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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社会公开)

来源: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3-11-29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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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仙游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2月13日至3月25日,县委巡察二组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8月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主体责任,不折不扣抓好整改任务落实

  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整改工作

  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巡察反馈后,立即召开会议传达巡察有关情况,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进一步统一思想,端正态度,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全面认领、照单全收、承认责任、坚决整改。局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各项整改工作研究部署相关问题的整改措施。

  制定整改措施,注重标本兼治,确保整改实效

  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及时制定了《中共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巡察整改方案》,细化具体问题,逐项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单位主要领导对整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重点环节,亲自整改、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全局把整改工作和推进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举一反三,着力构建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不断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

  具体问题:市管局在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上不够全面系统,宣传学习存在“一阵风”“用力不均”“学用脱节”的现象,在学懂弄通做实上做得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结合主题教育工作,制定《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从实际出发科学安排学习培训时间、内容和对象,9月中下旬起开展落实每周二、四晚上固定学习制度,分别安排不少于2小时的理论学习。充分发挥一体化平台、党员e家等平台的作用,加强干部政治理论和市场监管业务学习,用实践检验、提高培训成果,不断提升学习培训的实效,提高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学习、实践的能力,做到党建促进工作发展。

  2.行业监管与执法力度存在偏软偏弱

  具体问题执法案件证据材料处置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已要求各办案单位开展全面自查整改,举一反三,查缺补漏,存在问题均及时整改到位。二是出台《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规定》,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理及证据材料收集归档。三不定期开展法制检查,抽取案卷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具体问题县市管局部分案件处罚决定书未写明逾期得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未征收。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已于8月份开展单位内部法制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办案处置能力。二是出台《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规定》,进一步规范执法案件办理、规范使用自由裁量。三是不定期到基层市管所开展法制监督检查。

  具体问题监督警示作用发挥不明显,对立案处罚案件缺少经常性定期的法制监督检查通报。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不定期到基层市管所开展法制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并督促整改。二是已于8月份开展单位内部法制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办案水平。

  具体问题对涉及全县学校课后服务配餐企业监管不力。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于7月26日组织对全县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进行集中约谈,签订食品安全诚信经营承诺书,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二是加大食品监督检查力度,将从业人员健康情况、食品原料采购情况、食品留样等做为重点,深入开展配餐单位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现对全县5家集体用餐配送单位100%监督检查。三是强化食品监督抽检,委托第三方食品检测机构对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开展食品抽检工作,已对全部5家100%进行监督抽检,抽检6个批次,结果全部合格。四是及时向县教育局反馈餐饮企业存在的问题,县教育局重新制定招投标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课后服务午餐配送管理工作的通知》(仙教〔2023〕227号),对全县学校重新进行招投标。

  3.在维护市场公平正义方面履职不到位

  具体问题一:2018年鲤城市场监督管理所在金井村安置房检查发现安置房部分电梯超期未检,虽然有现场开具整改文书并要求限期整改到位,但后续未跟踪落实。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经核查确认,金井村安置房电梯于2018年8月完成整改并检验合格。二是举一反三,已于8月份对全局执法人员进行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业务培训,强化了执法人员责任意识,进一步规范了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程序,要求各单位抓好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及时跟踪整改进度,确保日常检查工作闭环完整。

  具体问题二:食品安全主动监管意识不强,在处理投诉件时普遍存在“摆平”意识,而缺少“监管”意识。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克服我局存在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各所工作人员加班加点,合理分工,责任到人,按时办结投诉举报件,2023年8月份以来7个辖区市管所投诉按时办结率达到100%,8个所举报按时核查率达到100%。二是把监督抽检与日常监管执法有机结合起来,把被投诉对象列入抽检重点,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8月份以来我局已抽检各类食品药品128批次。三是深化“诉转案”工作机制。积极发挥“12315”平台在行政执法中的作用,在处理消费者投诉过程中深挖案源线索,发现经营者违法行为坚决予以立案调查,杜绝市场监管过程中“以调代罚”现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023年已办理诉转案13件。

