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PT01114-1002-2024-00001
  • 发文机关: 县人社局
  • 成文日期: 2024-03-14
  • 发文字号: 仙人社〔2024〕16号
  • 标    题: 关于开展2023年度劳务派遣单位年检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4-03-15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开展2023年度劳务派遣单位年检工作的通知
仙人社〔2024〕16号
时间:2024-03-15 09:25
 各劳务派遣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县劳务派遣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劳务派遣机构运行,促进我县劳务派遣健康有序发展,根据《行政许可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等有关规定,现决定对全县范围内从事劳务派遣经营业务的单位开展2023年度经营情况检查(以下简称年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时间

    2024年3月15日—2024年4月30日(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年检对象

    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的劳务派遣单位。

三、年检内容

(一)劳务派遣单位必须如实提交以下材料至年检机关,年

检材料的复印件须统一加盖劳务派遣单位的印章。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2)、《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1份(正本)。

4)、《劳务派遣单位经营情况报告书(2023年度)》1份;

5)、提供《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单位备案表》;

6)、提供2024年3月份银行对账单。

(二)在收到单位提交的年检材料后,通过资料审核、机构经营状况等方式,对劳务派遣单位进行年检。

    四、年检要求

    1、各劳务派遣单位于2024年4月15日之前按上述年检内容要求,如实向许可机关提交相关材料。

2、如行政许可证到期的可申请延期许可,请及时向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咨询电话8588180。

3、对逾期不提交或提交虚假材料的,以及年检不合格的或行政许可过期的劳务派遣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依法吊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五、年审地点

仙游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楼203室,联系电话:0594-6722169  15205919609  

 

                      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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