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局属各单位:
现将《仙游县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仙游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仙游县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
五年规划(2021—2025年)
根据《中共仙游县委 仙游县人民政府转发<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仙委发〔2021〕7号文件)和省农业农村厅、市农业农村局(莆农法〔2021〕3号文件)关于做好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的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农业农村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全县农业农村系统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以下简称“八五”普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扣“十四五”时期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以持续提升农业农村系统干部和农民群众法治素养为核心,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根本,以构建农业农村普法工作长效机制为重点,推动法治理念、法治方法、法治服务进村入户,提升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能力,建设更加和谐民主的法治乡村,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到2025年,农业农村普法工作长效机制更加完善、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力量配置更加合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农业农村系统干部职工更加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法治思维、法治能力明显增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基本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农民群众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依法治理深入基层,法治环境逐步形成,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
二、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农业农村系统干部职工和农民群众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农业农村系统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通过媒体报道、理论文章、学习读本、短视频等形式,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加强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增强国家公职人员恪守宪法原则、履行宪法使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既有地方特色又有良好社会影响的“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推动宪法法律走进农民群众,增强农民群众对宪法法律的情感认同和守法用法意识。
(三)突出学习宣传民法典。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宣传民法典的重大意义、鲜明特色和主要内容,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重点宣传民法典中涉及“三农”的相关规定。推动机关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四)突出学习宣传与促进乡村振兴相关的法律法规。把学习宣传贯彻《乡村振兴促进法》《福建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作为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重要任务,列入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工作计划,阐释好乡村振兴促进法和本省条例公布施行的重大意义,解读好重点内容,推动干部群众深入理解法律法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和各项措施。着力做好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村庄规划建设、传统村落保护、乡村人才振兴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组织开展针对性强、普及面广的促进乡村振兴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有效引导、促进、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五)突出学习宣传与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广泛宣传与农业农村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适应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法律法规。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大力宣传土地管理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反食品浪费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围绕促进农业产业发展,大力宣传农业法、种子法、畜牧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围绕确保农业产业安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福建省动物防疫条例和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方面法律法规。围绕强化农业支持保护,大力宣传农业技术推广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与农业科技教育、农业金融保险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促进农业质量效益提升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六)突出学习宣传与乡村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国家安全利益,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围绕平安建设、生态文明建设、食品药品安全、扫黑除恶、毒品预防等领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干部群众自觉尊崇信仰法治和遵守法律法规。围绕农村重点领域改革,着力做好农村土地承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宅基地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方式深化农村改革的能力,筑牢乡村社会稳定基础。围绕法治乡村建设,着力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调解仲裁、信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农民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益和化解纠纷,有效调动农民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七)突出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开展“党员学党章知党史考法律”“党章党规伴我行”等专题活动,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福建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等党内法规。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八)注重学习宣传莆田市地方性法规。呼应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把莆田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并施行的条例、办法、规定等莆田市地方性法规列入普法宣传,做好包括《莆田市城市生态绿心保护条例》《莆田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莆田市山体保护条例》《莆田市木兰溪流域保护条例》等在内的地方性法规的普及宣传工作,努力为法治莆田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要将莆田市地方性法规纳入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内容,结合“三农”工作宣传引导农村群众学习地方性法规,鼓励和支持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推动地方性法规贯彻落实。