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林英 通讯员 张崇远)为进一步推动排污许可证后管理工作,落实治污主体责任,近日,仙游生态环境局对全县40多家已发排污许可证企业进行证后重点管理工作培训。
取得排污许可证是排污单位“一证式”管理的开始,排污单位必须持证生产、按证排污,取得排污许可证后还应当开展自行监测、建立台账管理制度、按时提交执行(守法)报告、及时信息公开等证后管理重点工作。培训班上,业务人员就各项工作进行细致讲解,并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等进行详细的解读,对证后重点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措施,帮助参训企业熟悉并掌握如何开展排污许可证证后管理相关工作。
今年以来,仙游生态环境局在排污许可核发全覆盖过程中共核发许可证76份。下一步,该局将按照排污许可全覆盖“回头看”工作方案要求全面开展核查工作,做到应发尽发,对取得排污许可证后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督促好、指导好排污单位按证排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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