  具体问题三:部分立案处罚类案件中,案情清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有主体身份的情况下多次存在以案情复杂为由延长办案期限的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已于8月份开展单位内部法制培训,加强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学习,增强法律意识,把握办案程序,注意办案时限。二是出台《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规定》,进一步规范执法案件办理。

  4.抓意识形态工作不够深入。

  具体问题一:意识形态专题研究会议不严肃,会议记录过于简单、不够详实具体,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述职报告内容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已组织科级以上领导于2023年9月6日通过集中学习方式学习《仙游县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县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任务清单》等文件。二是于9月11日召开县局党组2023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会议,规范会议记录,会后主要领导对会议记录进行审阅。三是完成全局领导干部的党建述职报告、述职报告以及述职述廉报告开展自查工作,要求未体现意识形态工作以及存在牢固“四个意识”、树牢“四个意识”等不规范表述的材料一律要求重新撰写,现已完成整改。

  具体问题二:学习计划制定不严谨,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未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政策业务学习主动学习积极性不高,个别党员干部近一个月学习强国学习积分较低。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修订完善年度《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安排计划》,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印发了《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调整、细化学习内容。二是已于10月9日对14个所属党支部开展党员“学习强国”平台的使用以及学习情况检查,通报党员学习情况,对近一个月学习强国学习积分较低的干部,党支部书记开展约谈,个人作书面检讨。

  具体问题三:对网络舆情工作重视不够,自主发现相关网络舆情信息不多,网络舆情监测的水平有待提高。

  整改情况(已整改):印发《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完善舆情监测和应对处置管理制度的通知》(仙市监〔2023〕62号),规范舆情处置流程,完善舆情引导工作机制,加强内部学习培训(已于8月份组织一次),提高发现舆情信息的自主性、主动性,掌握舆情工作主动权,进一步提高网络舆情监测水平和应急处置水平。

  具体问题四:落实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831”审签制不严格,单位的标语、宣传栏以及“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审核发布材料中具体的审签内容未附后。

  整改情况(已整改):已要求各单位强化责任意识,严格审核把关本单位的对外宣传信息。严格落实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831”审签制度,坚决执行宣传标语、信息稿、微信公众号的“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并将相关审签材料归集存档备查。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情况

  1.为民服务宗旨意识不强。

  具体问题一:个别经办人员在处理企业注销等关系比较复杂的工作中,虽然知道“为人民服务”是党员干部的宗旨,但没有转化为实际行动。如在我县某机关单位办理下属企业注销业务过程中,明知申请注销企业的上级单位已注销无法提供公章等材料,仍不按照简易程序进行,而是要求办事人出具相关已无法提供的材料,导致无经营行为企业经过8个月处理仍然无法注销。

  整改情况(已整改):我局已于2023年3月31日办理好相关企业的注销手续。我局已落实首问责任制度,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对无法当场回复群众的疑难业务问题,建立疑难研判机制,及时将解决方案反馈申请人,切实提高审批窗口服务水平,提升办事群众满意度。

  问责情况:已对相关责任人张某某和阮某某(编外)谈话提醒。

  2.执法案件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

  具体问题一:部分行政处罚案件罚没款未及时入账。

  整改情况(已整改):经与国库对账并核实确认,上述行政处罚案件罚没款由当事人直接到银行缴存,相关款项已缴存国库,但无法联系到当事人提供相关缴存凭证。我局已进一步严格要求管理执法案件涉案罚没款,在缴纳案件罚没款时直接在非税收入网站上录入信息生成二维码,当事人通过扫描二维码将款项缴存国库,确保每笔罚没收入凭证完整。