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农业农村系统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推行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知应会法律和党内法规。落实领导班子中心组集体学法、重大决策专题学法等制度,每年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推动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的法治理念,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二)加强农业农村系统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农业农村系统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和各类干部培训的必修内容,有针对性地加强与履职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保证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在农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中适当增加法律知识内容比重。采取网上观看或者现场旁听等形式,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相关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干部职工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三)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按照《福建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方案》的部署,深入开展能力提升行动,提高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专业素养。认真落实上级制定执法人员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通过集中培训与网络培训相结合,确保在编在岗执法人员每年法律培训时间不少于30学时,新进执法人员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60学时。组织开展执法技能竞赛、执法大练兵、执法大比武等活动,加强农业综合能力训练,加快提升办案能力,培养执法能手,打造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现代化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四)加强农民群众学法用法。聚焦农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畅通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利用“中国农民丰收节”“放心农资下乡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专项普法的重要时间节点和庙会、各类集市等,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鲜活生动的送法下乡活动,使法治宣传教育更加贴近农民、贴近生活、贴近实际,提高农民群众自觉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五)加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管理人员学法用法。通过集中培训、专家指导、开通热线、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农业生产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管理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宣传与市场经济、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投入品监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把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紧密结合起来,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传授法律知识、培育法律意识、传播法治理念,推动农业经营主体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四、拓展宣传教育方式
(一)把普法融入执法全过程。加强对法律法规规章实施前的宣传普及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出台后,以通俗易懂的语言,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进行宣传解读,方便社会公众理解掌握。把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监督检查、案件受理、调查取证、案件审理、告知听证、处罚决定和处罚执行程序中,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二)把普法融入日常管理服务全过程。在办公场所或者相关网站主动公开与本部门承担的行政许可和政务服务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办事指南等。在办理行政许可和政务服务事项时,使用群众听得懂、听得进的语言普及法律知识。在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村实用人才培训、高素质农民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管理服务过程中,同步开展法律指导、法律宣讲、法律告知等活动,指导其合法生产经营。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仲裁、农业农村信访处理中加强法律宣传,将处理问题与宣讲法律法规、分析案件事实有机结合,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加强以案释法普法说理。落实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大力宣传农业行政处罚、行业监督检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中的典型案例,围绕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释法析理,使典型案例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普法的公开课。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针对干部群众关心关注的具体法律问题,加强典型案例收集、整理,录制普法微视频,培育以案释法品牌,建立以案释法资源库,利用典型案例对相关重点人群进行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宣传。
(四)加强农业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公共文化机构等法治文化阵地,传播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积极创作具有乡土文化特色、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作品,因地制宜开展丰富多彩的农业农村法治文化活动,推动法治文化与民俗文化、乡土文化融合发展,使法治宣传教育与农民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扩大法治文化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引导群众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形成遵规守则的良好风尚。
(五)加强新技术新媒体普法。在继续利用传统有效的普法方式基础上,以互联网思维和全媒体视觉深耕智慧普法。利用网站、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直播平台等新媒体,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普法宣传,打造“报、网、端、微、屏”一体化推进的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网络体系。加大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普法方式应用,增强受众的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扩大普法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
(六)开展六个专项行动。认真落实上级部署,同时间同步骤开展工作。一是开展“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在每年“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期间,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宣传宪法和宪法相关法以及涉农法律法规等,推动宪法法律走入日常生活、走入农民群众。
