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PT01207-1200-2024-00003
- 发文机关: 县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2024-01-29
- 发文字号: 仙市监〔2024〕6号
- 标 题: 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莆阳开春▪仙游县迎春花卉展暨美食年货节活动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4-01-29
- 有 效 性: 有效
各股、室、所、队、会、台、中心:
现将《莆阳开春▪仙游县迎春花卉展暨美食年货节活动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9日
莆阳开春▪仙游县迎春花卉展暨美食年货节活动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
莆阳开春·仙游县迎春花卉展暨美食年货节活动将于2024年2月1日至2月25日在仙游县美食城举行(具体活动方案详见附件),为推进活动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做好活动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活动期间不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确保重大活动顺利举办。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活动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圆满完成,决定成立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活动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协调、指挥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督保障工作。
组 长:蔡振锋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陈梓新 食品安全总监
成 员:林逸锋 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邱智伟 办公室负责人
徐向伟 政策法规股负责人
陈琦华 市场规范管理股负责人
陈建明 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管股负责人
陈举男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股负责人
林夏楠 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负责人
李丽娜 消费者权益保护股负责人
张长风 执法监督股负责人
阮国辉 鲤城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各相关单位人员组成,具体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应急处置的协调、督导工作。
三、工作任务
工作任务:做好活动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活动时间:2024年2月1日至2月25日
接待单位:仙游县美食城
四、工作安排
(一)制定工作方案(2024年1月29日)
县局制定《莆阳开春▪仙游县迎春花卉展暨美食年货节活动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加强活动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督导。鲤城市场监管所要按照属地原则,根据县局方案和辖区工作实际,相应制定活动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要加强仙游县美食城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工作。
(二)开展事前检查(2024年1月30日-1月31日)
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鲤城市场监管所要组织人员对接待单位的食品安全情况加强检查,对存在问题要指出具体整改办法,出具监督意见书,并跟踪督促整改到位。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无法整改到位的情况,要依法进行查处并及责令停止经营。同时签定承诺书和责任书,督促接待单位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
(三)实施过程监督(2024年2月1日-2月25日)
活动期间,根据具体保障任务和属地监管的原则,鲤城市场监管所要对仙游县美食城实行重点监督,加大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要严格按照接待总体方案的要求,明确工作职责,严守工作纪律,落实接待单位餐饮环境、荤素分离等工作要求,并遵循《莆田市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制度》等规定的有关要求,加强对接待单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监督与指导,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五、应急处置
1.报告程序:主(承)办单位或接待单位如发现群体性腹泻、呕吐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的情况,应立即报告驻点监督员或属地市场监管所,驻点监督员、属地市场监管所应立即逐级报告。
2.应急处置:接待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积极做好患者救治工作,并协助、配合开展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属地市场监管所应立即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开展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并按规定做好信息的报送。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活动期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根据任务安排工作要求,尽早布置,周密安排,认真实施;要严格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定点专人监督负责制、信息报告等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活动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有序、稳妥开展。
(二)严阵以待,强化应急。要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加强值班值守,确保人员在岗、通讯畅通、反应灵敏,随时响应各项工作任务,确保一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三)加强沟通,联防联动。要与相关部门加强配合协作,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做到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团结协作,共同做好监管工作,确保活动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圆满完成。
附件:莆阳开春▪仙游县迎春花卉展暨美食年货节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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