  具体问题二:郊尾、鲤南市管所未按文件规定落实涉案物品存放制度,无出、入库清单,无纸质台账;郊尾市管所部分涉案物品逾期未处理;鲤南市管所涉案物品无专门房间存放。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郊尾、鲤南市管所已按规定要求落实涉案物品存放制度,在原有建立涉案物资出入库电脑清单的基础上,同步将涉案物资出入库登记明细台账纸质台账打印并登记存档。二是郊尾市管所已于6月27日将该批涉案的物品上报局批准并已销毁涉案物资。三是鲤南市管所将克服办公场所有限的困难,对现有涉案物资仓库进行改造提升,以满足执法办案要求。四是举一反三,督促全局各办案机构严格按照《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的要求,做好涉案物资出入库登记、管理及物品销毁等工作。

  问责情况:已对相关责任人陈某作全县市场监管系统通报批评处理。

  3.违规发放津补贴

  具体问题一:部分受处分人员违规领取精神文明单位奖金。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认真对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核查不符合文明单位奖金发放的情形。经核查,我局干部范某某2018年3月23日被县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分,已于2021年1月收回该同志的文明单位奖金0.76万元,上缴国库。二是依据省级、市级及县级精神文明创建管理相关条例的规定,经咨询县委纪委、县委文明办以及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对于干部个人受到诫勉等效能方面处分的情形,暂无明确规定是否予以发放文明单位奖金,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沟通和学习,严格执行不予发放奖金的相关规定。

  4.资金、资产管理有漏洞

  具体问题一:财务审核不认真,部分报刊多支付了金额;部分宣传工作约定的期限和实际期限不一致;与仙游报业传媒有限公司的宣传费合同无询价记录并存在提前支付宣传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已及时追回多付的12元报刊费,该款项已缴存单位银行账户。二是针对与莆田市广播电视中心的采购服务合同中合作期约定不够详细的问题,我局已按规定予以更正、补充。仙游报业传媒有限公司提供的宣传服务具有特殊性,我局参照“单一来源采购”,通过与对方协商确定价格,并按合同约定,于2022年度县财政下拨经费的支付期限(2022年12月31日)之前支付该笔费用。下一步我局将规范业务服务合同的签订和审核,严格审核报销凭证相关材料,按照有关规定支付业务活动费,确保费用报销的准确性。

  问责情况:已对相关责任人范某某谈话提醒。

  具体问题二:部分资金报销手续不完整。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财务人员加强凭证审核,将奖金补助等发放的银行明细回单一并入账管理。二是经核实该两位专家为QMS审核员。今后在专家评审费支出时,将加强对专家相应资质证明材料的审核,并将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并入账。三是经核实,该笔宣传费用于仙游县进口冷链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视频拍摄、制作及宣传服务,因该宣传服务具有特殊性和紧迫性,我局通过与对方协商确定价格,上会研究后签订合同并实施,在财务报销时未将合同等材料附入报销凭证,现已按规定予以更正、补充。今后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业务服务的采购进行公开询价、签订合同、明确服务内容和要求。

  具体问题三:部分办公耗材和维修建材报销材料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认真自查核实涉及的HP2612A硒鼓相关问题。经核实,该硒鼓是盖尾市管所从仙游县盖尾陈炜电信指定营业厅(根据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备办公耗材和办公用品零售的资质)购买,该硒鼓为商家当时活动促销产品,故价格偏低。我局已督促各单位要进一步严格按照购买办公用品和耗材的相关要求,多家比对,充分筛选,优先从电脑店等专门销售办公用品和耗材的商家购买性价比高、质量可靠的商品。二是认真核实上述车棚和地板维修相关问题情况,自查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经核实,该费用具体支出项目为局机关电动车车棚屋顶的更换修补和局机关七楼会议室门口走廊地砖的更换修补。当时持续下雨,电动车车棚漏水严重,无法正常充电,部分钢梁出现腐蚀,存在安全隐患。而七楼走廊地砖鼓包严重,部分地砖已碎,地面高低不平,容易致人摔倒。这两个修缮项目当时急需处理,但因项目零星琐碎、涉及金额较小,涉及工种又较多,包括彩钢板安装工(修补焊接电动车棚)、泥水工(铺地砖)、搬运工(七楼无电梯搬运建筑材料)、保洁工(建筑垃圾清理)。一方面没有正规的专职维修公司可以承接这种小额项目,另一方面如果单位自行寻找各工种的散工,散工无法开具发票获得工钱。后经过询问,仙游县鲤城某建材店表示可以按需销售建材,同时提供免费更换安装服务。为了及时修缮,消除安全隐患,我单位选择了该店家采购修缮建材。由于更换安装是店家提供的免费售后服务,所以发票中没有体现人工费用。由于修缮项目完成后,效果比较明显,即电动车棚已经不再漏水,锈蚀钢梁已经更换,七楼走廊破损地砖已经不存在,地面平整,因此没有专门制作书面验收材料。下一步,将加强对维修相关支出的审核,严格落实验收相关工作,并做好验收相关凭证审核把关。

