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PT01111-2500-2022-00003
- 发文机关: 县司法局
- 成文日期: 2022-04-19
- 发文字号: 仙司〔2022〕3号
- 标 题: 仙游县司法局印发关于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嘱托 打造新时代福建‘148’品牌”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暨启动推进年工作安排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2-04-20
- 有 效 性: 有效
根据《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嘱托 打造新时代福建‘148’品牌”三年行动方案暨启动推进年工作安排》(闽司〔2022〕1号)及《莆田市司法局印发关于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嘱托 打造新时代福建‘148’品牌”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暨启动推进年工作安排的通知》(莆司〔2022〕8号)文件精神。经局领导同意,现将《仙游县司法局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嘱托 打造新时代福建‘148’品牌”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暨启动推进年工作安排》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仙游县司法局
2022年4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仙游县司法局关于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
嘱托 打造新时代福建‘148’品牌”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加快实现“两快两全”目标,切实把这件利国利民的好事实事办实办好,使之真正成为我县人民群众的“开心锁”“连心桥”“守护神”。经研究,决定从2022年开始,在全系统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不忘初心 牢记嘱托 打造新时代福建‘148’品牌”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和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嘱托,立足司法行政“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发挥司法行政专业和资源优势,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纲”、以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为载体,把全县律师、公证、法律援助、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等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作为“目”总揽起来,打造具有福建特色的“148”品牌,更好地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多元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原则
(一)突出为民宗旨。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人民满意为目标,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拓宽法律服务渠道,丰富法律服务产品,优化法律服务方式,提升法律服务质效,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二)突出项目驱动。坚持以项目服务群众,用项目推动工作,精心选好项目、培育项目、推广项目,努力实现服务质量与业务水平两促进、双提升。树立“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创新理念,立足实际,大胆创新,打造一批具有我县优势、系统特色的法律服务品牌。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各阶段活动内容,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和具体推进举措,确保项目有序有力推进,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三)突出开门创建。强化统筹协同,加强与财政、人社、发改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各部门支持,凝聚工作合力。形成“部门协同、相互配合、共同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工作任务
以“不忘初心 牢记嘱托 打造新时代福建‘148’品牌”为主题,围绕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等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148’+”系列线上线下活动,选树培育、总结推广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司法行政便民惠民利民项目,让广大群众切身感受到法律服务工作者很亲,法律服务离生活很近,切实提高我县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主要从以下三个层面组织开展具体工作:
一是公共法律服务和行政审批股牵头,法制股、普法和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司法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等部门配合,协同抓好行政复议、律师、公证、法律援助、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为民活动。
二是局机关党组织牵头,政工、工会、妇委会等部门配合,协同抓好青年“148”、巾帼“148”、夕阳红“148”等项目的策划及组织实施工作。
三是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开展一个为民服务特色项目,同时健全完善县、乡镇(街道)、村(居)三级法律服务站点,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四、组织机构
县局成立“不忘初心 牢记嘱托 打造新时代福建‘148’品牌”三年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余如生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康元钦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林国聪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余锦容 局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
郭素媛 四级主任科员
成 员:刘亚兰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和行政审批股负责人
黄国飞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和行政审批股干部
傅杨敏 办公室主任
苏 楠 办公室干部
黄燕燕 法制股股长
林裔荣 政工科干部
林宇苒 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负责人
陈丽新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干部
林梅钦 工会主席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和行政审批股,负责统筹协调具体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2022年为“启动推进年”。按照行动方案要求,迅速行动,全力推进,全面铺开,扎实做好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掀起活动热潮。组织开展“三个一”活动:一是开展一次大学习、大讨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司法行政部门如何真正成为人民群众的“开心锁”“连心桥”“守护神”,深入开展座谈研讨,统一思想认识,厘清创建思路;二是在本地、本业务范围内开展一次“不忘初心 牢记嘱托 打造新时代福建‘148’品牌”主题调研活动,全面掌握情况,挖掘具有特色亮点的公共法律服务项目;三是策划推出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公共法律服务项目,并进行培育宣传。
(二)2023年为“拓展深化年”。要加强与市司法局的部门联动,分专题、分层次、分阶段进行指导,以点带线、以线扩面,发挥示范项目的辐射、引领、带动效应,确保市级示范项目“新、优、特”,形成新时代福建“148”品牌。
(三)2024年为“总结提升年”。做好总结验收,将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制度机制形式固化下来,形成一批实践成果、制度成果、理论成果,加强宣传,力争在全国性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打造在全省全国叫得响、立得住、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新时代福建“148”品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齐抓共管、压实责任,各相关股室、直属各单位和各司法所负责抓好具体工作任务落实。
(二)加强协调联动。树立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一盘棋的观念,按照局党委统一部署要求,科学统筹安排,把专项行动与年度目标任务结合起来,与日常业务工作结合起来,确保两不误、两促进。加强与市司法局的沟通协调,畅通工作信息,相互学习借鉴,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三)加强督促指导。将创建活动作为年度工作重点,纳入检查考评范围,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及时上报活动进展情况,县局将加强实地督导,掌握工作进度,并适时通报情况。
仙游县司法局关于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
嘱托 打造新时代福建‘148’品牌”
启动推进年工作安排
根据“不忘初心 牢记嘱托 打造新时代福建‘148’品牌”三年行动方案,2022年是活动的启动推进年,为推动活动迅速全面展开,奠定三年行动良好基础,现作出如下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4日-2月28日)
根据“不忘初心 牢记嘱托 打造新时代福建‘148’品牌”三年行动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工作安排,动员部署。扎实做好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学习讨论阶段(3月1日-4月30日)
结合学习周例会,制定学习方案:(1)3月1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司法部印发《全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福建省司法厅印发《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嘱托 打造新时代福建‘148’品牌”三年行动方案暨启动推进年工作安排》和莆田市司法局印发《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嘱托 打造新时代福建148品牌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暨启动推进年工作安排》文件精神。(2)3月15日,学习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汪洋作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3)4月12日,学习仙游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仙游县应急管理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举一反三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通知、仙游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福建省司法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疫情防控视频会议精神的紧急通知、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会议精神的通知。(4)4月19日,学习中共仙游县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和仙游县国家保密局关于组织做好“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保密宣传材料学习使用的通知。
通过系列学习,领会“148”就是“要司法”的深刻内涵,并组织各司法所所长、各股室主任(负责人)围绕司法行政部门如何真正成为人民群众的“开心锁”“连心桥”“守护神”展开“大讨论”,就今年司法行政工作安排统一思想认识,厘清创建思路。
三、主题调研阶段(5月1日-8月31日)
5月1日至5月15日,通过座谈交流、网上征集、书面征求、新媒体留言等有效方式,征集人民群众所想所需所盼的调研课题1.司法148,助力疫情期间人民调解工作;2.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法律服务领域存在突出问题及对策;3.疫情期间如何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4.法律援助如何成为实质性的援助;5.探索推行绿色继承公证,切实履行公证社会责任担当。5月16日至7月30日,各股室组织人员深入一线调研,届时从中筛选2-3个典型示范项目,在8月20日前从中好选优一个报送给市局。
四、选树培育阶段(9月1日-10月31日)
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工作要求,9月1日确定工作项目清单:1.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规范化建设(责任股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和行政审批股)。2.农村“法律明白人”的评选和使用管理。(责任股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3.打造“148”调解品牌(责任股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9月1日至10月31日由责任股室具体抓好培育工作。
五、立项授牌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
继续进行重点培育,然后确定具有典型性,有推广复制价值的县级示范项目一个。同时,积极配合省厅、市局适时召开现场推进会进行集中授牌,推广相关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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