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PT01207-1200-2024-00002
  • 发文机关: 县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2024-01-02
  • 发文字号: 仙市监〔2024〕1号
  • 标    题: 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春节、元宵“你点我检”专项抽检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4-01-02
  • 有 效 性: 有效
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春节、元宵“你点我检”专项抽检工作方案的通知
仙市监〔2024〕1号
时间:2024-01-02 15:00

各股、室、所、队、会、台、中心:

  现将《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春节、元宵“你点我检”专项抽检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日

  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春节、元宵“你点我检”专项抽检工作方案

  坚持“开门办抽检”和“问检于民”,推进“你点我检”为民服务活动,让群众更多地参与到食品安全监管中来,努力营造良好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为确保全县人民群众2024春节元宵期间食品质量安全,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性和针对性,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我局根据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两节日常消费量大、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和节日热销食品、特色食品,采取线上方式,广泛征集群众对节日食品抽检的意见建议,制定抽检计划,开展监督抽检,并公布抽检结果,开展核查处置,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为群众两节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二、工作任务

  根据实际,拟开展春节、元宵“你点我检”专项抽检服务活动100批次。

  三、工作安排

  (一)意见征集。通过网上投票向社会广泛征集意见,确定食品抽检品种、抽样区域场所等。

  (二)组织抽检。根据投票结果,通过询价方式,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承担,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配合做好抽检的抽样工作。

  (三)数据报送。抽检抽样单上要有“你点我检”标记,通过国抽信息系统建立报送分类 B名称时要包含“你点我检”4个字节。

  (四)结果公布。“你点我检”抽样检验、数据报送、复检异议及核查处置等工作,依法依规按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要求组织实施。向社会公开“你点我检”结果。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在抽检过程中,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按规定、按标准、按时限完成任务。

  (二)未经组织抽检单位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抽检的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和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

  (三)各单位应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抽样、检验和结果上报、不得随意更改抽样地点、样品信息和抽样数量,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确保抽检结果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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