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PT01120-2500-2022-00036
- 发文机关: 县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2022-07-01
- 发文字号: 仙农〔2022〕69号
- 标 题: 仙游县农业农村局 仙游县财政局关于印发《仙游县2022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家庭农场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2-07-01
- 有 效 性: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鲤城街道办事处:
为支持省级示范家庭农场,进一步提升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生产经营条件和管理水平,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18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35号)精神,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联合制定了《仙游县2022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家庭农场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抓紧时间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附件:仙游县2022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家庭农场示范项目申报指南
仙游县农业农村局 仙游县财政局
2022年7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仙游县2022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
资金家庭农场示范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18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3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项目申报指南。
一、目标任务
支持省级示范家庭农场3家,进一步提升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生产经营条件和管理水平。
二、支持对象
从项目储备库中产生,主要为2021年评定的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往年评定且尚未享受过财政奖补资金的省级示范家庭农场也可列入补助对象。省级示范家庭农场补助仅可享受一次,已经享受过的不再列为补助对象。
三、补助标准及方式
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按照《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名单的通知》(闽农综〔2021〕162号),每家补助10万元。
四、资金用途
支持示范家庭农场改善生产条件,培优新品种,推广新技术,提升规模化、数字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能力;建设清选包装、烘干等产地初加工设施;注册农产品商标,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及农产品地理标志创建活动;建设农产品电商平台;参加相关农业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培训;参加农产品市场营销对接活动等,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等。
五、项目实施流程
(一)项目申报。各乡镇(街道)经管站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符合支持对象的家庭农场进行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于2022年7月15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一式2份)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经管站(联系人:郑建灿,联系电话:0594-6728818),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清单为:
1、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认定为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复印件;
4、家庭农场主身份证复印件;
5、生产食用农产品的家庭农场,提供家庭农场纳入福建省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的截图;
6、人民银行出具的家庭农场征信证明材料;
7、如有“三品一标”质量认证、注册商标证的,提供相关佐证复印件。
(二)项目拟定。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对家庭农场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并实地考察项目拟建设现场情况。
(三)项目公示。对确定的项目建设单位在仙游县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主要内容为:
1.项目建设主体和建设地点;
2.项目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
3.项目投资计划和财政补助。
(四)项目建设
经公示无异议后,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抓紧开展项目实施。项目建设投入资金须通过项目建设单位银行户头转账结算支付。
(五)项目验收
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建设单位经开展自查验收合格后,于2022年底前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书面验收申请和项目相关验收材料。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组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项目建设单位提交的税务发票金额不低于扶持项目的财政补助资金。
(六)资金拨付
经县农业农村局验收组验收合格后,拨付补助资金。
附件:仙游县2022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家庭
农场示范项目申报书
附件
仙游县2022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
专项资金家庭农场示范项目
申 报 书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申报单位:
通讯地址:
负 责 人:
联系电话:
申报日期:
仙游县农业农村局 仙游县财政局
一、项目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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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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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何年评定的 省级示范家庭农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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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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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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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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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经营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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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土地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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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食用农产品的家庭农场是否纳入福建省农产品 (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系统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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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品一标”认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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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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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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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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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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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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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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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主要建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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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分项名称 |
建设地点 |
规模 (数量) |
计划投资 (万元) |
其中申请财政补助(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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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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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计建设成效 (限200字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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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单位及 负责人承诺 |
本单位(人)对以上申报内容和所提供资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且不重复、多头申报,并按期完成项目建设计划。承诺保证不出现任何项目建设违法违规行为,如出现上述问题将承担一切责任。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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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经管站 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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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政府 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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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 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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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正反面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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