  具体问题四: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部分年份固定资产未盘点;鲤城市管所的执法车辆(闽B770KE)长期闲置;部分房产租金存在低收和长期垄断承租的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已对2018、2019年度末固定资产清单进行重新整理备份,并要求经办人员今后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盘点;二是经核查,该执法车辆(闽B770KE)为2005年10月登记,至今已有18年,该车辆的车况已无法满足正常执法检查使用。我局已向县国资办沟通,并申请报废处置,目前正在申请办理报废手续中;三是对我局对外出租房产情况进行了重新梳理、认真自查,经核查,我局几处出租房均有严格履行租赁价值评估、公开招投标等程序,且房产租金均按照评估价收取(其中榜头所旧办公楼店面和赖店所办公楼店面于2020年12月完成评估及公开招租,游洋所旧办公楼4坎店面于2021年1月完成评估并分别于2021年2月、3月、11月完成公开招租,盖尾所旧办公楼店面于2022年9月完成评估及公开招租)。四是印发《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固定资产管理规定》,进一步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并组织干部学习,要求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按规定程序继续做好固定资产对外租赁等工作。

  具体问题五:财务列支渠道不规范,退休干部春节慰问费和支付林某某死亡慰问金等款项应在工会经费中列支。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已对照该问题认真开展核查,核实该款项列支情况及相关依据。经核查,该问题中涉及的退休干部及死亡人员,均为已退休多年的干部,二人当年度均未缴纳会费,根据《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工〔2018〕158号文件第八条“凡工资未纳入拨款工会经费工资总额或未缴纳会费的会员,不得享受集体福利。”的相关规定,上述二人慰问费无法从工会经费中列支。二是修订印发《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管理规定》,建立完善财务支出相关制度,进一步严格把控财务列支渠道,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执行,确保财务列支合法合规。

  具体问题六:支付资金不规范,物业服务期未结束已付清物业管理费,且双方签订合同未注明签订时间,未明确表达物业服务起、止时间。

  整改情况(已整改):8月份已组织开展培训,重点加强财务及合同业务学习,要求全局加强合同管理,进一步规范业务服务合同的签订和审核,明确服务时间、内容和要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支付款项,确保费用报销的准确性。

  5.差旅费报销不规范

  具体问题一:部分活动差旅费报销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整改)(1)已责成相关人员如实详细说明情况和原因。经核实,为进一步整合中国古典工艺家具行业品牌,以品牌集群融入“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推动中国古典工艺家具行业品牌走向世界,2019年4月11日,县政府向福建省品牌建设促进会发函邀请共同向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申请筹建中国古典工艺家具品牌集群。5月5日,福建省品牌建设促进会向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请示联合我县共同申请筹建中国古典工艺家具品牌集群。为此,县政府办下发了《北京拜访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京东集团、新华社建议方案》,参加人员有省、市、县领导及市场监管局、工艺办等相关人员,时间为2019年8月12日至8月14日。

