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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卫生健康局内设机构

来源:县卫健局 时间:2025-10-14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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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电子政务、效能建设、建议提案办理、信访、年鉴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宣传的规划、政策措施,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指导开展卫生健康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局机关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

  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加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和装备的管理。协调开展卫生健康对口援藏、援疆、援宁工作。按规定指导、监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科室负责人:郑伟杰 联系电话:0594-8293273。  

  (二)人事教育股:拟订并指导实施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和政策。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专业人员资格评审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管理干部岗位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按规定组织指导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侨的交流与合作。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全科医生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科室负责人:刘晓晴 联系电话:0594-8596567。   

  (三)法规监督股(行政审批股):组织拟订卫生健康政策,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协调推进卫生健康系统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工作制度,负责行政审批和有关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 测,组织实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组织执行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的监督执行及监督检查,负责职业卫生检测和评价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组织查处作业场所重大职业危害事故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承担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工作,组织对医疗机构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考核,依法组织查处传染病防治重大违法行为,指导建立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制度。承担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指导规范执法行为。承担公共卫生监督工作,组织指导乡镇(街道)、管委会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组织查处公共卫生重大违法行为,完善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

  科室负责人:李丽莹 联系电话:0594-8163318。   

  (四)健康产业股(规划发展与信息化股):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各下属医疗卫生单位实施卫生健康规划,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承担县属卫生健康项目及重点建设项目管理,承担卫生健康统计工作。 

  科室负责人:李德胜 联系电话:0594-8292347。  

  (五)疾病预防控制股:承担全县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承担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工作。组织拟订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长期规划,承担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及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指导全县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和完善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系统,建立疫情信息通报和共享机制,督促医疗机构等落实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责任。组织开展传染病疫情监测、风险评估,提出预警决策和启动应急响应建议。承担我县传染病疫情应急相关工作,组织编制预案并开展演练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应急体系、能力及队伍建设工作,提出相关应急物资储备品种、数量等建议,以及应急状态下物资需求和分配意见。牵头组织重大传染病疫情涉疫垃圾污水处置工作,指导落实人、物同防措施要求。拟订全县重大传染病防治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传染病暴发流行调查,防止和控制疾病发生及疫情蔓延。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控效果评估。管理传染病医疗机构,指导医疗机构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落实国家免疫规划,拟订并组织落实全县免疫规划。组织全县预防接种服务体系及其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组织疫苗针对传染病防控的免疫效果评估。指导开展寄生虫病与地方病防控工作。拟订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县疾病预防控制科研体系建设工作,拟订疾病预防控制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公共卫生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 育工作,协同指导职责范围内的公共卫生教育。协助省、市疾控 局开展传染病跨境联防联控工作。组织推进艾滋病防治相关工 作。拟订重大疾病慢性病防控管理政策规范并监督实施。协调开 展县级控烟履约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爱国卫生的法 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全县爱国卫 生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城镇创建等工作。 

  科室负责人:郑茜  联系电话:0594-8285039。  

  (六)医政管理股(体制改革股)参与拟订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服务管理、医疗安全、医疗广告审查、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建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准入和评审评价工作。指导医院药事、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医院感染控制、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临床实验室管理等工作。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拟订执行基本药物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所监管的县属公立医院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规划标准,参与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县属公立医院开展绩效考核评价。组织县属公立医院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依法依规收费。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基层医药卫生、公共卫生综合改革工作。指导平安医院建设。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所监管的县属公立医院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规划标准,参与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县属公立医院开展绩效考核评价。组织县属公立医院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依法依规收费。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基层医药卫生、公共卫生综合改革工作。指导平安医院建设。

  科室负责人:陈顺梅  联系电话:0594-8580592。  

  (七)(中医药管理股):

  参与拟订中医药(合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下同)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对中医医疗、教育与科研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质量监管工作,按规定承担中医医疗机构管理工作,实施中医药人员执业标准和考核制度。指导推进中医药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开展中医药文化的继承、传播和发展,推动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普及。指导其他医疗机构的中医药业务。负责推进中医药传承与创新,承担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组织协调中医药科研和技术开发。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工作,推进中医药学术交流和技术合作。规划指导中医药人才培养。组织开展传统中医药古籍和诊疗技术的发掘、整理、总结,保护濒临消亡的中医诊疗技术和中药生产加工技术。参与拟定中医药健康旅游、森林康养、健康养老发展规划、政策及相关标准。协助推进重大中医药产业项目实施和技术开发。

  科室负责人:谢俊芳 联系电话:0594-8278181。

  (八)基层卫生健康股: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拟订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相关政策,完善乡村医生管理制度。承担综合管理农村基本卫生保健、城市社区卫生工作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并监督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协调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协调组织开展健康扶贫工作。 

  科室负责人:郭思楠 联系电话:0594-8278189。   

  (九)医疗应急与保健股(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组织协调传染病疫情应对工作。承担医疗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指导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治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传染病以外的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有关工作,发布传染病以外的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协调落实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消防、维稳等工作。负责县级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按照规定管理县直部门有关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县级及以上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科室负责人:林超 联系电话:0594-8292347。  

  (十)妇幼健康股:拟订并组织实施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医养结合工作。 

  科室负责人:李雪霞  联系电话:0594-8262186。  

  (十一)人口家庭发展与老龄健康股:承担全县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国家生育政策,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协调落实推进健康老龄化政策措施,参与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参与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的有关工作。

  科室负责人:郭振雷 联系电话:0594-8391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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