二是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到2025年底每个行政村都有学法用法示范户。加强培训、监测和动态管理,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与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对子”活动,探索推广一批可复制可操作的学法用法模式。三是开展中国农民丰收节普法活动。每年以农业农村部确定的“丰收节”普法活动主题开展。以乡村振兴局为抓手,以乡村振兴促进法为重点,大力宣传纳入本部门普法责任清单的法律法规、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推动法律法规进基层、进乡村。四是落实上级部署的三农领域法治案例任务。围绕社会公众关心关注的三农领域法律问题,每年征集发布有影响力、有震慑力的典型案例。五是建设农村法治教育基地。利用农村文化礼堂、文化长廊、农家书屋等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具备法治普及功能的单位机构,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打造农民学法用法平台。到2025年,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基本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利用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崇农云讲堂、各地农业农村法律网络培训平台等线上学法用法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依托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农村法治教育基地,更好地服务农民群众学法用法。六是讲述农村学法用法故事。鼓励采用快板、相声、小品、戏剧、演讲等各种形式,讲述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的学法用法故事。通过网络投票、专家评审等方式评选一批优秀故事,编印农村学法用法故事汇编,推广农村学法用法故事短视频。
五、组织保障
(一)落实普法责任,明确目标任务。按照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行政首长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农业农村系统要把普法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纳入绩效考核。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坚持普治结合的普法工作为主要方式,坚持以案说法,坚持普法清单责任制度,明确责任单位和工作任务,坚持实施普法规划、年度普法计划、上级下达各专项普法方案,把普法工作成效成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范围,提高农业农村系统各单位开展普法工作的责任意识和主动意识,创新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推进农村普法“最后一公里”问题,推动形成面向“三农”普法工作新格局。同时农业农村系统各单位要在行业管理和服务过程中,结合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各单位也要定期议事、年度工作汇报、自查、保存台账等制度,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工作。各单位要及时、主动或按时报告普法工作情况。推动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扎实、深入地开展。
(二)认真组织培训,增强法治理念。把学习法律作为局机关领导干部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组织党委(党支部)中心组集体学法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举办法律专题讲座,定期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实行农业执法人员轮训制度,开展农业法律专题培训,提高全县农业系统干部职工法律素养。不断提高普法人员政治素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建立一支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普法队伍。各普法责任单位要组织开展农业法律进村入户、进企社培训,加大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主体的主要负责人及其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学习,提高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法治意识。
(三)突出主题专题宣传,营造普法范围。宣传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民法典,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宪法宣传周活动、“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月(周、日)”等主题日宣传活动,配合省、市、县上级联动,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开展集中式法治宣传。以法律颁布实施日、重大事件等时间节点为契机,通过传媒、座谈会等形式,做好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解读。深入开展“农业法律进村户入企社,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活动,不断创新解决农业普法“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不断扩大农业法治宣传教育的示范性、覆盖面和渗透力,扎实推进农业法治建设。
(四)紧密结合业务,开展农业普法。注重农业普法与执法监管、政策落实、新型主体培育、农技推广服务等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在业务工作中同步开展法律指导、法律宣讲、法律告知等活动。注重农业普治结合,执法人员要在普法中进行法律辅导、在工作中案例研讨、以案说法、解疑释惑,案例警示教育。注重农业普法与法律帮扶相结合。根据普法对象的法律需求,因人因事制宜开展法律宣传、培训、解读,增进对法律规定的了解和理解。注重农业普法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农村宅基地管理、农业信访处理等工作相结合,在纠纷调处中加强法律宣传普及。
(五)坚持创新发展,推动工作落实。创新普法手段,丰富普法形式,增强农业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实效性。加强新媒体普法平台建设,开展“互联网+农业法治宣传”行动,利用农业部门门户网站、移动客户端、农业政务微博、农业公众微信、手机短信等新媒体,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普法宣传,让公众在寓教于乐中接受法治熏陶。编发农业法律宣传资料、开通“12316”服务热线、设立农业法治专栏、举办农业法律知识竞赛、开设农业法治大讲堂、设立农家书屋“法律角”,开展“以案释法”等形式,扩大普法受众面,提高普法针对性。充分发挥农广校、农业报刊杂志等在普法中的作用,编写普法读本、开展专题培训、推出普法专栏等多种宣传形式,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增强农业法治宣传教育效果。
(六)强化经费保障,强化督促指导。农业农村系统要积极争取财政部门的支持,将农业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年度预算,足额予以保障,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要统筹安排相关经费,搭建农业法治宣传平台,配备必要的普法设施,保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农业农村系统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绩效考评,明确考评标准,开展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促进普法规划各项普法任务的落实。成立农业农村局“八五”普法领导小组及下设办公室,认真履行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的职能作用,各单位要落实农业普法工作责任制,要制定八五普法工作年度计划,明确局属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职责,实行目标量化管理,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发挥各自优势,形成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的合力。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了解研究解决普法问题,努力推动工作。加强经验交流,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开阔工作视野,拓展工作思路。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完成责任普法任务,专题积累和整理本单位特点、特色的图片、宣传资料,总结普法成果,建立普法宣传档案台账,认真做好中期检查和总结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