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PT01124-1003-2023-00014
- 发文机关: 县卫健局
- 成文日期: 2023-03-20
- 发文字号: 仙卫健〔2023〕33号
- 标 题: 仙游县卫生健康局、仙游县教育局关于印发《仙游县2023年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3-04-03
- 有 效 性: 有效
县总医院(含分院)、各乡镇中心校,各小学、托幼机构、县疾控中心:
经研究决定,于4月份在全县开展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月活动。现将《仙游县2023年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月活动方案》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仙游县卫生健康局 仙游县教育局
2023年3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仙游县2023年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月活动方案
开展儿童预防接种项目是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儿童免疫规划疫苗高覆盖率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应有要求。为达到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高接种率目标,根据《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月活动的通知》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21年版)》,结合 “4.25”全国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活动及本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范围、对象
1.活动时间:2023年4月份。
2.范围:全县范围。
3.对象:0-6 岁(2016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未按照免疫规划程序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儿童。
二、目标
(一)麻腮风疫苗和脊灰疫苗接种率要求达到 95%以上,其余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要求达到 90%以上。
(二)免疫规划各疫苗补种率要求达到95%以上。
三、活动实施
(一)组织领导
县级要成立由卫健、教育等部门参加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并在人、财、物上给予相应保障,确保该活动顺利实施。
县卫健局负责本次查漏补种活动的组织工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本次查漏补种活动的具体实施,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做好疫苗的运输分发、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和现场督导及评估等工作。县卫健局负责监督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保证查漏补种保质保量完成。
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各小学和托幼机构落实本校(园)儿童的摸底登记和漏种儿童的催种工作。
(二)宣传与培训
各乡镇(街道)要通过LED、标语、宣传栏、宣传单等媒介,在市场、车站等流动人口聚居地、人口密集地进行广泛的社会宣传动员活动。宣传发动要深入到街头巷尾,做到家喻户晓。
要认真组织查漏补种工作技术培训,确保参加活动人员全部接受过培训,并根据不同职责分工,对摸底登记、漏种疫苗补种程序、表格统计汇总等内容进行专门培训。
(三)摸底登记
1.摸底工作人员组成:农村由乡村干部、乡村医生组成;城区由街道、居委会干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组成;学校、托幼机构由班主任教师承担。
(1)散居儿童:按照属地化管理,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相关人员的协助下,由村(居)委会指定经过培训的人员、村医承担摸底登记及《仙游县儿童预防接种催种通知单》(附件2)的发放工作,催种通知单存根联由村医保管。
(2)集体儿童:按照学校所在地管理,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相关人员进行查验并填写《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附件3),或者通过福建省免疫规划系统以学校、班级为单位,批量查验学生的接种情况、打印通知单、跟踪漏种学生的补种情况 。接种单位将《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或者补种通知单交给学校,由学校负责催种通知。
2.摸底登记时间:散居儿童可选择中午、晚上或周末等儿童家长在家时间进行摸底。
3.摸底登记方法:
(1)入户摸底:农村和社区散居适龄儿童应由摸底登记人员挨家逐户的拉网式摸底调查,根据免疫程序完成情况,将适龄儿童分自然村登记在《2023年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摸底登记表》(附件4、附件5)上,同时给漏种儿童家长发放催种通知单,告知家长接种时间和地点,对学龄前儿童应告知家长接种时携带预防接种证(未在教育部门登记在册的家庭幼儿园按散居儿童登记)。
(2)托幼机构和学校摸底:在托幼机构和学校的儿童可结合2022年9月以来的查验证信息,全面掌握无证及未种儿童情况,分年级、班级单独造册,登记在《2023年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摸底登记表》(附件4、附件5)上,将摸底登记表交给学校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经核查无误后由卫生院将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按学校发给老师,由老师告知儿童携带接种证前往当地接种门诊补种疫苗。
4.厂矿、企业等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实施查漏补种。
5.摸底调查重点人群是流动儿童(特别是春节后流入儿童)、计划外生育儿童、未上卡儿童。重点地区为城乡结合部、边远贫困地区、厂矿企业、出租屋、无村医的村、上报的免疫规划薄弱点。对发现的未建卡7岁以下未完成常规免疫接种的儿童,应给予补建卡、证,并纳入常规免疫管理。
6.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督导人员要对摸底调查质量进行评估,对未达要求的地区进行补漏或重新开展摸底登记工作。
7.落实春节后流入儿童的查漏补种工作:相关单位应加强与工厂、矿山等外来务工人员聚集地乡(镇)政府、村(居)委会的沟通与协调,通过工厂广播、宣传单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在工人居住地进行全面的入户摸底,同时对其周围非公立托幼机构开展查验接种证工作,确保春节后流入儿童的查漏补种工作得到落实。
(四)疫苗补种
