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PT01114-1001-2021-00012
  • 发文机关: 县人社局
  • 成文日期: 2021-08-16
  • 发文字号: 仙人社〔2021〕82号
  • 标    题: 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仙游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仙游县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开发配置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1-08-20
  • 有 效 性: 有效
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仙游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仙游县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开发配置的通知
仙人社〔2021〕82号
时间:2021-08-20 09:44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鲤城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稳就业保就业工作、提升基层公共服务能力,根据《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莆田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开发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的通知》(莆人社文〔2020〕 219号)、《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莆田市财政局关于党建+”邻里中心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开发配置的通知》(莆人社文〔2021〕 87号)、《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发基层便民服务窗口公共服务岗位的通知》(莆人社文〔2021〕137号)和《莆田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莆毕就〔2021〕2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我县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征集2021年度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发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

(一)岗位开发

1.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我县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可根据工作需要开发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其中便民服务中心可根据工作需要开发“基层便民服务窗口公共服务岗位”,负责为基层群众就近办理我县各级政务服务事项提供帮办代办、收件转办等便民服务。岗位安排根据所辖人口总数可开发1-3个岗位(见附件1),开发1个岗位的单位开发岗位须为基层便民服务窗口公共服务岗位;开发2个及以上岗位的单位开发岗位中必须1个劳动保障协理员,1个基层便民服务窗口公共服务岗位;剩余岗位开发范围按照人社部函〔2009〕135号规定的岗位目录确定(附件2)。

2.“党建+”邻里中心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按照“一岗一人”原则,我县9个“党建+”邻里中心试点、仙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仙港工业园管委会可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岗位,力求人岗匹配,每个邻里中心可开发不超过3个岗位(见附件1),开发岗位中必须1个劳动保障协理员,岗位开发范围按照人社部函2009135号规定的岗位目录确定(附件2)。9个“党建+”邻里中心试点岗位征集由鲤城街道根据试点开展情况统一汇总申报,管委会由其单独申报。

3.贫困村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面向我县38个原建档立卡贫困村开发一批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由14个乡镇(见附件1)根据工作需求试点申报一个村,试点贫困村原则上可开发不超过1个岗位,岗位开发范围按照人社部函2009135号规定的岗位目录确定(附件2),岗位征集由所在乡镇统一上报。

(二)上岗对象

上岗对象为本市户籍(含台湾户籍)毕业后5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优先安置毕业年度离校未就业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对参加“三支一扶”、服务社区、大学生村官、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志愿服务西部(含研究生支教团)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莆田市户籍和台湾户籍毕业5年内的人员,可由原服务单位择优推荐,由县人社局根据岗位征集情况,视情予以直接聘用。

(三)人员聘用及管理

人员招聘委托中国海峡人才莆田工作部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一人报一岗、空岗可调剂”原则,空岗调剂按笔试合格者在原报岗位落选后统一组织按笔试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序进行选择岗位。

经公开招聘程序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委托劳务派遣机构在安置之日起15日内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做好日常管理(附件5),合同期为2年,乡镇(街道)、管委会负责对其在岗期间进行监督指导。合同期内人员档案关系由仙游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统一免费管理,党、团关系转至用人单位。合同期满后自主择业。

合同期间,每个岗位工资待遇参照同岗位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人员工资收入确定(专科3339元、本科3459元、获得双学士学位及未取得硕士学位的毕业研究生3619元、硕士毕业生3849元、博士毕业生4079元)。并在此基数上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见附件3),其中个人缴纳部分由被聘用人员从工资中扣抵,单位缴纳部分由所在用人单位先行支付。所需经费按照“先行预拨、据实申报、按年结算”的办法,由县人社部门根据各单位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在聘人员数量,按每人每年5万元的标准预拨人员经费,从上级拨付的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各单位应在岗位开发使用满一年后,向县人社部门申报结算。未按期向人社部门申请结算的单位,次年补助经费不予预拨。

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建立年度考核奖励机制,按考核结果等次给予一定的绩效奖励、平安奖、文明奖等,所需经费由用人单位自筹。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机制,切实把各类服务基层岗位开发好、使用好、管理好,确保我县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开发使用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加强协调配合。岗位开发工作由人社、财政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人社部门具体负责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财政部门具体负责的经费安排和监督管理。各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合理确定开发岗位,并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各类服务基层岗位发挥作用。

(三)广泛宣传发动。要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各类新闻媒体、网络宣传、现场咨询等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开发使用政策解读,积极引导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主动投身服务基层一线工作,有效地帮助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特困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等人员实现就业。

 

附件: 1.仙游县2021年度开发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指标分解表;

2.第一批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目录;

3.仙游县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人员在岗待遇安排表;

4.2021年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年度开发计划申报核定表;

5.《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莆田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开发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的通知》。

 

 

 

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仙游县财政局

                                        2021年8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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