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PT01120-2101-2025-00033
- 发文机关: 县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2025-08-22
- 发文字号: 仙农〔2025〕88号
- 标 题: 仙游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拨《仙游县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公共空间)提升补助)》资金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5-08-22
- 有 效 性: 有效
游洋镇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31号)文件精神,现下拨游洋镇天马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公共空间)提升补助资金 50万元,用于支持游洋镇天马村提升人居环境品质。请游洋镇督促项目实施,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加快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同时加强资金管理,及时完成项目验收、结算,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项目结余资金及时上交县财政。
附件:1.仙游县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公共空间)提升补助)资金实施方案
2.2025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公共空间)提升资金分配情况表
3.2025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公共空间)提升资金绩效目标表
4.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公共空间)提升)资金项目汇总表
仙游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22日
附件1
仙游县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公共
空间)提升补助)资金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加快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31号)、《福建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闽乡振指导函〔2025〕20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资金使用范围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公共空间)提升补助资金主要支持补齐必要的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提升乡村公共空间建设水平,每个行政村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不得用于大拆大建、“面子工程”、盲目造景、“门墙亭廊栏”“雕像、塑像”建设。
二、资金分配安排
以有关镇申报为基础,此次分配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公共空间)提升补助)资金50万元,其中游洋镇50万元,用于支持有关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公共空间)提升。该资金收入列“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599-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预算科目。
三、强化资金监管
(一)强化主体责任。要严格按照《福建省省级财政街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福建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福建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精准使用资金,加快项目实施、及时申请资金拨付,防止资金沉淀或挪用。要规范项目资产管理,及时将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纳入监管范围,确保项目持续发挥效益。要根据《福建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指南》,加强项目库建设,资金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择安排。要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度,充分发挥12317平台和12345平台作用,资金安排情况及时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和福建省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予以监管。
(二)落实公开制度。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度,按照“谁分配、谁公开、谁使用、谁公开,分配到哪里,公开到哪里”的要求,逐级做好公告公示工作。镇、村级和项目实施单位在镇政府、村委会或项目实施地利用固定的信息公开栏等进行公告公示,公告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10天。要将资金安排情况、项目实施情况及时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和福建省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予以监管。加强项目资产管理,及时将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纳入监管范围,确保项目持续发挥效益。
附件2
2025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公共空间)提升资金分配情况表
|
序号 |
镇 |
村 |
补助金额 (万元) |
合计 |
|
1 |
游洋镇 |
天马村 |
50 |
50 |
附件3
2025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公共空间)提升资金绩效目标表
|
项目名称 |
2025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公共空间)提升资金 |
||||||
|
主管部门(单位)名称 及部门预算编码 |
仙游县农业农村局 |
补助区域 |
项目相关区域 |
||||
|
资金情况 (万元) |
资金总额: |
50万元 |
|||||
|
其中:财政拨款 |
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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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资金 |
|||||||
|
总体 目标 |
主要支持补齐必要的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提升乡村公共空间建设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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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绩效 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项目单位 |
区域 目标值 |
|
|
成本 指标 |
经济 成本 |
支持有关镇人居环境建设财政投入 |
支持有关镇) 人居环境建设 财政投入 |
游洋镇天马村 |
≤50万元 |
||
|
产出 指标 |
数量 指标 |
支持人居环境建设 行政村数量 |
支持人居环境建 设行政村数量 |
游洋镇天马村 |
≥1个 |
||
|
质量 指标 |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公共空间) 提升资金支持率 |
农村人居环境整 治提升资金支持 情况 |
游洋镇天马村 |
100% |
|||
|
时效 指标 |
2025年12月底前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提升项目完成率 |
2025年12月底 前农村人居环境 整治提升项目完 成率 |
游洋镇天马村 |
≥100% |
|||
|
效益 指标 |
社会 效益 指标 |
农村人居环境得到 提升 |
得到补助的村农 村人居环境得到 提升的比例 |
游洋镇天马村 |
≥90% |
||
|
满意 度指 标 |
服务 对象 满意 度指 标 |
人居环境补助的项 目区域农民满意度 |
项目区域农民满 意度 |
游洋镇天马村 |
≧90% |
||
附件4
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公共空间)提升)
资金项目汇总表
|
序号 |
县区 |
镇 |
行政村 |
项目名称 |
建设目标 |
建设内容 |
建设起止时间 |
项目估算总投资(万元) |
财政补助资金(万元) |
|
1 |
仙游县 |
游洋镇 |
天马村 |
天马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公共空间)提升 |
提升生活品质、优化生态环境、拓展空间功能 |
1:村道路灯亮化(覆盖1.3公里),改善夜间照明。 2:河道卫生整治与生态修复,清理淤泥、垃圾及杂草。 3:辖区公共卫生整治,升级环卫设施、清理死角、优化管理。 4:村道白改黑(1.3公里)。 |
2025 |
60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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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322020000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