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PT01120-2101-2024-00034
- 发文机关: 县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2024-10-23
- 发文字号: 仙农〔2024〕106号
- 标 题: 关于实施2019年-2023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工程设施灾毁保险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4-10-28
- 有 效 性: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财政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田设施保险工作的通知》(闽农建〔2023 〕7号)等文件精神,为巩固仙游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果,创新筹集高标准农田设施灾后重建资金,高效解决工程设施灾毁修复问题,我局已于2023年10月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仙游支公司签订保险协议,将2019年至2022年立项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部工程设施列入灾毁保险范围,并印发《关于实施高标准农田项目工程设施灾毁保险方案的通知》仙农综〔2023〕135号(详见附件1)。
为进一步扩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保险覆盖面,坚持每年滚动增加新项目列入保险范围,今年,我局将2023年度立项的9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列入保险范围,9个项目建设规模1.46万亩,财政投资3729万元。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县2019年至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设施灾毁保险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保险范围
2019年至2023年农业农村部门立项实施的85个项目,总建设规模11.8501万亩,项目清单详见附件2.
二、投保人及被保险人
投保人:仙游县农业农村局;
被保险人: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保险期限
本次签订的保险期限为1年,2024年10月起实施;
四、理赔流程
参照仙农综〔2023〕135号方案实施;
五、其他
根据去年一年的保险方案实施情况,各乡镇在政策宣传、主动排查等方面,存在不足,缺乏主动性,政策宣传不到位、不深入、不全面,未能充分利用好这一金融手段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
一是要求各乡镇务必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高标准农田项目建后管护工作的重视,切实应用好保险服务。采取多渠道、通过不同形式加大保险政策宣传力度,确保政策覆盖到项目区、到项目村、到受益群众,不断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二是镇村要加强管护工作监督力度,督促管护人员积极开展田间巡逻等具体工作,项目区设施发生灾毁时,要第一时间与保险公司对接开展定损、理赔等工作,及时开展灾后修复。
附件:1.《关于实施高标准农田项目工程设施灾毁保险方案的通知》(仙农综〔2023〕135号)
2.2019-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清单
仙游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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