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PT01207-2500-2021-00025
  • 发文机关: 县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2021-06-17
  • 发文字号: 仙市管〔2021〕54号
  • 标    题: 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1-07-01
  • 有 效 性: 失效
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仙市管〔2021〕54号
时间:2021-07-01 11:06

各股、室、所、队、台、中心:

  现将《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的通知》、《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部署,落实省、市市场监管局工作要求,对标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政策落实,完善监管机制,提升服务效能,为我县“开放招商、项目带动”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二、工作机制

  县局成立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组,党组书记、局长蔡振锋任组长,党委专职副书记、二级主任科员陈庆贵任常务副组长,行政审批服务股为牵头股室,市场主体监督与信用管理股、质量认证与商标广告监管股、综合执法大队等有关业务股室为配合股室。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组组长、常务副组长、牵头股室、配合股室要认真落实工作职责,全力推进全县市场监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三、重点任务分工

  (一)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1.优化企业开办审批流程。持续推进企业开办“1+X”套餐式服务,全面推广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推广使用企业开办“一网通”平台,将预约用水、用电、用气等涉企事项纳入企业开办“1+X”套餐项目,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深入推进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推行企业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结合“银政邮”企业登记模式,深度融合企业注册登记线上线下业务,实现“网上办”、“就近办”和“异地办”。(责任单位:审批股,完成时限:2021年9月30日前)

  2.推进市场监管告知承诺制。试行内资公司注册登记告知承诺制,按照市局部署,依托莆田市“一业一证”网上审批服务平台,实行“一张纸”要素化在线填报,实现内资公司注册登记办事时限压缩到当场即办;推行小型餐馆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对经营场所面积在50~150㎡且经营项目仅限热食类食品制售的小型餐馆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推行专营乙类非处方药零售企业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优化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审批流程。(责任单位:审批股、餐饮股、药化股、办公室,完成时限:2021年6月30日前)

  3.深化市场监管“证照同办”。依托市级“证照同办”审批平台,实现证照一网申请办理。完善“证照同办”审批事项清单,进一步整合市场监管行政审批资源,细化“证随照办”工作流程,提高市、县、乡(镇)三级审批效能,以“数据跑”代替“企业跑”,实现“一次受理、一次审批、一次发照”,切实做到企业“最多跑一趟”。(责任单位:审批股、办公室、各业务股室,完成时限:2021年6月30日前)

  4.复制推广“证照分离”改革。对涉及我县的县级涉企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和分类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直接复制推广“证照分离”进行分类审批改革,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和“准入不准营”问题。(责任单位:审批股,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5.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按照国家《企业注销指引》规定,推进部门间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优化税务注销等程序,实现办理进度和结果实时共享。探索建立企业简易注销容错机制,扩大企业简易注销适用范围,压缩企业简易注销公告时间。(责任单位:审批股,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6.规范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严格执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实施登记。继续支持和引导2020年以前设立的存量外商投资企业,在《外商投资法》实施后五年过渡期内,按照《公司法》等规定做好相关变更登记工作。积极配合商务部门落实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责任单位:审批股,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二)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

  7.牵头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充分发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的支撑作用,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刚性约束。建立面向各类市场主体的有违公平竞争问题的投诉举报和处理回应机制。(责任单位:市场股,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8.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监管力度。配合省、市局开展对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调查,对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存在的市场混淆、商业贿赂、虚假宣传、商业诋毁、侵犯商业秘密、不正当有奖销售、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加强不当竞争案件线索的研判,促进监管与执法办案的有效衔接,严厉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场股、执法监督股、综合执法大队,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9.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进一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继续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动,针对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专利行政执法“护航”、“闪电”、“铁拳”等专项行动检查,重点查处与我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生产生活相关的小商品专业市场、婴幼儿玩具等涉及专利技术重要商品的专利标识情况,对涉嫌构成假冒专利产品的案源及时汇报市局并配合查处。(责任单位:商广股、综合执法大队,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10.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引导和维权服务。通过集中培训、走访座谈等形式,向重点企业加强商标普法宣传;推动落实省市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国际注册商标等相关优惠政策;指导企业严格遵守商标注册的相关法律规定,促进我县注册商标总量较快增长。按“大监管”要求做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 由12315热线集中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以便更快速帮助群众进行维权。(责任单位:商广股、综合投诉台,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11.紧扣“六稳六保”持续治理涉企收费。持续推进全县涉企收费的清理整治工作,持续强化对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领域涉企收费监督检查工作,推动收费公示及明码标价。持续推进转供电价格检查,配合县发改局督促国家电网企业加快“转改直或直抄管理”改造进度,巩固和完善“转供电费码”长效监管机制,降低市场主体用电成本。持续加强涉企水、气价格检查,规范供水和供气环节价格行为,降低企业用水用气成本。持续开展商业银行收费检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责任单位:执法监督股,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三)完善新型监管机制

