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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2015年度民生资金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来源:本网 时间:2016-08-22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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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点工作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民生热点事项,深入开展对民生资金的监督检查,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通过专项检查,促进提高民生资金的使用效益,保障民生资金安全,确保中央、省、市、县各项民生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以2015年度新农合、城镇医保、涉农涉林、就业等专项资金及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救灾救助资金等8个方面民生资金为重点,在具体检查中,根据需要可追溯或延伸到相关年度或其他项目。

  三、检查内容

  (一)制度建设情况。检查有关职能部门是否根据国家有关民生政策规定制定相应的资金管理制度或办法,是否及时出台实施意见和配套政策,是否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和使用制度,内控制度是否完善。分析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提出优化政策制度、科学制定标准的建议。

  (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是否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和文件规定管理和使用民生资金,资金管理是否科学、安全、有效;是否存在贪污、截留、挤占、挪用、冒领、套取民生资金等问题。

  (三)资金投向情况。检查各项民生资金投向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做到专款专用,使用范围和投向是否合法合规;分析各项支出的分配比例是否符合当地实际情况,提出优化分配比例的建议。

  (四)资金结余结转情况。检查各项民生资金的预算执行进度、项目效益和目标完成情况。是否存在预算安排不完整与不细化、资金分配不科学与随意性大等问题;是否存在资金拨付不到位、不及时,造成资金滞拨与闲置,导致资金大额结余等问题。

  (五)其他违反民生资金管理规定的问题

  四、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采取自查和审查相结合形式,由被检查单位根据检查实施方案和检查报表要求进行自查填报并提交自查报告;各检查组按照检查实施方案要求,对被检查单位自查报告及自查报表。反映的情况进行现场审查核实,并汇总形成检查结果报告。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6年6月20日一6月25日)

  由县审计局牵头召开各检查组联席会议,确定检查具体方案,明确检查内容、重点和方式方法。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6年6月27日一7月1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鲤城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被检查单位要按照检查实施方案和附表填报内容要求认真填报,开展自查自纠,并于6月2 3日之前将自查报告及相关报表报送给各检查组。

  (三)实施检查阶段(2016年7月4日一7月29日)

  各检查组按照检查方案要求,对被检查单位提交的自查报告  及报表进行审查核实,采取听取有关汇报、就地审阅账目凭证、查看业务流程、走访相关人员、实地察看资金使用等方式进行,对乡镇一级有关民生资金使用和管理的部门单位按资金量30%查,力求查深查透,确保检查质量。

  (四)总结巩固阶段(2016年8月1日一8月5日)

  各检查组要及时汇总检查结果,总结本次民生资金检查情  况,指出存在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建议,形成有质量的检查结果报告,并附汇总检查报表和被检查单位的自查报告及自查  报表,于8月10日前报送县审计局农保科;县审计局汇总全县民生资金检查情况并形成汇总结果报告,于8月20日前报告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检查组组成及其检查重点

  按照仙廉责办[2016]28号文件要求和安排,由县审计局牵头、县财政局等有关单位共同参与检查,整个检查工作依托县审计局农保科,由分管领导郑良棋副局长负责组织统筹协调,具体分工及其检查重点如下:

  第一检查组由县审计局负责,检查县财政局、卫计委、人社  局、农业局、林业局、民政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单位本级涉及的8个方面民生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重点关注就业专项资金及政策落实、扶贫造福工程、救灾资金发放、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是否公平等使用和管理情况。

  第二检查组由县卫计委负责,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新农合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重点关注是否存在“挂存住院”问题。将“门诊治疗”变通为“住院治疗”达到套取新农合专项资金目的,损害其他参保人利益。

  第三检查组由县人社局负责,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城镇医保、社保基金、就业等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重点关注就业创业培训、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第四检查组由县农业局负责,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涉农、扶贫等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重点关注“造福工程”政策和  程序的执行情况,是否实行公告公示制度,是否及时拨款,是否及时足额将补助资金发放到户,有无存在虚报冒领或违规使用造福工程资金等问题。

  第五检查组由县林业局负责,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涉林等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重点关注生态公益林补贴资金是否及时发放到位,发放程序是否规范等问题;造林绿化补助资金项目建设程序是否规范,是否按规定招投标,项目实施是否达到预期效果等。

  第六检查组由县民政局负责,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救灾救助、扶贫等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重点关注救灾资金下拨是否及时、资金使用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截留、挪用救灾资金的问题。

  六、检查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本次检查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县直有关部门及参与检查的单位要高度重视,确定一名领导具体负责此次检查工作,各检查组要确定一名联络人员,并将联络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于6月20日前报送县审计局农保科,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各检查组要严格按照仙廉责办[2016]28号文件精神,统一组织领导,统一实施方案,统一报告格式。要加强协调与沟通,共享信息资源,推进检查工作圆满完成;各被检查单位和检查组务必按规定时间节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检查工作。

  (三)突出重点,认真检查。各被检查单位要认真对照方案  要求开展好自查自纠工作,各检查组要严格按照检查实施方案要求和各有关政策规定,突出重点,抓住要害,特别是对贪、截留、挤占、挪用、冒领、套取民生资金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揭示;延伸检查基层用款单位资金量应在30%以上,力求查深查透,确保检查质量。

  (四)严格纪律,廉洁自律。要严格按照《廉政准则》等有关廉政规定开展工作,不得有违反廉政纪律的行为发生。检查期 间,实行检查组组长负责制,检查组成员要加强廉洁自律,不得做与检查工作无关的事项,不得向被检查单位泄露有关检查情况。

  附件:1、民生资金收支结余情况表

  2、民生资金检查违规问题情况表

  3、被检查单位自查报告格式

  4、检查组检查结果报告格式

  (联系人:县审计局农保股林建东

  电话:8283161、13******316)

  附件3

  自查报告形式

  一、基本情况

  包括民生资金项目收入支出结余情况,应按性资金项目分类反映,有关数据应和附表1填报的数据相符。

  二、自查发现的问题

  1、

  2、

  3、

  ……

  三、产生问题主要原因

  1、

  2、

  3、

  ……

  四、自查问题整改措施

  1、

  2、

  3、

  ……

  附件4

  检查结果报告形式

  一、基本情况

  包括民生资金项目收入支出结余情况,应按性资金项目分类反映,有关数据应和附表1填报的数据相符。

  二、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包括违规事实、违规定性、处理意见)

  1、

  2、

  3、

  ……

  三、产生问题主要原因

  1、

  2、

  3、

  ……

  四、提出加强和规范管理的建议

  1、

  2、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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