  由于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是原国家质检总局(现已整合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的全国性行业协会。按照县领导的要求,我局作为实际上的主办单位,局长带领工作人员杨某、王某于8月11日启程前往北京,提前为市、县政府领导赴京商讨筹建中国家具品牌集群约定具体事宜。8月12日至14日,市政府副市长、我县时任县长、时任工艺办主任等一行人与福建省品牌建设促进会秘书长,前往北京到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交流品牌集群建设工作,并当面与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理事长、原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汇报我县品牌建设情况,探讨交流筹建中国古典工艺家具品牌集群的建议与思路,并取得一致结果。

  在京期间,经过市、县政府领导的共同努力,我县筹建中国家具品牌集群工作进展顺利,并按县政府方案计划于8月14日返仙。县政府方案中安排车辆接送,是指到福州机场接回县领导等人,并不包括杨某、王某二人。因机票紧张,杨某、王某乘高铁到福州南站,再从福州南站乘动车返回仙游,故产生78元交通费(福州南—仙游,2人)。  

  10月11日,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批准组建中国家具品牌集群,我县福建省古典工艺家具协会配合组建工作。10月28日,在第七届中国(仙游)红木家具精品博览会开幕仪式上,举行中国家具品牌集群联合秘书处授牌仪式。当天下午,“品牌力量•走进仙游”暨中国家具品牌集群成立大会在我县举行。仙作古典工艺家具品牌得到了进一步的宣传推广。

  (2)完善报销相关凭证材料。已重新完善杨某、王某二人的出差审批及报销相关材料,并将相关佐证材料附后。

  (3)已进一步要求全体干部规范出差审批程序,修订完善《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管理规定》,财务人员严格审核差旅报销凭证,确保差旅费用报销的准确性。

  6.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混乱

  具体问题:存在工程建设监管和资料审核不严,合同签订不规范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已要求相关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工程建设监管工作。一是认真做好前期规划和预算,加强设计变更和造价管理,严格做好设计前调查工作,不得随意甩项。二是严格审核相关单位资质,按规定执行先设计后施工、没有施工图不予施工等建设程序。三是严格按程序做好招投标工作,审核投标单位资质及相关材料,规范合同签订。

  7.采购不规范

  具体问题一:部分询价单上均没有签名,采购检测设备只有发票和合同,无竞争性谈判过程性资料。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经认真核实,上述相关询价单上未签名,但因经办人已调离本单位系统,现无法对询价单进行签名,已要求我局干部要严格执行采购相关规定,规范采购程序,办理好询价等手续,相关材料必须齐全完整。二是经核实,上述采购检测设备项目,于2017年12月7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设备竞争性公告,我局已将相关材料收集补齐。

  具体问题二:“明厨亮灶”平台运营存在预先支付平台及人员服务费的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自2018年起,平台及人员服务费不再全额支付,只预先支付部分资金,其中2019年预先支付80%资金、2020年预先支付85%资金、2021年预先支付85%资金、2022年预先支付85%资金,剩余资金待验收通过后再行支付。二是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对招投标经费支付的管理,确保合规支付。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基层党建履职不到位

  具体问题一:县市管局存在领导抓统筹协调的片面认识,部分基层所党支部书记履责内在动力不足,自觉性、创新性不强,在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上过于依赖兼职干部,导致基层党建工作简单等同于抓学习的情况。对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创新基层市管所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等方面方法不多,在抓常、抓细、抓长基层党建工作上缺乏创新。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进一步强化落实管党治党的新要求,配齐配强支部支委会,强化责任担当,压紧压实基层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的主体意识,加强支部学习教育,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生机活力,成为推动工作、凝聚力量的坚强堡垒。二是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和所在辖区特色文化,组织钟山市管所党支部到中国工农红军第108团旧址红色革命旧址、榜头市管所党支部到王于洁烈士纪念馆红色教育基地开展现场教育工作,同时将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及药品安全等监管工作结合起来,打造基层支部党建品牌。

