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PT01111-2500-2024-00005
  • 发文机关: 县司法局
  • 成文日期: 2024-05-06
  • 发文字号: 仙司〔2024〕14号
  • 标    题: 中共仙游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仙游县司法局关于印发《2024年“民法典宣传月”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4-05-06
  • 有 效 性: 有效
中共仙游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仙游县司法局关于印发《2024年“民法典宣传月”工作方案》的通知
仙司〔2024〕14号
时间:2024-05-06 16:45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2024年“民法典宣传月”工作方案》的要求,现将我县《2024年“民法典宣传月”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联系人:林宇苒,0594-8296397,sf8296397@163.com)

 

  中共仙游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仙游县司法局

  (仙游县司法局 代章)                                                  

  2024年5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仙游县2024年“民法典宣传月”工作方案

  2024年5月是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结合“蒲公英”普法志愿者联盟行动,经研究,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重点,组织开展民法典系列普法宣传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密结合“八五”普法规划实施,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针对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深入宣传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开展“服务民营企业·蒲公英在普法”专项行动,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时间安排

  2024年5月1日至31日。各单位从实际出发,可在时间上适当延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普法暨“服务民营企业·蒲公英在普法”专项行动从“民法典宣传月”开始持续推进,在12月“宪法宣传周”期间进行阶段性总结。

  三、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特别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二)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清单制度,把民法典学习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学法重点,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法重要内容。

  (三)结合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重点学习宣传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和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追究侵权责任等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相关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有关规定。

  (四)围绕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活力、防范风险等,深入学习宣传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五)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蒲公英”普法志愿服务的实施意见》(闽委法办〔2022〕13号),大力开展“蒲公英七进”品牌活动标准化建设,充分运用福建省“蒲公英”普法公益服务平台,组织和动员“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参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行动,激发市场活力。

  在以上重点内容基础上,请各单位结合实际,确定具体的宣传重点内容。

  四、重点工作

  开展“服务民营企业·蒲公英在普法”专项行动 

  举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讲座,组织法律专家顾问为我县重点民营企业专题宣讲民法典、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典亮民企发展之路”主题活动,针对企业存在的法律风险、产品侵权与保护、合同履行等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组织我县“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农业综合执法人员、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深入农村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开展“结对子”普法。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税务局、县司法局、县工商联、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蒲公英’进军营活动举办“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蒲公英’进军营”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组织“蒲公英”普法志愿者为部队官兵提供法律咨询,加强军民鱼水情。

  责任单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开展“‘蒲公英’进校园”民法典宣传月主题活动。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将民法典的宣传教育融入主题班会、社团活动中。组织各行业“蒲公英”普法志愿者深入校园,通过演讲比赛、模拟法庭、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开展情景式教育,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培养青少年的法治意识、规则意识、诚信意识。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妇联、团县委,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

  (四)开展民法典进网络主题活动。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民法典普法中的运用,不断增强学习宣传的吸引力、针对性、实效性和覆盖面。在民法典宣传月期间,组织全县新媒体矩阵开展融知识理念教育、趣味娱乐、参与互动等为一体的民法典主题网络普法活动。围绕民法典中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和社会广泛关注的法律问题,运用《法治仙游》电视栏目,推进民法典走进寻常百姓家。在“法治仙游”微信公众号开辟民法典宣传专栏,在民法典宣传月期间全方位、广覆盖地宣传报道“蒲公英”普法志愿服务活动工作动态及成效,及时跟踪、发现培育、深入报道在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经验做法。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

  (五)开展民法典宣传进城市楼宇活动。全县各单位充分利用电视、电脑、手机屏幕和公交移动显示屏、公共场所LED显示屏、楼宇显示屏等载体播放民法典宣传标语、海报、宣传片等,照亮城市夜空,为民众呈现绚丽视觉盛宴,让民法典融入群众生活。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协调。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安排。政法机关要带头做好普法工作,推动形成民法典宣传合力。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正确宣传阐释民法典的内涵和意义,推动各类媒体认真落实公益普法责任,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使民法典精神深入人心。

  (二)落实工作责任,突出重点对象。结合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等,加强对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促进严格规范文明公正执法。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促进企业合规建设。加强对青少年的普法教育,防范校园暴力和学生欺凌,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形成普法联动成效.

  (三)坚持效果导向,推动常态长效。从人民群众实际需求出发,积极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推动法治文化传播创作和供给,增强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组织制作公益普法广告、普法动漫、短视频等法治文化精品。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参与普法,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广泛参与、共同行动的普法治理格局。要力戒形式主义,避免给基层和群众增加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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