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PT01111-3000-2022-00014
  • 发文机关: 县司法局
  • 成文日期: 2022-11-09
  • 发文字号: 仙司〔2022〕29号
  • 标    题: 关于印发《仙游县司法局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2-11-09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印发《仙游县司法局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仙司〔2022〕29号
时间:2022-11-09 16:28

各司法所,机关各股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仙游县司法局地震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仙游县司法局  

                  2022年11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仙游县司法局地震应急预案

 

  为确保地震应急工作科学、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应对地震灾害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依据《仙游县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调整仙游县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仙政抗救办〔2020〕2号),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仙游县司法局处置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活动。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防御为主。最大限度地减轻破坏性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地震应急处置工作的首要职责。

  (二)统一指挥,各负其责。在县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各应急小组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本部门的突发应急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协调一致,服从大局。在做好本部门的突发性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同时,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三、地震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及职责 

  领导小组:成立仙游县司法局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本单位的地震应急和抗震救灾工作。 

  组  长:陈浪动 局  长 

  副组长:康元钦 副局长

  林国聪 副局长

  林书侃 副局长(挂职)

  余锦容 政工科科长

  郭素媛 四级主任科员

  成  员: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本《预案》,统一指挥、协调本系统抗震救灾工作;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达的指令并督促落实;部署和协调本系统对灾区的紧急援助;根据震情和灾情采取紧急应急措施;向县政府报告震情、灾情和救灾工作进展。

  (二)应急工作分组与职责 

  领导组下设各应急工作小组,人员分组和职责分工如下: 

  1.人员抢救组 

  组长:政工科科长

  成员:政工科、公证处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组织、协调人员参加本单位内部的抗震救灾工作,确保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 

  2.物资保障组

  组 长:办公室主任 

  成 员:办公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生活必需品、方便食品、药品、医疗器械

  和灾后开展工作救灾急需品等物资的购买和储备。 

  3.保卫组 

  组长: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

  成员:社区矫正管理局

  主要职责:负责单位内部的治安保卫;负责对救灾物资的保卫。 

  4.法律服务组

  组长: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成员:县法律援助中心、法制股

  主要职责:(1)在灾区设置“便民服务点”、“法律咨询点”,为灾区群众提供咨询解答,现场提供法律服务。(2)认真研究灾后恢复重建过程中的法律问题,围绕灾后恢复重建中群众的法律需求,积极提供及时、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3)为政府领导机关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意见建议,为推动灾后各项工作依法治理,促进灾后恢复重建发挥应有的作用。

  5. 矛盾纠纷化解组

  组长: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股长

  成员: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与行政审批股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1)在灾区设置“矛盾纠纷化解点”,现场调解矛盾纠纷。(2)组织机关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灾区,积极预防、排查、调处因地震灾害和灾后重建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化解群众不满情绪,预防调处矛盾,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不稳定因素。(3)涉及本地区内恢复重建项目的矛盾纠纷预测分析研判、防范化解处置重大复杂矛盾纠纷。

  四、平时应急准备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职责,责任到人,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二)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和渠道进行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干部职工开展防震避震、自救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防震抗震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三)定期修定单位地震应急预案,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学习和熟悉预案、应急工作程序,并适时演练。 

  (四)制定人员疏散方案,确定疏散路线,疏散场地。 

  (五)做好抢险救灾工具、器材、设备的准备,落实数量,明确到人,组织抢险救灾组成员定期进行演练。 

  (六)制定治安管理措施,加强对重点部门、设施、线路的监控及巡视。 

  五、先期处置 

  接到县政府关于我县境内地震情震信息后,迅速启动应急响应,开展先期处置,并及时向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先期处置情况。

  (一)召开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紧急工作会议,通报震情,安排部署应急措施。 

  (二)向县政府和上级抗震救灾领导机构报告本局抗震救灾措施。 

  (三)根据地震动态,宣布临震应急期的起止时间,根据震情发展趋势决定干部职工避震疏散时间及场所。 

  (四)强化地震知识的宣传教育,防止地震误传和谣传,稳定正常办公秩序。 

  (五)排查重点部位和易发生次生灾害的部位,采取紧急措施和特殊保护措施,检查消防设施。 

  六、震后应急对策 

  地震发生后,局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立即转为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负责人为指挥部指挥长,指挥部全体成员应在30分钟内到会议室集中(不做通知),并根据震情和县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要求,立即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抗震救灾工作。 

  (一)迅速开展灾情调查,及时掌握灾情、震情、险情及其发展趋势,随时上报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抗震救灾指挥部。 

  (二)迅速恢复与外界的通讯联系,随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抗震救灾的情况,必要时申请外援。 

  (三)迅速组织力量开展抢险救灾, 抢救被压埋人员和重要设施设备,抢修恢复基础设施。 

  (四)采取有效措施排除险情,防止次生灾害扩展蔓延,以免灾情扩大。 

  (五)组织干部职工开展自救互救,对伤员进行紧急医疗救护,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病疫流行。 

  (六)组织干部职工迅速疏散到安全场地,并提供临时居住点和必要的衣物、食品。 

  (七)做好重点部位和重要设备的安全保卫防范工作。 

  (八)组织开展震害调查和灾害评估,划定安全区建筑和危险区建筑。 

  (九)安排好外援人员的救灾工作,做好救灾物资的接收、登记、发放工作。 

  (十)在灾区统一设置“县司法局便民服务点”、“法律咨询服务点”、“矛盾纠纷化解点”等服务窗口,开辟法律服务便民绿色通道,派驻律师、公证员等现场办公,解答受灾群众政策、法律、矛盾纠纷等问题,提供法律服务。

  (十一)了解灾区县政府关于灾后恢复重建的基本原则、主要政策、主要任务、总体要求和保障措施等,把握灾后重建的政策方向,明确法律服务在灾后重建中的职能任务和工作方式,紧紧围绕灾后恢复重建的中心工作,全面地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法律服务效能。

  (十二)完成县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达的其他救灾任务。

  七、附则 

  (一)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二)本预案由局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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