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属各单位、各律师事务所、各基层法律服务所:
按照《仙游县司法局2018年“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仙司〔2018〕7号)文件精神,我局于2022年9月26日随机从“检查人员名录库”中抽取2名检查人员,2022年10月19日对福建内城律师事务所、福建朗天律师事务所、福建壶兰(仙游)律师事务所和仙游县148法律服务所四个法律服务机构进行了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福建内城律师事务所、福建壶兰(仙游)律师事务所:基本能按照《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规范执业;
仙游县148法律服务所:基本能按照《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规范执业。
福建朗天律师事务所:个别案件卷宗中没有发票;个别卷宗中委托合同和授权书版本陈旧;个别律师未对委托人进行律师聘请风险提示等问题。
二、整改要求
1.提高站位勇担当。法律服务机构的主任要切实提高思想站位,依法承担起对法律服务机构的管理责任,严格要求全所合伙人及其法律从业人员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规范执业,注重提升法律服务队伍的形象,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2.举一反三抓整改。各法律服务机构要秉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对被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律所要逐一整改,举一反三,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防止再次出现类似情况;暂未发现问题的法律服务机构要开展自查,防微杜渐,依法依规执业。各法律服务机构要将具体自查整改情况于11月25日前报送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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