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所、台、队、会、中心:
《仙游县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若干措施(试行)》经局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0日
仙游县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若干措施(试行)
为鼓励和引导全县个体工商户向现代企业转型升级(简称“个转企”),增强市场主体市场竞争力,激发发展新活力,实现产业升级,促进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国务院令第755号)、《莆田市工商局关于印发莆田市个体工商户转变为企业组织形式登记指导意见的通知》(莆市工商注〔2017〕4号)和《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仙游县促进商贸服务业“三转一市”实施方案》(仙政文〔2021〕117号),结合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简化“个转企”程序。按照“一注一开”的原则和程序,即原个体工商户办理注销登记,同时一并办理转企后企业设立登记。登记机关提供《个体工商户转变为企业组织形式登记情况表》,为其办理税费减免、资产过户、行政审批变更等事项提供便利。放宽转型企业名称登记,在不违反企业名称有关规定的前提及不影响其他企业名称权的前提下,可最大限度保留原个体工商户的字号及行业特点。
二、简化“个转企”行政审批手续。实行经营范围规范化填报,涉及许可审批的,若原许可批准文件仍在有效期限内,原则上继续沿用。
三、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程序。推行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市场主体申请人只需提交《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表》,并适用“一照多址”“一址多照”等优惠政策,支持转型升级企业“集群注册”和集聚发展。
四、实施集群注册登记。允许在产业园内,市场主体以运营公司提供的场所作为住所(经营场所)进行注册登记,并由运营公司对企业的住所进行托管,通过共享住所资源,进一步降低企业创业成本。
五、延续认可转型前获得荣誉信息。允许个转企后企业保留延续原个体工商户已获得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评选评定的各项荣誉称号、证明、信用记录等,支持其进一步提高诚信经营能力。
六、优化办事流程。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窗口开辟“个转企”登记绿色通道,同时依托“企业开办”专窗,全面落实企业开办“1+X”套餐服务,企业在申请营业执照时,可同时办理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医社保信息采集、银行开户预约、用水用电预约等有关手续。
本措施适用于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个人独资企业或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不含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合伙企业或有限公司)且投资主体在转型前后未发生变化的情形。个人独资企业转型升级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且投资主体在转型前后未发生变化的,也可参照执行。
本通知自2024年1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附件:1.个体工商户转变为企业组织形式登记情况表
2.个人独资企业转变为企业组织形式登记情况表



闽公网安备 350322020000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