  2.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不扎实

  具体问题一:活动开展不规范。机关第一党支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没有会前谈心谈话记录,党支部述职报告文不对题,对照检查材料未按规定动作完成;机关第二支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19名党员,只有8个人的对照检查材料,相互批评开展不全面,只有支委成员开展相互批评,其他党员并未开展;钟山党支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中仍出现“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逻辑错误表述。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已于9月8日前先后对第一、第二以及钟山所等3个基层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材料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以上支部已完成材料整改工作。二是已于6月30日开展党务干部专题培训,主要对三会一课内容及组织生活会相关材料进行解读,明确相关要求,督促各支部扎实开展活动。

  具体问题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不够。该单位为民情怀不够深,为群众解决问题不够多。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根据《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仙市管〔2021〕37号),先后聚焦在优化营商环境、市场监度管理两大方面落实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已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儿童化妆品监管等“点题整治”工作。2023年已落实“你点我检”专项抽检、“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和“中小学配餐及食堂食品安全问题”等为群众办实事实践项目。二是县局已组织指导基层做好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相关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3.党的建设工作标准不高

  具体问题一:县市管局虽然有研究党建工作,制定工作措施,但在具体工作推进中,没有将党建责任传递到每个党组织的“神经末梢”,在深入基层党组织了解情况、督促落实、跟踪问效中存在走过场现象。有的基层所党支部对党建工作热情不够、办法不多,对党建业务一知半解,导致基层党建工作基础薄弱、工作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自8月22日起,县局党委组成检查组,对所属14个党支部的相关材料进行检查,涉及党员干部对不规范的个人材料已经重新撰写并个人做书面情况说明。二是督促所属14个党支部完成自查工作,做到出现类似的问题立即整改到位。

  4.“三重一大”等制度执行不到位

  具体问题一: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坚持认真学习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度的内容,严格落实好相关制度。自2022年8月起,已严格落实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度。

  具体问题二:单位个别干部在个人重大事项上未向驻局纪检组报备,存在漏报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已在全县市场监管系统开展个人重大事项清查工作,要求所有干部梳理是否存在遗漏报备重大事项的情况;二是强化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发现问题后,局里立即召开了党员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专题教育会议,让全局每位党员干部都认识到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讲明白各项报备的要求并让每一位党员干部承诺如实填报,确保以后不会出现未及时报备个人重大事项的情况。

  具体问题三:纪律处分执行不力。

  整改情况(已整改)我局党组将继续严格落实纪律处分执行工作,严格按规定条件和程序,配合做好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树立良好的选人用人导向。

  5.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严谨

  具体问题一:支部换届不规范。如郊尾党支部和第二党支部2022年到期未换届;度尾(西苑)党支部换届材料缺失,只有一份请示;钟山党支部2019年、2022年换届党员大会和支委会均无会议记录;盖尾党支部2019年换届没有会议记录。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县局检查组自8月22日起先后对第二、郊尾、度尾(西苑)、钟山及盖尾所等党支部换届材料的补缺补漏情况开展检查工作,以上支部换届材料已完成整改。二是全局所属14个党支部已于8月28日前开展《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制度规定的学习,进一步明确换届工作要求,落实好支部换届工作。下一步县局党委加强对支部换届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具体问题二:民主生活会开展不够认真。如2020年和2021年局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产生问题的原因和下一步整改措施部分一样;2019年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没有局班子成员表态发言,议程记录不完整。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完成2020年和2021年局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的整改工作。二是完成2019年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补缺补漏工作。

  具体问题三: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不够严肃。下属鲤城、大济、赖店、鲤南、钟山等党支部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组织生活会未按规定动作开展,材料抄袭等现象。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要求存在问题的5个基层所支部于9月8日前完成对支部组织生活会材料的全面梳理整改,按照规定做好材料规范整理,目前均已完成。二是县局党委加强督查,党委检查组已完成对所属14个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材料的检查工作,明确组织生活会制度的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会材料收集工作。督促下属党支部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内容进行整改,不断推进组织生活会的制度化、规范化。

