镇云水村陈边组 |
温室大棚一 |
0.27 |
0.27 |
0.27 |
文旦柚育苗 |
耕地 |
|
|
16 |
福建省仙游县度尾仙溪果业专业合作社 |
刘坤泳13******698 |
度尾镇湘溪村 |
温室大棚一 |
20 |
20 |
20 |
文旦柚 |
林地 |
|
|
17 |
仙游县度尾镇潭边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
黄培兵 13******444 |
度尾镇潭边社区 |
温室大棚一 |
30 |
30 |
30 |
原为利农农业技术(仙游)有限公司度尾基地种植 |
蔬菜 |
耕地 |
|
19 |
莆田市紫圆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陈亚平18******099 |
钟山镇朗桥村新厝 |
智能温室 |
1.3 |
1.3 |
6.5 |
花卉 |
耕地 |
|
|
20 |
莆田市群英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蔡志敏13******656 |
钟山镇西林村南山 |
智能温室 |
2 |
2 |
20 |
食用菌 |
耕地 |
|
|
21 |
莆田市兴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
严生仁 13******848 |
钟山镇南兴村 |
温室大棚一 |
30 |
30 |
30 |
原为利农农业技术(仙游)有限公司钟山基地种植 |
蔬菜 |
耕地 |
|
22 |
莆田市国益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傅智盛13******666 |
赖店镇罗峰村祠堂仔 |
智能温室 |
19 |
19 |
190 |
水果 |
耕地 |
|
|
23 |
仙游县凯农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 |
彭国泗13******135 |
赖店镇张埔村田中央 |
温室大棚一 |
105 |
105 |
105 |
蔬菜 |
耕地 |
|
|
24 |
福建万果当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张丽金17******665 |
赖店镇歧山村张坑 |
智能温控二 |
18 |
18 |
36 |
青枣 |
耕地 |
|
|
25 |
福建省意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张靖18******233 |
赖店镇罗峰村洋面 |
温室大棚一 |
2.42 |
2.42 |
2.42 |
蔬菜 |
耕地 |
|
|
26 |
福建省意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张靖18******233 |
赖店镇罗峰村洋面 |
温室大棚二 |
5.25 |
5.25 |
3.94 |
蔬菜 |
耕地 |
|
|
27 |
仙游县绿源农民专业合作社 |
傅章珊19******899 |
赖店镇龙兴村白马 |
温室大棚一 |
20 |
20 |
20 |
蔬菜 |
耕地 |
|
|
28 |
莆田市农家惠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石志高13******755 |
盖尾镇石马村后郑 |
温室大棚三 |
32 |
32 |
16 |
葡萄 |
耕地 |
|
|
29 |
仙游县盖尾镇石素莲果树种植园 |
刘连群15******433 |
盖尾镇斜尾村后兄 |
温室大棚三 |
11 |
11 |
5.5 |
葡萄 |
耕地 |
|
|
合计 |
838.48 |
831.48 |
1002.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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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受台风“杜苏芮”影响需重建温室大棚项目
申 报 书
(格式)
申报经营主体: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E-mail:
所在县农业农村部门: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E-mail: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4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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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经营主体 法人代表或户主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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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万元) |
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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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
具体建设地点(乡镇行政村、自然村)、经纬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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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及帐号、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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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亩) |
总投资(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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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建设规模(亩) |
何时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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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开工时间 |
