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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一批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县人社局 时间:2023-07-07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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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依据

2022年1月1日《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省政府令第219号)施行,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的制定、修改、废止等情况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对于以本部门名义(包括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定,以本部门文号)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我局组织开展了清理工作。

二、目标任务

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为根本。以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为根本,通过对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使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上一级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规范性文件之间相互协调衔接的规定,符合本县经济社会发展客观实际,切实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

三、工作进展

    经县人社局相关业务股室、单位自查反馈,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初审,形成初步评估清理意见,有争议的问题再次进行研究讨论,经向县直有关联合行文单位、县人社局各股室、单位征求意见,由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进行合法性审查,形成送审稿。经县人社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于2022年6月30日印发《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一批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仙人社规〔2023〕1号)。

四、范围期限

本次清理的范围是2022年12月31日前,以本部门名义(包括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定,以本部门文号)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一批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仙人社规〔2023〕1号)自2023年6月30日起施行。

五、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主体内容(关于清理情况概要) 

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进一步做好立改废工作,我局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现公布一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宣布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6份(文件名称见附件1),宣布废止或失效的规范性文件6份(文件名称见附件2)。 

第二部分:附件目录 

1.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布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布废止或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六、关键词诠释

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定义: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的定义,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除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以及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外,由行政机关或者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公文。 

七、联系人及电话

解读人:余梅芳

联系电话:0594-6762532

八、深度解读、延伸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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