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PT01207-1200-2025-00004
- 发文机关: 县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2025-03-26
- 发文字号: 仙市监〔2025〕8号
- 标 题: 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制定实施2025年度仙游县特种设备重点使用单位目录和常规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5-03-26
- 有 效 性: 有效
各股、室、所、队、台、中心: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7号,以下简称《办法》)、《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市监特设发〔2022〕59号)有关要求,结合仙游实际,制定了《2025年仙游县特种设备重点使用单位目录》和《2025年仙游县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清单》(详见附件1、附件2)。现就有关事项和要求说明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总局、省局、市局工作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牢牢守住安全底线,不断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坚决防范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营造良好的特种设备安全环境。
二、制定原则
2025年度仙游县特种设备常规监督检查计划清单由重点使用单位和双随机抽查的一般使用单位组成,其制定方法如下:
(一)重点使用单位目录
聚焦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和盛装毒性程度为极度或高度危害介质、易燃易爆介质特种设备,以及容易引起群死群伤及重大影响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其中,一个单位同时管理公众聚集场所和非公众聚集场所的,以其公共聚集场所内的设备为重点监察对象,学校、医院等单位所使用的特种设备仅提供给内部职工使用,未向公众开放的,不列入重点使用单位范围。根据上级的要求,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涉氨制冷企业、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充装单位、学校、幼儿园、医院、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以及大型游乐设施、公用燃气管道、吊运熔融金属起重机械、电站锅炉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列为重点使用单位,制定形成《2025年度仙游县特种设备重点使用单位目录》(附件1),重点使用单位由属地市场监管所负责实施监督检查,重点单位的年度监督检查比例为100%。
(二)其他一般使用单位
除上述重点单位外,在确保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效果的同时,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实施监督抽查,抽查平台为福建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系统,抽查比例为不低于全县有在用设备的使用单位数量的5%,抽查到的使用单位由属地市场监管所负责实施检查,检查人员在各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范围内随机产生,制定形成《2025年仙游县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清单》(附件2)。
县局将上述计划检查单位制定形成2025年特种设备常规检查计划,通过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系统逐级上报市局、省局,在平台上创建并生成检查任务。
三、任务安排与实施
(一)计划检查时间
各市场监管所根据《2025年度仙游县特种设备重点使用单位目录》和《2025年仙游县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清单》实施日常检查任务,检查时间范围为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各市场监管所要结合工作实际,逐家确定具体检查时间,确保全年检查任务按时序进度扎实有效推进。
对被列入2025年度重点使用单位目录的使用单位,除了完成既定的年度常规检查任务外,还应结合全年各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安全保障工作和上级不定期部署的各项专项检查工作要求,适当增加检查频次,确保不定期反复重点关注和排查。
(二)重点检查内容
现场检查的重点概括为:“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
“三落实”是指:落实管理机构、落实责任人员、落实规章制度;
“两有证”是指:设备有使用登记证、作业(管理)人员有操作人员(安全管理员)证;
“一检验”是指:对设备(含安全附件)依法定期检验;
“一预案”是指: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
具体现场检查项目参照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后附的检查项目表执行。
(三)现场检查记录
现场检查时,应填写《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记录》,若发现安全隐患,应同时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相关单位整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立案处理。
(四)平台录入和闭环
对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后,应当及时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系统“任务安排与实施”模块中,录入现场检查记录,现场检查记录和监察指令书中体现的隐患问题要在后续主动跟踪整改情况,收集整改佐证材料,并在平台上予以闭环处理。
(五)跟踪隐患整改
现场检查和督促隐患整改过程中,要用好主动提醒、约谈警示、下达监察指令书、行政处罚等手段,倒逼企业落实好安全主体责任,要加强同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省特检院莆田分院)、取证培训机构(省特检院莆田分院)和压力表检定机构(县质计所)等单位的联系和配合,向使用单位告知相应的整改措施和有关机构的联系方式,跟踪落实完成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并收集整改佐证材料。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按时完成计划检查任务
各市管所要结合本计划的要求和工作实际,细化并合理安排本单位全年常规监督检查工作,并按时序进度完成。
(二)强化督导和股所联动
特安股加强对各所的业务指导,及时协调处理各所遇到的疑点和难点,适时对各所的完成进度进行督导。各所要加强与特安股的沟通和反馈,于2025年12月15日前将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和汇总表(附件3)报送县局特安股。
(三)配合上级开展专项抽查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检验机构证后监督检查“双随机”抽查、气体充装单位年度审查与电梯维保单位维保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等专项检查工作,由市局特安科牵头成立专门检查小组,检查小组成员由市局特安科、县局特安股和省特检院莆田分院有关人员等组成,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届时根据实际需要,视情况参与或配合。
(四)同步做好各类专项检查
本计划不包含日常群众投诉举报、检验机构报告的重要问题处理和上级部署开展的专项整治等各类阶段性专项检查,此类检查任务应列入专项检查范围,由各市场监管所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和相关要求实施。
附件:1.2025年度仙游县特种设备重点使用单位目录
2.2025年仙游县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双随机、一公开”
检查计划清单
3.2025年度仙游县特种设备常规监督检查汇总表
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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