建设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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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贴大棚类型 |
申请补贴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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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贴标准(元/亩) |
申请补贴总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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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 |
是否在“一区两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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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申报经营主体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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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主体基本情况、土地承包或流转面积与期限、项目区面积、拟种植作物或栽培食用菌、注册商标情况、“三品”认证情况、申请前已建设大棚情况、种植经营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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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拟实施建造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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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与农民利益联结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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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说明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方式、合同签订、让农民受益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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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经营主体 |
申报经营主体对申报项目真实性负责。 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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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府 意见 |
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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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意见 |
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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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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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申请实施主体属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需盖公章。
2.此表除报省外,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乡镇政府、实施主体各存一份。
3.一张表格填写一个大棚类型。
附件3:
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补贴类型与建设标准
符合省定条件的各类新建温室大棚主要类型范围为智能温室、智能温控大棚一、智能温控大棚二、温室大棚一、温室大棚二、温室大棚三等六类,以及经专家评审认定达到相应省定标准的多样化棚型温室大棚。具体各类型建设标准如下:
(一)智能温室补贴建设标准:高度不低于4.8m,肩高不低于4m。玻璃温室主立柱不少于120×60×3mm;阳光板温室主立柱不少于50×100×2.5mm。主立柱柱距不大于4m。桁架不少于60×40×2mm 或 50×50×2mm。纵梁、横梁方管不少于50×50×2mm。水槽黑板加工成型再热浸镀锌或热浸镀锌板冷弯成型,壁厚不少于2.5mm,水槽可代替肩部纵梁(肩管)。主要材料采用热浸镀锌管,并经防老化、耐腐蚀处理,现场组装不经焊接工艺。覆盖材料为玻璃或聚碳酸酯板(阳光板),其中屋顶为钢化玻璃或高质量阳光板。配套电动遮阳、自动控温、通风、增湿、自动水肥、电气控制等系统。
(二)智能温控大棚一补贴建设标准:棚体高度不低于4.6m,肩高不低于3m。主立柱方管不少于80×60×2mm或50×100×2mm,柱距不大于4m。拱管圆管不少于32×1.5mm,纵梁、横梁方管不少于50×50×2mm或60×40×2mm。大棚四周主立柱间增设副立柱,主立柱采用不少于50×50×60cm点式独立基础。水槽壁厚不少于1.5mm,水槽可代替肩部纵梁(肩管)。主要材料采用热浸镀锌管,现场组装采用螺栓紧固。配套自动开天窗或湿帘风机或其他降温系统,配备电动遮阳系统、自动水肥一体化设施。
(三)智能温控大棚二补贴建设标准
