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PT01207-1200-2024-00024
- 发文机关: 县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2024-11-15
- 发文字号: 仙市监〔2024〕47号
- 标 题: 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纵深推进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再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4-11-15
- 有 效 性: 有效
各股、室、所、队、台、中心:
根据《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纵深推进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再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及国家、省、市级有关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工作部署,统筹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
各单位务必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推进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重要性,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要认真履职尽责,督促学校和校外供餐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日、周、月”管控机制以及进货查验制度和食品留样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于前期监管部门在检查中指出的问题和风险隐患,要落实整改到位,确保隐患及时消除。要认真查摆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在解难题、建机制、抓长效上下功夫见成效。
二、聚合力量,筑牢安全防线
各单位要联合教育部门对辖区内的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大宗食材供应商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再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要加大对学校采购的米、面、油、肉类、蔬菜、乳及乳制品等重点品种抽样检验力度,凡发现不合格食品,依法查处并通报属地地教育部门,及时排除食品安全隐患。要加大对学校食堂餐用具消毒的指导与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餐用具清洗消毒不彻底的依法严格处置,并督促指导学校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要组织对本辖区的民办、技工等学校开展一次全覆盖的突击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通报属地行业主管部门。
三、舆情处置,提升应对能力
各单位要按照《莆田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及处置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校园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特别是要进一步规范疑似食源性疾病事件调查与应急处置流程,及时上报事件情况、回应社会关切。要加强舆情监测及分析研判,及早发现和掌握食品安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和隐患。要保持投诉举报热线畅通,及时受理和处置消费者的投诉举报,提高校园疑似食源性疾病事件“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处置”的快速反应能力,有效防范和迅速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四、多措并举,健全长效机制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监管现代化改革工作推进要求,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的原则,切实推动改革任务落到实处。要积极运用好今年建成的市级 “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平台,持续推进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工作。要继续做好学校及校外供餐单位“一品一码”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请单位于11月20日前督促辖区内中小学校园食品经营主体完成全面自查,并开展系统内监管责任落实情况自查自纠,11月21日上报自查自纠及学校自查汇总情况。省、市市场监管局将于11月21日至12月5日组织抽查,充分运用“三书一函”制度,狠抓工作落实,织密织牢校园食品安全守护网。
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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