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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不超过实际缴费数额2/3的补贴。(申请前需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2.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自毕业证书发证日期至申请时不超过两年且未在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不超过实际缴费数额2/3的补贴。
当前莆田市具体标准为:养老保险:460元/月,医疗保险:170元/月
1. 就业困难人员: 最长不超过3年。
2.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最长不超过2年。
注:上述人员申请前均需办理灵活就业登记,补贴自灵活就业登记当月开始享受(享受年龄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0周岁)
1.申请地点
①户籍在莆田市的,向户籍所在地县(区、管委会)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②省内其他地市户籍在莆田市以个人身份缴费的,在缴费所在地申请。
2.需提供材料
① 本人居民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原件;
②《莆田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③ 社会保险费缴费凭证;
④指定银行个人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
⑤高校毕业生、残疾人、农村独生子女与二女户、低保户等对象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l 申请机构:仙游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l 地址: 仙游县鲤城街道清远东路2号仙游县政务服务中心1楼114窗口
l 联系电话: 0594-6736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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