  12.健全双随机抽查制度。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完善全县跨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有机结合,科学分配监管资源,减少对守法诚信企业的检查,加大对重点检查事项和重要监管领域的抽查力度,特别是涉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领域的检查。全力组织协调,不断完善机制,督促指导各部门单位将双随机抽查任务落实到位。进一步充实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推动“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责任单位:信用股、各业务股室,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3.联合开展专项整治(检查)。除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上级机关部署、多部门联合开展的专项整治(检查)以及通过数据监测、抽检检测、投诉举报及突发事件等确有必要开展的专项整治(检查)外,严格控制专项整治(检查)次数。涉及到多个股室的专项整治,由牵头股室以文件的形式统一部署,避免对市场经营主体的重复检查、多头检查。(责任单位:执法监督股、各业务股室,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4.提高综合行政执法水平。深入推进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整合市场监管职能,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和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建立健全统一、权威、高效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制。积极配合各市场监管所协查各类案件线索,不断推进食品安全、商标侵权等案件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责任单位:执法监督股、综合执法大队、人教股、法规股,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5.创新餐饮业“互联网+”监管。持续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明厨亮灶”智慧监管平台建设,提升全县餐饮食品安全管理效能。到2021年,力争实现学校(含幼儿园)食堂、大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逐步推动其他餐饮单位接入“明厨亮灶”智慧监管平台。(责任单位:餐饮股、办公室,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16.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守住安全和质量底线,对食品药品等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实行重点监管。加强与卫健部门的沟通联系与协作配合,强化疫苗流通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管;加强药品日常监管、监督抽检,依法依规对药品流通领域实行重点监管。以木制品(古典工艺家具、木雕工艺品)为重点,组织开展不少于100批次的县级监督抽查,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组织对全县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基础上的重点企业监管全覆盖。开展自愿性认证获证组织监督检查。(责任单位:餐饮股、药化股、质量股、综合执法大队、质计所、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等相关股室,完成期限:长期坚持)

  (四)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

  17.突出标准引领。引导龙头企业,特别是鞋业制造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实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提高我县上“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自我声明公开的企业数和标准数。鼓励企业参与企业标准排行榜,争当企业标准“领跑者”,对进入企业标准“领跑者”名单企业纳入莆田市标准化工作专项资金奖励范畴。(责任单位:质量股,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8.支持餐饮业恢复发展。按照省、市、县关于餐饮服务常态化疫情防控部署,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支持餐饮业恢复发展,支持“莆田餐吧”、“云餐吧”发展,加强网络订餐、餐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单位:餐饮股、市场股、综合执法大队,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9.加强基础服务。发挥仙游县质计所中小企业窗口服务平台作用,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全面、高效优质的计量检定校准服务。做好开展3C免办审核与监管工作。配合市局持续推进市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强专利信息利用,为市场主体提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公共服务。(责任单位:质计所、商广股、质量股,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五)强化市场监管法制保障

  20.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按照工作分工和时限要求,继续贯彻落实我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组织起草制定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根据确定的重大执法事项标准和审核范围,结合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社会影响等因素,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责任单位:法规股、各相关股室,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21.适时完善职权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事权变动,对权责事项进行适时修改,动态调整权责事项清单。坚持法定原则,根据法律法规变动,分析研究监管工作开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责任单位:法规股、各相关股室,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优化营商环境是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的关键举措,是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抓手。县局成立了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组,负责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的协调指导、督促检查,推进工作落实。各相关单位要各负其责,对照本方案明确的任务和要求,强化落实措施,细化分解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要对标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创新工作方法,打造品牌亮点;要密切协作配合,增强工作合力,着力破解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强化为市场主体服务,加快打造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二)加强舆论宣传,扩大政策影响。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通过各类媒体,持续深入开展宣传。建立常态化政企沟通联系机制,及时准确向公众宣讲解读改革政策,让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改革举措,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深入了解企业和群众的实际诉求,及时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解决市场主体的困难和问题。

  (三)定期督查通报,确保工作成效。要建立常态化督查考核制度,按照季度通报、年度总结方式进行考评。每季度,按照任务分工和完成时限,由行政审批服务股牵头组织对各单位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年底,由行政审批服务股参考季度通报、日常任务完成、营商环境考评结果等情况,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析,形成工作报告。季度和年度工作情况分别在全局季度、年度工作会议上进行通报。

  (四)总结经验做法,巩固改革成果。各单位对工作开展过程中的新进展、新动态以及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要注重总结推广,不断巩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果。各责任单位每季度20日前向行政审批股报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工作创新做法、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意见建议等,并于12月15日前报送年度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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