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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依据
根据《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落实2022年稳岗稳工促“开门红”六条措施的通知》(莆人社规〔2022〕1号)和《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春节期间“九保一防一控”有关工作的通知》(仙政办〔2021〕46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支持企业稳岗稳工,保障企业用工需求,鼓励省外员工留仙过年,助力我县一季度“开门红”,促进一季度良好开局。
二、政策期限
此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
三、主要内容
(一)落实社保减负政策。认真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延续实施至2022年4月30日政策。
(二)激励企业春节当月连续生产。对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稳定职工队伍,2022年春节期间保持连续生产的企业,按照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2022年春节当月保持稳定生产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由县级财政按照每人2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三)鼓励省外员工留仙过年。对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2022年春节期间县内规上和限上企业中留仙过年的省外员工(参加工伤、失业、养老保险之一均可),予以每人1000元的留仙过年补贴;对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2022年春节期间留仙过年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上商贸企业、规上服务业企业和在建重点项目的外省籍务工员,按企业先发后补原则申领,由企业提前发放新春红包200元/人。
(四)支持企业吸纳就业。对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加大企业引工力度,对我县新招用员工且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343”重点产业企业、市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业主企业,每吸纳一名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给予2000元补贴;每吸纳一名技能人才(中级技能证书及以上)给予1500元补贴;每吸纳一名普通工给予1000元补贴。
(五)实施招工用工奖补办法。为我县企业引进人才和劳动力的各类合法经营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通过采取校企合作、联合办学等方式为我县企业输送毕业生的各类大中专院校(含技工院校),为县企业引进人才和劳动力、推荐我县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和农村脱贫劳动力就业且稳定就业1个月以上的,给予500-700元/人的一次性用工服务补贴。输送20人及以上赴莆就业的,且就业时间达1个月以上的,按照(莆人社文〔2020〕48号)文件规定予以每个工作站一次性10万元就业服务经费补助。
(六)持续落实技能培训补贴项目。鼓励企业开展在岗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按规定享受补贴。
(七)优化企业用工服务。深入开展我县企业用工网络招聘服务活动,通过中国海峡人才网仙游频道 (http://xy. hxrc.com/)等方式,构建多渠道、多形式的线上招聘平台,及时发布我县线上招聘活动安排和企业用工招聘信息。
(八)工作要求。加强政策宣传,引导企业采取积极措施留住省外员工在仙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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