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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仙游县卫生健康局 时间:2025-06-02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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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局各机关股室:

  为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执法工作,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闽疾控局监督函〔2025〕45号),现将我县2025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抽查内容

  (一)学校、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以下简称涉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管理情况。

  (二)用人单位及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放射诊疗机构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情况,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情况。

  (三)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接种管理、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控制、消毒隔离措施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病原微生

  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监督抽检等情况。

  (四)消毒产品生产经营情况。

  (五)医疗机构(含中医医疗机构、医疗美容机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及政策落实情况。加强医药费用、院外购药及送检、高值耗材使用、医疗美容、互联网诊疗、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精神卫生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欺诈骗保涉医疗行为、开具虚假医学证明、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伪造和买卖出生医学证明、泄露或买卖患者就医信息、开展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网络“医托”、假借医疗科普“引流”“带货”牟利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组织实施

  (一)我县2025年随机监督抽查计划(详见附件1-5)原则上不擅自调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在执行过程中,执法检查人员有特殊原因难以执行抽查任务的,由省卫健委作出调整决定并在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系统中具体调整,调整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抽取人员总数的15%。

  (二)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更新执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时清理过期未关闭的底档信息,补充完善各抽查专业被监督单位建档工作;完成执法检查人员信息更新工作。

  (三)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监督执法人员发现问题、查处问题的能力,发现违法行为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坚决立案查处,维护国家随机监督抽查的严肃性。

  (四)抽查任务中涉及到的检测任务,原则上应当由疾控机构承担,不具备相应检测能力的,可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承担。

  三、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应在抽查任务完成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结果信息通过官方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抽查结果信息包括:抽查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无法联系(检查时单位已关闭等情形)等4类。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和无法联系的信息应当在抽查任务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

  (二)县卫生计生监督所于2025年11月31日前将全年情况报告提交县卫生健康局。

  (三)按照计划要求,通过卫生健康监督信息系统按时上报相关信息。

  附件:1.2025年公共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2.2025年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3.2025年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4.2025年消毒产品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5.2025年医疗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6.2025年各项目抽取名单和监督员名录

  仙游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5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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