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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来源:县统计局 时间:2025-06-30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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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仙游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仙游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仙游县统计局

仙游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627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闽政〔2022〕31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莆政综〔2023〕1号)、《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仙政文〔2023〕21号)要求,我县认真组织开展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县范围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我县各级各部门和普查机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莆田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经普办)的精心指导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县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全面完成了单位清查、普查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我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取得重要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23年6月,县政府成立了仙游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由33个部门组成。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县人民政府和18个乡镇(街道)以及相关部门均成立普查机构,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全县各级人民政府全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职,充分发挥各自职能,提供多方保障,确保了普查的顺利实施。

  二、全面摸清家底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2024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县1000多名基层普查人员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对我县范围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以及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逐一完成普查登记,根据普查对象的不同类别,相应采集其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与消费、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数字经济活动、投入产出情况等有关数据。通过这次普查,全面调查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了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了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了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仙游实践提供真实可靠的统计信息支撑。

  三、科学规范实施

  按照“坚持质量标准、坚持统分结合、坚持手段创新、坚持协作共享、坚持依法普查”的基本原则,按照《福建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在方法运用上,采用先单位清查后普查登记方式,通过对我县范围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清查,确保普查对象类型界定准确、普查单位不重不漏。在单位清查基础上,对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全面调查,对个体经营户进行抽样调查,对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同步开展投入产出调查。有关部门对本行业领域的普查对象进行调查。在技术手段上,按照全国统一、集成高效、安全可靠的普查数据采集处理平台,使用手持移动终端小程序采集基层普查数据,支持普查对象网络自主填报,推进投入产出调查电子统计台账应用,提高普查人员管理与培训信息化水平。通过这次普查,进一步夯实了统计基础,深化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向更好服务绿色高质量发展的统计工作目标迈出坚实步伐。

  四、确保数据质量

  全县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人员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严格履行独立普查、独立报告职责,依法保护普查对象资料。通过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组织各级基层普查人员严格按照普查流程、质量标准进行数据采集与审核,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加强对普查数据的质量监测分析,坚持边普查、边审核、边检查,逐级做好数据审核验收,全面开展数据检查。为检验普查工作成效和普查数据质量,县经济普查办公室开展县级数据质量抽查工作,抽查结果表明,我县普查数据质量符合控制标准。

  总体来看,我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严格落实国务院、省经普办的部署要求,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2.97万个,与2018年末(2018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相比,增长185.9%,从业人员32.99万人,增长38.5%;个体经营户10.34万个,从业人员19.66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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