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PT01120-1100-2024-00006
- 发文机关: 县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2024-02-03
- 发文字号: 仙农〔2024〕14号
- 标 题: 仙游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仙游县2024年拖拉机安全监管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4-02-03
- 有 效 性: 有效
各乡镇(街道)农机管理部门:
现将《仙游县2024年拖拉机安全监管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仙游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4年仙游县拖拉机安全监管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近期,一些地区和行业领域连续发生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的事故,安全生产形势复杂。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有关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周祖翼书记、市委付朝阳书记的批示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责任,落细落实工作措施,有效防范农机事故发生,根据《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拖拉机安全监管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莆农综〔2024〕11号)《仙游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固本培元“六大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仙道安综〔2024〕1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发展和安全,树牢“隐患即是事故”“隐患未除百姓难安”理念,依托道安工作机制,强化拖拉机(含多功能拖拉机,下同)安全监管,推动与公安部门协作机制制度化、常态化,提升上道路行驶拖拉机安全治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市农业农村局、县道安办统一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切实加强拖拉机安全监督管理,紧盯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严把安全技术检验关,强化拖拉机违法载人、涉牌涉证等警示教育,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年内实现多功能拖拉机有效在册数下降到18台以下,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农机事故。
二、开展拖拉机源头监管提升行动
(一)严把技术检验关。县农业农村局严格依法办理拖拉机注册登记,严格执行新国IV排放标准,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拖拉机一律不予注册登记。严格执行《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规范》(NY/T1830-2019),对不符合拖拉机技术检验标准的一律不予检验通过。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应灯光齐全并粘贴反光标识,要结合日常农机安全检查和年检业务,按照《农业机械机身反光标识》(NY/T2612-2014)要求,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粘贴反光标识,确保逐台逐机落实到位。
(二)强化安全警示教育。各乡镇(街道)农机管理部门要积极开展农机安全宣传进乡村活动,在乡镇、作业场所等举办图片展览、现场咨询活动,开展防范拖拉机违法载人和违法使用假套牌、逾期未报废上道路行驶等行为的警示宣传。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媒体以及“农村大喇叭”开展典型事故和突出违法警示曝光,发挥宣传的教育作用、曝光的警示作用和舆论的倒逼作用,增强拖拉机驾驶人交通守法意识与安全意识。
(三)加快推进清零进度。县农业农村局严格落实多功能拖拉机延期检验要求,对使用期超过6年未超过9年的多功能拖拉机,未申请延期检验的或延期检验不合格的,将及时通告注销。将制定多功能拖拉机季度清零目标,力争辖区提前实现清零。
三、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提升行动
按照省道安办印发的《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指南与督办办法(试行)》和隐患排查整治提升行动工作指引,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时滚动掌握拖拉机隐患底数。2024年上半年,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当地道安办的具体部署,分四个阶段同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提升行动。重点排查整治拖拉机是否存在无牌无证、逾期未报废、假套牌、违法载人等隐患。通过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倒排时间表,及时封堵漏洞,落实隐患治理闭环管理,努力做到“隐患穷尽、问题归零”。县农业农村局每季度将对拖拉机隐患排查和整治情况进行专项通报,工作滞后的将予以挂牌督办。要分级建立隐患排查整治登记台账,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审核,并层层上报。对隐患未按期整改的,提请属地政府道安办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对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引发农机伤亡事故的,督促有关部门倒查追究责任。
四、开展部门协同共治提升行动
县农业农村部门积极协助道安办、公安部门做好挂外省拖拉机号牌车辆及驾驶人的信息协查、甄别。健全完善与公安部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和会商研判机制,加大对拖拉机道路交通违法载人、假套牌、逾期未报废上道路行驶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齐抓共管,共同推动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农业农村部门每季度向本级公安部门通报已公告注销报废的拖拉机相关信息,加强拖拉机安全形势研判,协调解决监管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继续贯彻落实莆道安办〔2023〕82号文件要求,对辖区多功能拖拉机的底数、分布乡镇、是否年检、有无报废等按图表化分类上报,对逾期未报废、逾期未年检的多功能拖拉机,将向属地政府发送“农机安全管理协作函”,抄送属地政府道安办,推动源头宣防、齐抓共管。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部署。各乡镇(街道)农机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拖拉机安全监管提升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具体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推动农业综合执法、农机行业监管工作形成合力,确保农机安全监管工作集中、协同、高效开展。
(二)对表落细落实。根据省道安办部署,为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省农业农村厅每季度将对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落实拖拉机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市农业农村局参照省厅评价标准,制定《2024年拖拉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评价标准》(见附件1),并于每季度对各县(区、管委会)农业农村部门落实拖拉机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县农业农村局将对照评价标准,加强工作部署,按季度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并抓好工作落实。
(三)按时报送信息。各乡镇(街道)农机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拖拉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于 2月8日前报具体方案措施(含季度拖拉机清零目标)和联络人(含姓名、职务、手机号码),每月1日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6 月 8 日、12月8日前报半年、全年工作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和先进经验可随时报送,电子文档同时报送县农机化中心邮箱。
电子邮箱:xianyounongji@163.com,联系人:朱秀琳,联系电话:0594-8288006。
附件:2024年 县(区、管委会)拖拉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评价标准( 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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