1. 类型一:肩高不低于3.5 m,顶高不低于5 m。立柱圆管不少于114×2.5mm热浸镀锌钢管或外径不少于90×90mm方型水泥柱,柱距不大于6 m。三角屋架上弦梁不少于40 ×40×3mm角钢,下弦梁不少于50 × 50×4mm角钢。檩条不少于100×1.2mm。主立柱采用不少于50×50×60cm点式独立基础。屋面采用覆盖隔热屋面板或保温膜加遮阳网。配套(以下三选一):四周采用一膜一网覆盖,配套自动开天窗或湿帘风机或其他调温系统;保温阻燃隔热板,配置制冷机组;墙体阻燃泡沫板,屋顶配置风球。以上组装配件中的焊接件全部采用先焊接并经防腐处理,现场组装采用螺栓紧固。
2. 类型二:肩高不低于3 m,顶高不低于4 m。四周墙裙采用砖体(混凝土)圈梁厚不少于150 mm,高不少于400 mm(含地下100 mm);或拱管底部采用水泥浇筑,外径不小于200 × 200mm。拱杆圆管不少于32×1.5mm热浸镀锌钢管。纵拉杆圆管不少于25×1.4mm热浸镀锌钢管。配套顶部和四周采用一膜两网或两膜两网或两膜一被,卷帘装置,配套自动开天窗或湿帘风机降温或制冷机组或其他降温系统。以上组装配件中的焊接件全部采用先焊接并经防腐处理,现场组装采用螺栓紧固。
(四)温室大棚一补贴建设标准
1. 类型一:棚体高度不低于3.5m,肩高不低于2m。立柱方管不少于60×40×2mm或50×50×2mm;圆管不少于60×2mm,柱距不大于3m。肩管方管不少于40×40×1.8mm;圆管不少于47×1.8mm。拱管圆管不少于32×1.5mm;其中棚宽跨度6 m的不少于25×1.5mm。
2. 类型二:棚体高度不低于3.5m,肩高不低于2m。水泥立柱外径不少于110×110mm,柱距不大于3m。肩管方管不少于40×40×1.8mm;圆管不少于47×1.8mm。拱管圆管不少于32×1.2mm或不少于25×1.4mm。
两类型主要材料均采用热浸镀锌管。组装配件中的焊接件先焊接并经防腐处理。现场组装采用螺栓或M5自攻螺栓紧固。水槽可代替肩部纵梁(肩管)。配套水肥一体化设施。
(五)温室大棚二补贴建设标准:棚体高度不低于3.5m,肩高不低于2m。立柱方管不少于40×40×2mm,圆管不少于47×2mm,其中棚宽跨度6 m的圆管不少于42×2mm;水泥立柱外径不少于100×100mm。柱距不大于3m。肩管方管不少于40×40×1.5mm,圆管不少于40×1.5mm。拱管圆管不少于25×1.2mm,其中棚宽跨度6 m的不少于22×1.2mm。主要材料均采用热浸镀锌管。组装配件中的焊接件先经焊接并经防腐处理。现场组装采用螺栓或M5自攻螺栓紧固。水槽可代替肩部纵梁(肩管)。配套水肥一体化设施。
(六)温室大棚三补贴建设标准:
1. 类型一:棚体高度不低于3m,肩高不低于2m。立柱圆管不少于47×1.8mm;水泥立柱外径不少于90×90mm。立柱间距不大于3m。纵梁圆管不少于40×1.8mm。拱管圆管不少于20×1.2mm。主体骨架与地面接触的材料采用热浸镀锌管。直接焊接的焊点必须满焊且做防锈处理。现场组装采用螺栓或M5自攻螺栓紧固。水槽可代替肩部纵梁(肩管)。配套喷灌或滴灌或其它节水灌溉方式。
2. 类型二:棚体高度不低于2.5m,棚宽一般6-9m。棚宽7m以下的拱管不少于25×1.2mm;棚宽大于7m的拱管不少于32×1.2mm。顶纵向拉杆不少于20×1.2mm。拱管间距不大于1.2m。棚头棚尾两侧各一根不少于25×1.2mm斜拉撑。材料采用热浸镀锌管。配套喷灌或滴灌或其它节水灌溉方式。
附件4
2023年仙游县设施农业温室大棚重建
财政补助项目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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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内容 |
1、开展项目申报时,我单位将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2、我单位申报的项目建设内容,未在其他财政补助项目中获得过补助。如我单位获得项目建设资格,项目建设内容将不再列入其他财政补助项目的补助内容。 3、我单位项目承建用地,审批手续齐全,程序合法,符合建设要求。 4、我单位承诺在耕地上重建的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要用于粮油、蔬菜、食用菌(不破坏耕作层)种植,且每年至少种植一季水稻等粮食作物;在非耕地上重建的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要用于粮油、蔬菜、食用菌、果树、中草药种植。 5、我单位将积极筹集承建项目资金,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于2023年11月前完成项目建设,逾期未完成造成补助资金被收回,我单位自行承担责任。 6、我单位对项目实施的真实性负全责。 7、申报经营主体性质为合作社的,单位应承诺对组织成员负责,按经营收入分红到位,无弄虚作假。 以上承诺内容均完全属实,若有弄虚作假、违反承诺,我单位愿意承担所有责任,并全数退还财政补助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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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方 |
项目实施单位法人签字: 项目实施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5
关于成立仙游县2023年省级设施农业温室大棚灾后重建项目工作领导小组通知
局属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杜苏芮”台风后农业恢复重建工作,减轻灾害影响,根据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的通知》(莆财农〔2023〕68号)文件精神,决定成立仙游县2023年省级设施农业温室大棚灾后重建项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吕清水(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 组 长:陈国庆(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技术负责人:王铁君(县农业农村局蔗蔴站站长)
技术指导员:罗冰清、张素红
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认真做好项目实施的指导服务,指导和监督项目实施;认真做好项目进度和竣工验收;及时组织开展项目实施绩效评价,向上级部门报送项目实施工作和考评结果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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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322020000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