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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实现2025年一季度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莆政办明电〔2025〕3号)和《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莆田市财政局关于实施2025年稳岗稳工促开局有关措施的通知》(莆人社文〔2025〕1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支持两节期间企业稳岗稳工,提振企业用工信心,现就做好2025年春节期间连续生产稳定就业奖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补对象
在莆田市范围内,2025年春节期间保持连续生产经营且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的企业。
二、奖补标准
以2025年2月企业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准(不含2月份补缴),按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所需资金从上级就业专项资金支出。
三、申报审核程序
(一)申报
企业按所在地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稳定就业奖补申请,并提交下列资料:
1.企业稳定就业补贴书面申请报告;
2.《莆田市2025年春节期间连续生产稳定就业奖补审核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3.2025年2月企业缴纳失业保险材料。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受理程序
1.由各主管部门审核认定企业在春节期间是否连续生产经营(工信部门认定规上工业企业,认定标准为2025年1月-2月份用电量占2024年11月-12月用电量的80%及以上;商务部门认定限上商贸企业,认定标准为2025年1-2月销售额(营业额)占2024年12月份当月销售额(营业额)的160%以上;国资委按照相关标准认定生产型国有企业)后报同级人社部门;
2.由人社部门认定企业春节期间是否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
3.公共就业服务经办机构受理提出初审意见,同时对奖补情况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报各县(区、管委会)人社局审核。
(三)资金拨付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门户网站或公示栏上对稳定就业奖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人社部门按规定拨付奖补资金。
附件:莆田市2025年春节期间连续生产稳定就业奖补审核表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莆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商务局
莆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年1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莆田市2025年春节期间连续生产稳定就业奖补审核表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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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 业 申 报 信 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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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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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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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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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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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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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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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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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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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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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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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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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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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参保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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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稳就业奖补(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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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企业谨此声明以上所有信息及所附资料均属真实。如提供虚假信息,后果由本企业承担。
年 月 日 (公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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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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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主管部门 意见 |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公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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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初审意见 |
经初审,该企业春节期间连续生产并稳定用工 人,应享受补贴 元。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公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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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门 意见 |
年 月 日 (公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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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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