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PT01207-2500-2022-00027
- 发文机关: 县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2022-11-01
- 发文字号: 仙市管〔2022〕58号
- 标 题: 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党建引领、夯基惠民”食品安全社会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2-11-09
- 有 效 性: 有效
各股、室、所、队、会、台、中心:
为实施“党建引领、夯基惠民”工程提升食品安全社会治理水平,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社会治理体制机制,细化最小单元,落实最后责任,推动市场监管与社会治理有机融合,实现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获得感、满意度,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党建引领、夯基惠民”食品安全社会治理工作。现将《“党建引领、夯基惠民”食品安全社会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党建引领、夯基惠民”食品安全社会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要求,以及《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党建引领、夯基惠民”食品安全社会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莆市监餐〔2022〕203号),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一县一乡一村一网格一单元”六级社会治理模式,创新探索食品安全监管方式,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立“条块联合、信息联通、监管联动、服务联帮、共治联防”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发挥网格长、网格员、单元长(以下合称网格单元协管员)“站岗放哨、协助监管”作用,推进第三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为建设数字仙游、平安仙游、法治仙游暨创建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打造食品安全社会治理示范样板。
二、工作内容
(一)食品主体电子监管
按照“全市一张图、全域数字化”的要求,通过食品主体许可系统导出、食品主体核准备案和现场摸排采集等,建立食品主体数据集,关联到社会治理平台,把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以下简称食品主体)纳入电子地图监管,按照“市一县一乡一村一网格一单元”分级展示食品主体分布情况,以便各级监管部门下沉人员、网格单元协管员等明晰辖区食品主体情况并开展巡查工作。
1.在各级电子地图展示食品主体的数量、类别、信息(主体名称、地址、经营范围、负责人、联系方式)等。食品主体的类别包括食品生产企业、农贸市场(含农批市场)、食品销售者(包括商超、便利店、母婴用品店、保健食品店等)、餐饮服务单位(包括酒店、餐馆、饮品店等)、企事业单位食堂(包括学校、医疗机构、养老机构食堂等)、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三小”(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贩)等。
2.将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的餐饮服务单位一并纳入社会治理平台电子地图,在各级电子地图展示“互联网+明厨亮灶”餐饮单位,嵌入视频监控、智能抓拍等应用功能。
3.食品主体和“互联网+明厨亮灶”餐饮单位新增、变更、注销,以及监管部门人员、网格单元协管员巡查发现主体停止经营的,要每个月定期在电子地图上更新,确保主体信息真实有效。对食品主体停止经营的,在电子地图标注“停止经营”,同时巡查人员要联系经营者了解情况,确认经营者终止经营的,通知其办理注销手续。
(二)部门下沉一线监管
县、镇街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推进本级监管力量下沉一线,参与基层食品安全治理。
1.镇街市场监管所负责所在乡镇街道的食品安全监管,在每个村居确保2名监管人员巡查(一名监管人员可以负责几个村居),会同村居内的网格单元协管员,在最小单元建立食品安全“1+2+3+N”(1家食品主体+2名市管所工作人员+3名网格单元协管员+N名群众)基层社会治理模式,通过食品主体自查、部门巡查、网格单元排查、群众投诉举报等,及时排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在基层一线常态化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相辅相成的工作局面。
2.县市场监管局的食品安全监管相关股室结合工作督查、双随机检查、飞行检查等,下沉一线,深入最小单元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3.县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大队在管辖区域内,下沉一线,深入最小单元开展食品安全案件查办。
县、镇街两级市场监管部门的下沉人员要监督最小单元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规范经营,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由下沉人员采集问题信息及图片上传社会治理平台并自行办理,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整改到位并反馈平台;对发现的案件线索,由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并反馈平台。上级市场监管部门下沉人员采集的食品安全事件不得流转到下级市场监管部门办理,下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协助上级部门督促属地责任主体做好问题整改。
(三)多方开展监督检查
“党建引领、夯基惠民”社会治理平台的食品安全模块汇聚网格单元巡查、部门巡查、群众举报等多方上传或者共享的监督检查数据,对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派单相关处置单位、处置人员,事件上传、流转、处置、跟踪等信息全程记录,建立“一件一档”,强化数字化手段应用,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
1.网格单元巡查及事件处置
按照“单元巡查一问题采集一任务分派一问题处置一核查反馈一跟踪问效”等六步工作流程闭环处置事件。第一步,由网格单元协管员按照《食品安全社会治理事项清单》(见附件3,以下简称《事项清单》)巡查最小单元的食品主体生产经营情况。第二步,网格单元协管员将现场排查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通过拍照、文字描述等方式,使用惠民宝 APP访问“我的城市名片”,在其中“党建引领夯基惠民”的食品安全模块上传社会治理平台。第三步,社会治理平台根据《事项清单》的受理单位分工进行任务分派:网格单元先行处置的,派给采集事件信息的网格单元协管员处置;市场监管部门直接处置的,派给市场监管部门处置。第四步,单元长、网格员能解决问题的自行处置,解决不了流转到网格长处置;网格长能解决的及时处置,解决不了的流转到村(社区)平台中心,由村(社区)平台中心流转到市场监管所处置;市场监管所能解决的及时处置,解决不了的通过平台流程转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处置;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能解决的及时处置,解决不了的通过平台流程转到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处置。第五步,食品安全事件最终处置单位将处置结果反馈平台。第六步,食品安全事件已经解决的本步骤跳过,流程结束;食品安全事件无法在短期内办结的,通过本步骤跟踪事件的进展情况并反馈。