  具体问题四:谈心谈话开展不规范。局机关部分班子成员谈心谈话流于形式,谈心交心记录只有一两句话,甚至几个字。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进一步严格落实班子民主生活会会前谈心交心工作,对谈心交心记录开展自查自纠,内容过于简单的记录已要求重新开展谈心交心。二是已于9月7日召开巡察专项民主生活会,严格落实班子民主生活会会前谈心交心工作,谈心交心记录与对照检查材料经主要领导审阅。

  具体问题五:民主评议党员不到位。机关第二支部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评为优秀的党员有8人,超过了三分之一;大济党支部2020年度和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评议结果优秀的比例是100%,不符合逻辑;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登记表没有党支部意见和党支部盖章。

  整改情况(已整改)已组织学习民主评议党员相关规定,下属14个党支部已完成对民主评议党员相关规定的学习,机关第二支部、大济党支部已完成对2020、2021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材料的整改。

  6.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流于形式

  具体问题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不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制度措施情况无学习计划,未开展活动,无干部自查表。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制定好学习计划,在全局认真开展相关活动,平时保管好干部涉及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干部自查表,每年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把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实做细。二是结合2020年和2021年开展的党风廉政工作,已重新梳理并撰写好党组书记2020年和2021年的述责述廉报告。

  具体问题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不到位。重大节假日前,未开展节前廉洁教育提醒活动,无问题自查报告。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在重大节假日前,通过群发短信、和召集会议等方式及时开展节前廉洁教育提醒活动,第一时间下发关于节假日期间认真遵守廉政有关规定和切实纠正四风问题的通知,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自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并自查自纠。二是已经完成对政务公开栏廉政宣传材料的更新,并要求相关部门每个月定期更新廉政宣传材料并做好省市县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通报的工作。

  7.选人用人不够规范

  具体问题一:一是党的领导弱化。在选人用人统筹谋划不够、长远规划不足。市管局自2015年组建成立至今,尚未选配股级干部。二是以临时负责人的形式违规发文任命。开展选任工作未按规定进行民主推荐、考察等程序,直接由局党组研究决定干部任免,且以临时负责人的形式发文任命。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学习中央《干部选人用人工作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干部选任的资格条件和程序。二是先后与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等相关部门沟通,2023年6月报县委组织部,按照干部管理规定,经过民主推荐、考察等程序,根据2023年8月17日《中共仙游县委组织部关于邱智伟等同志的任职通知》(仙委组干〔2023〕340号),现已配齐12个内设股室股级干部岗位。

  具体问题干部廉政教育工作落实不到位。在干部受处分问责后未及时召开党风廉政教育会议。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组织廉政教育学习,结合党组织活动和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加强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全局干部的廉政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二是突出抓早抓小,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纠正,避免小问题酿成大问题。三是在干部受处分问责后及时召开党风廉政教育会议,以案明纪、以案促廉,强化全局警示教育。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行业监管与执法力度存在偏软偏弱”的问题

  具体问题罚没款追缴不及时。经统计,2017至2022年应收罚没款为21175994元,已收13569979.86元,未收罚没款为7606014.14元,罚没款拖欠数额较大。

  整改情况(部分整改)持续推进案件执行进度,目前已完成执行27个案件,执行金额852813.84元(其中2个案件部分执行)。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部分案件因期限未届满,暂无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于期限届满的案件,我局已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强与法院的沟通,督促办案机构及时跟踪,及时主动配合法院执行,不断加大执行力度,争取其余的案件继续执行到位。

  整改时限:持续推进、长期坚持

  具体问题罚没款强制执行不到位。2017年至2022年已送法院执行的罚没款未入库案件共有43个,但后续未再提供新的可执行信息给法院做再次执行,致使罚没款无法收缴到位,罚没金额4470176.35元,实际入库金额92367.56元。

  整改情况(部分整改)上述43个案件中,目前已完成执行5个案件,涉及金额共计237395.36元。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针对其余法院未执行的案件,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与法院的沟通,督促办案机构及时跟踪,及时主动配合法院执行,不断加大执行力度,争取其余的案件继续执行到位。

