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审〔2013〕12号
各股室:
为加强依法行政,促进审计人员依法有效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进一步推动《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审计准则》的贯彻落实,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全面提升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根据《全省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办法》(闽审法[2008]90号)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仙游县审计局2013年度审计项目质量考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评分标准和要求认真做好选送工作。
一、评选范围
2013年度组织并完成的审计项目或审计调查项目。
二、评分标准
优秀审计项目评分标准分基础分和成果分两个部分,总分为200分。其中基础分为100分,成果分为100分。优秀审计项目的最低基础分和成果分必须分别达到90分和15分以上。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成果突出的审计项目。
三、考评领导小组
组长:郭素明
成员:由全体干部推荐产生
四、评审程序
考评小组成员依据本审计项目质量考核评分标准,实行主审项目回避评审制度,对所安排的审计项目分别由二位小组成员分二次进行评审、亮分,分管领导对每个审计项目二次得分平均情况进行综合审定;各业务股室根据2013年度审计项目完成情况,每位审计人员必须有二个项目进行参评,其中:自送1个项目、抽检1个项目,评定结果取两个项目的平均分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公开公示。
五、奖惩办法
1、奖项设置:以审计组长为单位,按评分结果得分高低,各评出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鼓励奖待定(参评人数剔除最后三名及得奖人员)。
2、奖励措施:被评为三等奖以上的项目和主审人员将视情予以奖励通报表彰;最后三名也一并通报公示。
3、对不按规定选送参评项目的一线审计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年度绩效考评奖励金。
附件:审计项目评分表
仙游县审计局
2013年2月28日
主题词:审计 质量 考评 办法
抄 送:市审计局、县法制办
签 发:张建新 校 对:林 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