2.部门巡查及事件处置
(1)依托政府平台录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社会治理大数据平台的基层网格队伍中,添加部门下沉力量的人员信息,下沉人员通过惠民宝 APP访问“我的城市名片”,在其中“党建引领夯基惠民”的食品安全模块以文字描述、图片录入上传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在问题处置完毕后将处置情况一并录入,相关问题和处置情况将汇集到社会治理平台。
(2)依托平台关联共享。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的情况录入智慧市场监管平台上的综合监督管理系统,通过智慧市场监管平台与“党建引领、夯基惠民”社会治理平台的对接,将综合监督管理系统中市场监管部门监督检查信息及问题处置情况同步共享至社会治理平台。
(3)避免两头重复录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现场检查时,有发现问题的优先通过惠民宝 APP的“党建引领夯基惠民”食品安全模块采集食品安全问题并处置;未发现问题的,或者无法通过惠民宝 APP的“党建引领夯基惠民”食品安全模块采集问题的,通过智慧市场监管平台上的综合监督管理系统闭环处置,再共享至社会治理平台。
3.群众举报及事件处置
群众通过“邻里家家亲”微信公众号或者惠民宝 APP的“党建+”邻里中心的“邻里家家亲”的“社情我来说”模块上报食品安全事件至社会治理平台,平台流转村居食品安全协管员办理,村居食品安全协管员能解决的及时处置,解决不了的通过平台流程转到市场监管部门处置。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核查处置后,将处置情况反馈社会治理平台,群众可以在惠民宝 APP查询到事件处置结果。
三、工作安排
到2022年年底,在社会治理平台“一张图”上,按照“市一县一乡一村一网格一单元”分级展示食品主体和“互联网+明厨亮灶”餐饮单位分布情况;建立食品安全社会治理事项清单、工作制度和事件处置流程;在第一批推进“党建引领、夯基惠民”试点的镇街、村居的最小单元里,推行食品安全“1+2+3+N”基层社会治理模式,推动县局、镇街所两级市场监管人员力量下沉最小单元,通过食品主体自查、网格单元排、职能部门接单处置及主动检查相结合、群众投诉举报等,形成多方合力、齐抓共管的食品安全监管态势。
到2023年年底,进一步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社会治理事项清单、工作制度和事件处置流程;在全县推进食品安全“1+2+3+N”基层社会治理和监管人员力量下沉,纵向贯通到最小单元,横向有机联结、以点连线、以线扩面,逐步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食品安全社会治理体系;加强对网格单元协管员的食品监管业务培训,以学促行、以行践学,建立一支“业务精通、责任心强、积极性高”的网格单元协管员队伍。
到2024年年底,食品安全社会治理模式更加成熟,食品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形成“政府主导、主体首责、部门监管、单元巡查、群众监督”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大格局。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
县市场监管局成立由蔡振锋局长为组长的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社会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人员包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党建引领,真正下沉部门力量,实现市场监管与社会治理工作融合互补,推动食品安全社会治理扁平化、数字化、规范化,促进食品安全社会治理科学、精准、高效。
(二)强化沟通协作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能部门依法履职+网格单元联动协管”的原则,加强与同级社会治理平台中心的横向对接,加强系统上下联动,按照全县统一的食品安全社会治理事项清单和事件办理流程,及时接收、处置社会治理平台流转过来的工作业务,并将办理结果反馈至平台。要积极推进市场监管与社会治理等平台联通融合,实现食品安全监管数据双向流动、共享共用,避免因重复录入导致基层工作量增加。要加强工作会商,灵活组织各级、各方食品安全治理参与者召开工作研讨会、座谈会等,讨论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交流食品安全社会治理的好思路、好建议、好方法,补齐工作短板,提升治理水平。
(三)强化培训宣传
要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现场教学等方式,加强对网格单元协管员的食品安全监管业务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监管能力。要发挥网格单元协管员人多面广的优势,协助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指导,向食品经营者发放食品安全告知书、宣传材料等,引导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四)强化数据采集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组织本级监管力量下沉一线,对网格、单元内的食品主体进行监督检查,通过平台上传检查信息及问题闭环处置情况,做到监管留痕、有据可查。要掌握辖区担任网格长的食品主体(简称“食品网格主体”)和担任单元长的食品主体(简称“食品单元主体”)情况,督促农贸市场、商场、学校、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和规模较大的食品网格主体,以及规模较小的食品单元主体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向社会治理平台上传自查问题和问题整改情况;食品网格主体和食品单元主体自查自纠不力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对其加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置并上传平台。
(五)强化制度管理
要建立健全“党建引领、夯基惠民”食品安全社会治理工作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在实际工作开展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见长效的治理模式、运行机制、行为规范。
附件:1.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建引领、夯基惠民”食品安全社会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2.“党建引领、夯基惠民”食品安全社会治理工作机制
3.“党建引领、夯基惠民”食品安全社会治理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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