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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来源:县统计局 时间:2025-06-30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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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仙游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仙游县统计局

仙游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627日)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1]21022个,从业人员130883人。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14.3%,零售业占85.7%。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21.8%,零售业占78.2%(详见表4-1)。

  表4-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21022

130883

批发业

3007

28588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36

331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164

1579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1524

13816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142

1468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15

295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528

4528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133

1584

贸易经纪与代理

16

82

其他批发业

449

4905

零售业

18015

102295

综合零售

1329

8383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328

1823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6038

31723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637

3242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183

1091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199

1762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170

798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693

3806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8438

49667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9%,其他企业占0.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9%,其他企业占0.1%(详见表4-2)。

  表4-2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1022

130883

内资企业

21001

130713

其他

21

170

  注:表中其他包括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统计类别企业。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98.99亿元,负债合计327.73亿元。

  2023年,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03.30亿元(详见表4-3)。

  表4-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598.99

327.73

1003.30

批发业

232.62

138.65

537.60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1.36

0.63

1.80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7.01

3.39

15.20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58.09

27.78

107.11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6.21

3.13

10.30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0.76

0.43

1.65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101.79

61.29

306.93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9.14

3.35

11.11

贸易经纪与代理

0.38

0.18

0.76

其他批发业

47.88

38.47

82.74

零售业

366.37

189.08

465.70

综合零售

25.64

13.16

35.76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6.19

3.04

9.41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108.23

58.16

123.22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22.24

11.23

19.92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2.90

1.18

4.65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6.97

3.78

10.19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3.01

1.33

4.39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20.14

10.42

20.84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171.05

86.78

237.32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188个,从业人员2726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6.0%和14.5%(详见表4-4)。

  表4-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188 2726
其中:道路运输业 138 1858
水上运输业 3 24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12 94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24 315
邮政业 11 435

  2023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3.77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59.2%;负债合计8.33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75.7%。

  2023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9.19亿元(详见表4-5)。

  表4-5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负债合计 营业收入
(亿元) (亿元) (亿元)
合 计 13.77 8.33 139.19
其中:道路运输业 11.67 7.38 136.31
水上运输业 0.04 0.0008 0.12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0.22 0.11 0.37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1.51 0.6 0.91
邮政业 0.33 0.24 1.47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227个,从业人员2712人,分别比2018年末下降6.2%和19.3%。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16.3%,餐饮业占83.7%。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27.0%,餐饮业占73.0%(详见表4-6)。

  表4-6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227

2712

住宿业

37

732

旅游饭店

12

405

一般旅馆

21

302

其他

4

25

餐饮业

190

1980

正餐服务

128

1409

快餐服务

12

53

饮料及冷饮服务

7

134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9

271

其他餐饮业

34

113

  注:表中其他包括民宿服务、露营地服务和其他住宿业。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4%,其他企业占1.6%。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8.2%,其他企业占1.8%(详见表4-7)。

  表4-7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191

1576

内资企业

188

1547

其他

3

29

  注:表中其他包括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统计类别企业。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75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63.4%;负债合计2.66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23.9%。

  2023年,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68亿元,比2018年增长6.1%(详见表4-8)。

  表4-8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6.75

2.66

8.68

住宿业

1.81

0.98

3.15

旅游饭店

0.74

0.47

1.60

一般旅馆

0.96

0.49

1.50

其他

0.11

0.02

0.05

餐饮业

4.95

1.68

5.53

正餐服务

3.71

1.01

4.13

快餐服务

0.09

0.04

0.14

饮料及冷饮服务

0.23

0.17

0.19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0.61

0.35

0.72

其他餐饮业

0.31

0.11

0.35

  注:表中其他包括民宿服务、露营地服务和其他住宿业。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572个,从业人员5865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43.7%和19.9%(详见表4-9)。

  表4-9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572

5865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19

220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80

1003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74

464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25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76.3%;负债合计7.20亿元。

  2023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2.09亿元,比2018年增长40.7%(详见表4-10)。

  表4-10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4.25

7.20

22.09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0.53

0.24

0.72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2.48

1.56

5.42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1.24

5.40

15.94

  六、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309个,比2018年末增长50.0%。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00个,物业管理企业137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58个,分别比2018年末下降5.7%、101.5%和163.6%。

  2023年末,全县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3861人,比2018年末增长0.4%。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153人,比2018年末下降44.7%;物业管理企业1944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564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70.7%和102.2%(详见表4-11)。

  表4-1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309

3861

房地产开发经营

100

1153

物业管理

137

1944

房地产中介服务

58

564

房地产租赁经营

10

163

其他房地产业

4

3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县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71.91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5.3%。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266.20亿元,物业管理企业3.80亿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1.29亿元,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3.9%、114.7%和303.1%。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85.57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14.9%。

  2023年,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3.91亿元,比2018年增长25.1%(详见表4-12)。

  表4-12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271.91

185.57

53.91

房地产开发经营

266.20

183.36

44.74

物业管理

3.80

1.54

6.68

房地产中介服务

1.29

0.54

1.90

房地产租赁经营

0.53

0.09

0.49

其他房地产业

0.09

0.04

0.09

  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059个,从业人员10696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98.3%和45.8%。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13.2%,商务服务业占86.8%。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13.3%,商务服务业占86.7%(详见表4-13)。

  表4-1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1059

10696

租赁业

140

1423

商务服务业

919

9273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8%,其他企业占0.1%。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8%,其他企业占0.2%(详见表4-14)。

  表4-14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1059

10696

内资企业

1057

10672

其他

2

24

  注:表中其他包括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统计类别企业。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7.27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83.9%。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98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1.29亿元,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26.5%和81.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35.51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38.0%。

  2023年,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6.83亿元,比2018年增长108.6%(详见表4-15)。

  表4-15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77.27

35.51

46.83

租赁业

5.98

2.73

8.21

商务服务业

71.29

32.78

38.62

  注: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注释:

  [1]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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