1.接种方式及要求
接种方式为定点接种,在常规免疫工作的基础上,适当延长接种门诊和接种点的服务时间。
对于在规定接种时间内未到接种点接种的儿童,要进行督促,确保所有应种儿童到指定接种地点接种。
2.接种点的设置与人员安排
由当地已经取得资质的预防接种单位承担接种任务。接种人员必须取得预防接种资质,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3.疫苗补种原则
应尽早进行补种,尽快完成全程接种,优先保证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全程接种。
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无需重新开始全程接种。
当遇到无法使用同一厂家同种疫苗完成接种程序时,可使用不同厂家的同种疫苗完成后续接种。
具体补种建议详见《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21年版)第二部分“每种疫苗的使用说明”中各疫苗的补种原则部分。
(五)工作要求
1.摸清儿童底数和接种情况
儿童预防接种实行受种者居住地属地管理。接种单位应加强与镇街、村居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并建立长效合作机制;村级卫生人员应充分发挥在疫苗接种中的职责,全面掌握儿童(含流动儿童)疫苗接种情况,在本次活动中应突出入户摸底,建立未种儿童底册。
接种单位应会同教育部门充分核查2022年9月以来的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信息,全面掌握无证及未种儿童接种情况。
2.有序安排补种工作
接种单位要梳理辖区未种儿童情况,列出补种任务安排表,把本次活动任务分解落实到位。应通过告示、村医通知、短信、线上预约等多种通知方式,合理安排接种进度。市、县级要做好计划和统筹,保障免疫规划疫苗供应。
接种时接种单位要规范疫苗接种服务,严格遵守“三查七对一验证”原则,优先对因疫情等而未种卡介苗、乙肝疫苗第1剂次者进行补种,优先安排麻腮风疫苗等补种,及时建立春季重点传染病免疫屏障。
3.规范利用信息系统开展接种率监测评价
2023年2月,“中国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简称GAVI系统)已永久关停,不再进行手工填报接种率报表,将采取基于预防接种个案直接统计获取常规免疫接种率。目前“福建省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已按照国家数据交换文档规范要求完成改造,各接种单位可利用“福建省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开展监测评价,可查看基于预防接种个案生成的接种率报表。
接种单位原则上遵循“谁接种、谁录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接种率统计规则的变化对预防接种个案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接种单位应以此次“查漏补种月”活动为契机,梳理辖区内儿童疫苗接种信息,及时完成补种,确保接种率达到考核要求。接种单位若发现儿童未建立预防接种电子档案,应及时将该儿童基本信息和疫苗接种信息录入信息系统。接种单位应定期查询信息系统重复档案,及时合并重复档案避免重卡。
(六)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与处置
医疗机构、接种单位、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等有关人员发现属于报告范围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后应当及时向县卫健局和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并按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有关规定进行监测、报告、调查和处置。遵照“先临床救治、后调查诊断”的原则,开展对AEFI的临床救治工作,做到早期、正规、系统的治疗。
(七)督导
1.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成技术指导小组,对乡镇、村(居)进行技术指导,采取巡回和重点督导相结合,以加强薄弱乡镇督导为重点,以确保迟种补种活动的质量。每个行政村至少保证有一名乡级卫生人员参加督导活动。
2.技术指导小组应重点对城乡结合部、矿区等流动人口聚集地进行督导。
3.督导结果要在督导活动结束后及时反馈给被督导地区,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八)评估
1.摸底阶段评估
适龄儿童摸底调查质量评价参考以下指标:
(1)适龄儿童摸底登记数≥当地人口管理部门掌握的同年龄组儿童数。
(2)适龄儿童摸底登记数≥出生率估算的各年龄组出生人数(不考虑婴儿死亡率)。
(3)适龄儿童摸底登记数≥2023年查漏补种月的摸底数。
以上指标均符合要求,可认为摸底质量较好。有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要求时,应分析原因,针对不同情况,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补摸、补登工作;有二项以上指标不符合要求,又无其他因素解释时,应重新开展摸底登记。
2.接种率评估
全县均应进行接种率评估,每个乡镇以乡分院为中心在近、中和远距离各抽查1个村,每个村入户调查7名儿童(填写附件6);每个乡抽查1所小学和1所托幼机构,各调查20名儿童。查漏补种接种率评估将纳入2023年上半年免疫规划审评接种率调查指标。
四、时间安排
4月3日前各乡镇完成培训工作;
4月10日前完成摸底工作;
4月11-30日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补种工作;
4月25日开展查漏补种活动宣传;
5月份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各乡镇接种率进行调查评估;
5月份后继续对4月查出的漏种儿童按免疫程序完成补种工作。
为及时做好春节后流入儿童的接种,相关单位可在流入儿童多的乡镇(街道)提前开展查漏补种工作。
五、资料收集与报告
请各乡镇(街道)于2023年5月10日前将《2023年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汇总表》、《2023年查漏补种月活动实施情况表》(格式见附件7、附件8)上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附件:1.仙游县2023年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活动领导小组
2.仙游县儿童预防接种催种通知单
3.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
4.2023年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摸底登记表(目标儿童用---村、学校通用)
5.2023年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摸底登记表(按免疫程序完成接种儿童用)
6.2023年查漏补种活动月接种率评估调查表
7.2023年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汇总表
8.2023年查漏补种月活动实施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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