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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审计局关于2017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18-10-10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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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县审计局组织开展了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县本级预算及决算草案执行情况

  ㈠2017年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1、县地方级财政一般预算完成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77亿元(税收收入14.25亿元、占65.44%,非税收入7.53亿元、占34.56%),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6.22%,比上年增长17.97%;支出53.59亿元(县级49亿元、乡镇级4.6亿元),比上年增长13.11%。剔除专项支出12.63亿万元外,财政性支出为40.97亿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3.04%。滚存结余1.16亿元(结转下年度支出)。

  2、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政府性基金收入12.25亿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7.4 %,比上年增长4.49 %;支出14.25亿元(县级13.79亿元、乡镇0.46亿元),比上年增长37.56%。剔除专项支出0.62亿元外,财政支出为13.63亿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9.52%。滚存结余0.48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决算509万元,调出509万元,收支平衡。

  4、社保基金收支决算情况。社保基金收入5.75亿元,支出5.76亿元。滚存结余4.86亿元。

  从总体上看,2017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良好。但在财政管理、预算执行方面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主要有:

  1、预算管理不够规范。主要是代编预算支出数额较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编制不完整,上级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未全部编入本级预算、未及时下达,社保基金预算未批复预算单位等。

  2、部分应收款项未能及时收回。主要是土地出让金滞纳金未收回2426.51万元,店面拍卖款15万元被拖欠,广告牌租金220万元、违建罚款20.32万元尚未收取等。

  3、转移支付资金拨付不及时。截至2018年8月20日,未拨付省市财政提前下达我县2017年的转移支付专项4620.28万元。

  4、部分民办学校未按规定减免学杂费。截至2018年8月20日,部分民办学校未按政策规定减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计168.125万元。

  二、县直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

  重点审计县教育局、住建局、市场监督局、卫计局、公安局、交通局6个部门的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部门预算的执行力与约束力有所增强,预算管理水平有所提高。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教育局:主要是委派公办教师工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退还款、结余款项等尚未上缴财政,中学食堂管理问题较多,局机关资产、差旅费等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2、住建局:主要是对旧欠和缓交的配套费征缴不力,且内控制度不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滞留在开发商处数额较大,住房转让手续费未如实核算。滞留园林绿化等专项资金。

  3、市场监督局:主要是罚没收入尚未收缴,房租收入未纳税,违规在下属单位列支费用等。

  4、公安局:主要是暂扣款、取保候审保证金、交通事故暂寄款等清理清退未及时,个别派出所违规在其所在乡镇领取补贴(审计指出问题后已如数退回)等。

  5、卫计局:主要是卫计专项资金结余较多,未及时安排支出。二女户等计生奖扶政策落实、管理不到位,部分乡村医生津贴发放、保险政策执行不到位,村卫生所建设项目进度缓慢。

  6、交通局:主要是部分乡镇、村滞留公路水毁修复补助资金等。     

  三、生态建设、环境保护政策和资金专项审计情况

  1、滞留、闲置2017年度专项资金。主要是林业局滞留造林绿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专项资金;住建局滞留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省级“以奖代补”资金;部份乡镇滞留生态林补偿金和农村生活垃圾资金。   

  2、部份生态环境项目实施进度缓慢。主要是2017年度城市公共停车泊位数167个项目未开工等。 

  四、审计建议    

 ㈠完善预算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

 一是政府收支、国资经营预算收入要全额纳入预算管理,县财政局要进一步细化预算项目,提高项目支出的细化率和预算总支出的完成率。

 二是预算编制力求真实、完整、科学、规范;进一步加强对部门预算收入和支出的管理,不得截留或者动用应当上缴的预算收入,不得擅自改变预算支出的用途。

 三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扶贫、污染防治、创新创业、民生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    

 ㈡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加强对各类专款的管理和监督。进一步转变理财观念,及时分配、拨付专项资金;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对专项资金的分配、拨付、使用、效益的全过程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是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县财政局应全面清理整合存量资金、全县单位账户结存资金,深入分析原因,避免资金闲置,同时对收回的存量资金要纳入下一年初财政总预算统筹安排。

 三是县财政局及政府其他部门应加强对外投资的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㈢加强部门预算执行管理,堵绝管理漏洞。     

 一是县教育局要加强对全县学校食堂资金和国家助学金的监管,将食堂资金管理列入考评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助学金、困难学生免学杂费补助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督查。

 二是公安局要加大对涉案财物的监管力度,暂扣财物要健全台账,将责任落实到位;对暂扣款、保证金、事故暂寄款等来一次全面清理,堵绝管理漏洞。

 三是住建局要加强对配套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催缴和收回;卫计局要健全和完善部分计生家庭奖扶政策的落实,增强村卫生所项目建设和村医队伍建设意识;交通局要加强对公路水毁修复资金的监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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