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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审计局关于《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若干规定》的通知

来源:县审计局 时间:2013-03-15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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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各股室: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结合我局实际,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现将《仙游县审计局关于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1、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若干规定

    2、仙游县审计局工程预算审计工作流程时效控制表 

    3、仙游县审计局工程结算审计工作流程时效控制表                           

  仙游县审计局

 2023年3月15日

政府性投资建设项

目审计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若干规定   

  为规范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审计,进一步提高审计人员工作责任心和遵纪守法意识,促进廉洁从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各级政府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审计人员应严格按照《审计法》、《审计准则》、《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审计监督,做到严格依法、客观公正、保守秘密,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树立文明审计形象。

  二、审计人员应严格按照《审计工作流程时效控制表》规定的程序进行审计,提高工作效率,不得故意刁难建设、施工单位,造成工作日拖延。

  三、主审人员接到审计任务后要对送审资料进行审查,对需补充(确认)的资料,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由复核人员负责提交稽核人员通知、接收补充资料。所有的审计资料均由建设单位确认无误后送达,不得私自接收施工单位提交的补充资料。

  四、项目工程造价审计资料(初稿、复核稿、核对稿)未报送业务股长及分管领导之前,所有参与人员不得私自与施工单位及相关人员直接联系、沟通,泄露与工程审计有关的内容;审计资料上报之后,由业务股长及分管领导统筹安排现场勘察及核对的时间,审计人员不得擅自去工程现场勘察及进行工程量价核对。

  五、主审人员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由局领导组织召开审计业务审理会议审定。审计人员对发现的重要问题隐瞒不报或者不如实报告的,产生后果自负。

  六、实行项目负责制,主审人员应对工程造价审计的质量负全责。审计人员不得抬高或压低工程造价,因过失影响审计报告质量,以及故意提供不真实或内容虚假的审计报告,出现审计质量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格按照《审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触犯刑律的,将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七、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或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时应主动申请回避,不得在审计中为自己或利益相关人谋取不当利益。

  八、审计人员不得参与工程招投标活动;不得在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社会中介机构兼职;不得私下与施工单位接触,接受建设、施工单位任何形式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消费或任何纪念品、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

  九、审计人员不准利用职权通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社会中介机构获取业务介绍费等各种不当利益;不准向建设、施工单位推销商品、介绍和招揽业务或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十、审计人员应严格遵守党风廉政纪律和审计署“八不准”规定,坚决禁止吃、拿、卡、要、报等不良风气。 对违反审计规定、审计程序乱作为的相关责任人,将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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