  整改时限:持续推进、长期坚持

  四、下一步计划

  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是我局认真总结、深刻查摆、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不断巩固和提高巡察整改工作成效,持之以恒抓好各项工作,深入推进党的建设和市场监管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不撒手,一抓到底;需要长期坚持的,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形成长效化。

  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牢固树立讲规矩守纪律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大执纪监督、公开曝光和惩戒问责力度,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深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完善和落实从严管理干部各项制度。

  建立健全巩固提升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持之以恒抓好各项工作,不断巩固和提高巡察整改工作成效。

  附件:莆田市家具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社会公开)

  中共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3年11月10日

附件

  莆田市家具产品质量检验中心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社会公开)

  根据仙游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2月13日至3月25日,县委巡察二组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延伸巡察了莆田市家具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并于2023年8月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1.在“建立技术服务公共平台,开展技术人才培训教育服务;开展产业发展动态研究,提出红木产业发展政策措施”方面,部分工作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通过技术咨询服务热线及开放上门咨询7个团体,为企业及消费者提供技术咨询,同时在中心公众号上发布行业发展动态;多次深入企业了解检测需求、行业发展状况,指导企业建立“一证一卡一书”,宣传《仙作古典工艺家具通用技术条件》、《红木》等标准,要求企业加强过程控制,提高产品质量意识;9月22日联合仙游市管局开展质量月“实验室开放日”活动,同时开展标准宣贯,引导行业自律,促进企业自觉提升质量技术和管理能力;落实实验室《安全作业管理程序》,开展日常实验室消防检查和实验室危险物品检查。

  2.服务高质量发展要求有差距。家具质检中心没有围绕服务仙游红木产业制定详细可行的检测方案。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协助成立县属仙材检验公司,已于2023年9月14日注册成功,成为可为市场提供检测技术服务的运营公司。目前已开展委托检验业务;二是指导抖音基地成立福建中宝检检测有限公司仙游分公司,已具备检验资质。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情况。

  1.部分物品采购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整改):细化采购管理规定,印发《莆田市家具产品质量检验中心采购管理办法(修订)》,明确需询价物品金额,严格内部研究、审批制度,规范采购程序。

  2.采购入库的固定资产部分没有入固定资产账。

  整改情况(已整改):中心固定资产已全部入账入库。

  3.费用报销手续不完善。

  整改情况(已整改):印发和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莆田市家具产品质量检验中心财务报销管理办法(修订)》,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严肃财务纪律,严格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确保财务支出合法合规。

  4.小额办公用品纳入到工程项目,工程设计变更文件存档不完整。

  整改情况(已整改):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小额工程项目中采购限额低于50万元,可以自行采购,故统一纳入工程项目内。下一步组织人员集中学习政府采购管理规定,要求经办人熟悉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确保中心采购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同时按要求将工程内业资料归档已将木材标本库建设及办公场所改造工程“设计修改通知单”归档到基建档案。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莆田市家具产品质量检验中心现有在编人员12人,中心领导班子存在抽调及借调情况,导致中心工作重点不够明确,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中心定期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通过学习习近平“努力成长为对党和人民忠诚可靠、堪当时代重任的栋梁之才”的重要讲话精神,观看《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推进高质量发展》报告会,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质检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等,深入贯彻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充分发挥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干部职工的担当意识;二是已制定《树种疑难样品检测程序》,优化疑难样品的检验流程,提高疑难样品检测效率。

  二、下一步计划

  (一)总结经验,强化责任。针对巡改情况,总结工作措施和思路,总结工作成效和不足,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强化领导、部门责任意识,把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

  (二)强化督查,由点及面。深入剖析同类问题、隐形问题、深层问题,做到以点及面、防微杜渐。                     

  (三)建章立制,务求长效。针对整改情况,中心将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对制度的学习和掌握,增强制度的执行力,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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