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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销售过期冷冻猪肚 一商家被罚五万元

来源:仙游今报 时间:2021-12-20 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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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报讯(今报记者 唐伟 通讯员 郑云林)近日,鲤城某食品商行当事人将银行存款单送达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手里。原来,当事人因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被没收暂扣超过保质期的3箱冷冻猪肚,对当事人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未按规定建账的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5万元。 

    日前,鲤城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对该食品商行进行检查,在冷冻库内发现3箱待售猪肚,至被查获时已经超过保质期两个多月,上述食品跟其他没过保质期的待售食品一起放置在店内冻库内。该商行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当即被立案调查。 

    经查明,该商行于去年4月份左右从上门推销人员处购进了3箱冻猪整肚,保质期为18个月。购进时上述冻猪整肚未超过保质期,但执法人员于当日现场查获时,上述食品已超过了保质期两个多月,且与其他未超过保质期的待售食品混合一起摆放在店内的冻库中,未做明显区分。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食品供货商的相应资质和进货单据等材料,无法联系上对方,也没有建立进货台账。 

    随后,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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