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仙游县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14 10:4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制定本报告全文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仙游县司法局信息公开栏”(网址:http://www.xianyou.gov.cn/xsfj/xxgkzl/xxgknb)下载。如对本报告内容有任何疑问,请与仙游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仙游县鲤城街道政法街599号,邮编:351200,电话:0594-8292131,传真:0594-8285358)。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和《仙游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我县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增强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

(一)主动公开

2020年度我局政府信息37条,其中,在仙游县人民政府网站县司法局主动公开信息14条,不予以公开17条,依申请公开6条;公开仙游县法律服务机构“双随机”检查情况通报2条;在仙游县人民政府网上办事大厅更新公开办事服务类指南26条,更新公开行政监管类事项37条。

(二)依申请公开

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强化依申请公开来件办理,2020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仙游县司法局为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安排专人进行具体工作执行,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2020年我局共安排政府信息公开专职人员1名,兼职人员1名。

(四)平台建设

结合我局实际,在仙游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站下设名称为仙游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下设规范性文件和综合政务两个子栏目。在仙游县人民政府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栏下设名称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有标准指引、标准目录和公开情况三个子栏目。

(五)监督保障

为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工作,我局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和重点督查内容,把政务公开主要任务分解至各责任部门,明确工作目标。同时公开投诉信箱、监督举报电话、设立意见箱,接受群众投诉举报和建议。

(六)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我局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公示,一是利用好局机关公共区域设立的党务公开栏和政务公开栏,及时公示公开相关信息内容,增加透明度,发挥民主监督作用。二是在局机关一楼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摆放公共法律服务自助查询终端,自助查询终端内显示有公共法律服务管理、普法与依法治理、行政复议与应诉、法制监督与规范性文件审查等模块,能帮助群众咨询或解决各类法律问题,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三是深化政府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我局预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相关信息。四是全方位强化监督检查。做到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相结合,提供监督效能性。2020年,我局通过“仙游县人民政府司法局政务公开专栏”公开信息34条,其中包括:通知公告20条,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13条,机构设置1条。

(七)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展情况

2020年8月,为积极配合全县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结合我局部门职能和工作实际,严格对照《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闽司〔2020〕72号)中的《福建省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逐一梳理所有应公开事项,进一步明确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研究制定了《仙游县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涵盖9个一级事项、18个二级事项(其中行政权力类11项,公共服务类7项),成立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工作专班,安排专人负责我县公共法律服务领域目录编制工作及相关政府信息发布工作,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完善,接受社会监督。2020年,我局在仙游县人民政府“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栏——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公开政府信息10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

-2

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

14

17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282871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渠道还不够全面,主要集中于政府网站和“两微一端”,对其他公共领域公开载体的运用还有待开发

(二)改进情况。积极主动适应新形势下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在深度利用好仙游之窗官方网站、“法治仙游”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公开渠道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公开栏、公开查阅点等传统线下公开渠道,确保不同层次、不同年龄段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有效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