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闭
热门搜索:
关闭

仙游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三号)

来源:县统计局 时间:2025-06-30 11:26
放大字体 | 缩小字体 | 已收藏,点击取消收藏 点击收藏 点击收藏 | 打印 |

  仙游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三号)

——第二产业基本情况

 

仙游县统计局

仙游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27日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二产业(包括工业和建筑业)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2362个,比2018年末增长13.8%;从业人员94781人,比2018年末增长2.2%。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2312个,占97.9%;港澳台投资企业28个,占1.2%;外商投资企业14个,占0.6%。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91339人,占96.4%;港澳台投资企业1452人,占1.5%;外商投资企业1970人,占2.1%(详见表3-1)。

  表3-1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2362

94781

内资企业

2312

91339

港澳台投资企业

28

1452

外商投资企业

14

1970

其他统计类别

8

20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12个,制造业2258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92个,分别占0.5%、95.6%和3.9%。在工业行业大类中,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家具制造业、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企业法人单位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29.1%、20.6%和9.2%。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采矿业322人,制造业92510人,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949人,分别占0.3%、97.6%和2.1%。在工业行业大类中,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家具制造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27.2%、22.0%和13.8%(详见表3-2)。

  表3-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362

94781

其中:非金属矿采选业

11

240

农副食品加工业

44

1023

食品制造业

47

1225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20

1223

纺织业

39

2717

纺织服装、服饰业

55

975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217

25793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107

3044

家具制造业

487

13044

造纸和纸制品业

26

934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15

287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687

20824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10

243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35

823

医药制造业

12

592

化学纤维制造业

9

1480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53

3526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95

3677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9

239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5

860

金属制品业

91

1941

通用设备制造业

37

1995

专用设备制造业

29

903

汽车制造业

12

287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5

1069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34

1216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42

1874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13

222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7

251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68

1425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21

46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04.4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30.1%;负债合计237.64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45.8%。

  2023年,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27.62亿元,比2018年下降0.2%(详见表3-3)。

  表3-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504.42

237.64

727.62

其中:非金属矿采选业

1.44

0.78

1.08

农副食品加工业

3.57

1.73

8.14

食品制造业

5.02

1.73

15.38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1.92

1.06

3.27

纺织业

32.66

25.23

28.21

纺织服装、服饰业

6.04

1.45

12.11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54.63

21.65

117.62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8.97

4.73

17.65

家具制造业

58.58

24.88

83.31

造纸和纸制品业

3.30

0.63

3.01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1.03

0.26

1.10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106.42

35.48

187.08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0.55

0.17

0.77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7.74

4.42

8.22

医药制造业

3.00

0.98

3.70

化学纤维制造业

47.81

39.59

23.14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42.59

15.77

42.11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9.87

10.25

43.13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05

0.34

1.21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5.44

2.09

6.14

金属制品业

15.14

10.28

26.94

通用设备制造业

6.09

2.96

14.84

专用设备制造业

2.95

0.80

6.89

汽车制造业

1.97

0.59

3.33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5.03

0.24

2.40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4.07

1.96

7.74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7.02

1.89

38.35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0.53

0.12

0.63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1.09

0.83

0.93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42.03

21.33

14.77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0.13

0.05

0.14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6.09

3.16

2.96

  (三)主要能源产品产量

  2023年,主要能源产品产量(详见表3-4)。

  表3-4 主要能源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单位

产量

发电量

亿千瓦时

20.19

其中:火力发电量

亿千瓦时

0.82

水力发电量

亿千瓦时

15.78

风力发电量

亿千瓦时

1.83

太阳能发电量

亿千瓦时

1.76

  二、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720个,比2018年末增长76.5%;从业人员26953人,比2018年末下降29.8%。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41.1%,土木工程建筑业占24.4%,建筑安装业占3.2%,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31.3%。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72.2%,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7.0%,建筑安装业占1.3%,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9.5%(详见表3-5)。

  表3-5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720

26953

房屋建筑业

296

19458

土木工程建筑业

176

4583

建筑安装业

23

363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225

2549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26.71亿元,负债合计49.53亿元。

  2023年,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0.84亿元,比2018年增长25.9%(详见表3-6)。

  表3-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26.71

49.53

100.84

房屋建筑业

59.31

33.20

58.49

土木工程建筑业

58.18

12.65

29.83

建筑安装业

1.62

0.65

1.30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7.60

3.03

11.22

  注: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注释:

  [1]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2]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