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政办〔2013〕85号
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开展“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鲤城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按照《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莆政办〔2013〕82号)要求,经县政府研究,现就开展“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重点
中期评估的内容侧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发展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估。对“十二五”《纲要》确定的33项指标的实现情况进行监测评价,包括指标实现的进度、未来的趋势判断等。
(二)对主要任务和重大项目的落实情况进行评估。主要包括:
1.对“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全面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促进投资消费出口协调拉动、宜居城市建设与城乡统筹发展、提升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提升区域合作水平、加快社会事业建设、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增创体制机制新优势、加强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等九个方面任务的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分析评价。
2.对列入《仙游县“十二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表》中的重点项目是否如期开工、进展程度、资金到位情况等进行分析评价。
(三)对规划主要目标任务进行预测。主要是对“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任务到2015年实现情况进行研判,明确是否对规划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和修订。
(四)提出进一步推动“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的对策建议。结合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及发展环境的新变化,提出进一步推动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
二、明确工作分工
“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由县发展改革局牵头组织,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分工协作,邀请省内相关机构参与协助,广泛听取有关专家意见。
(一)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对各自负责领域进行评估,并组织开展调研活动,形成专题评估报告报送县发展改革局。
(二)各部门要对各自负责编制的县重点专项规划组织进行中期评估,评估内容应包括发展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主要任务和重大项目的落实情况、规划主要目标任务预测和推动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等,并将评估报告报送县发展改革局。
(三)县发展改革局在以上工作基础上,起草《仙游县“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征求有关部门和专家意见后,将中期评估报告上报县政府。
(四)各部门要按照有关工作要求,积极配合相关上级部门,提供各项指标数据,加强沟通衔接,积极争取。有关指标数据及时抄送县发展改革局。
三、明确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和县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及早做出安排,确定专人负责,组织工作班子,制定具体的评估工作方案。发展改革部门要抓好总体协调工作,解决好评估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专题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有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积极主动做好相关工作,通力协作,确保中期评估任务圆满完成。
(二)科学进行评估。开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要加强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突出重点,紧扣“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突出政府履行职责的情况,提出进一步推动规划落实的政策措施。中期评估的时点和采用的数据截止到2013年6月30日。
(三)认真撰写报告。为达到中期评估的预期目的,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认真撰写报告。提交的评估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1.主要目标任务的进展情况;2.规划实施中开展的主要工作;3.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4.进一步推动规划顺利实施的对策。
(四)按时完成任务。6月1日前,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将专题评估报告报送县发展改革局(联系电话:6761317,联系人:戴朝凡,E-mail:xyfgj8592730@163.com);6月6日前,县发展改革局完成中期评估总报告提交县政府;6月10日前,县政府将中期评估报告提交市发展改革委。
附件:“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主要专题及任务分工
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24日
附件
“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主要专题及任务分工
一、“十二五”主要发展目标实现程度中期评估。《纲要》确定的33项指标的中期完成情况评估,及“十二五”期末完成情况预计。(县统计局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二、“十二五”全面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中期评估。包括着力提升制造业水平、做强做优旅游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等内容。(县委农办、县发展改革局、农业局、经贸局、教育局、科技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文体广电出版局、林业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规划局、旅游局、 外经贸局、人行、卫生局、民政局、数字办、粮食局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三、“十二五”促进投资消费出口协调拉动中期评估。包括突出投资引领带动作用、积极扩大和活跃消费、提升外贸发展水平等内容。(县发展改革局、外经贸局、招商局、经贸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旅游局、农业局、县委农办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四、“十二五”宜居城市建设与城乡统筹发展中期评估。包括努力提升城市品质、加快建设临港新城、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等内容。(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水务局、林业局、旅游局、国土资源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卫生局、文体广电出版局、农业局、县委农办,各乡镇(街道)、管委会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五、“十二五”提升基础设施支撑能力中期评估。包括打造区域性交通枢纽、完善配套设施建设、健全完善防灾减灾体系、加快信息化建设等内容。(县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局、水务局、供电公司、地震局、气象局、农业局、林业局、人防办、民政局、粮食局、数字办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六、“十二五”提升区域合作水平中期评估。包括构建闽台交流合作试验示范基地、提升仙港澳侨合作水平、加强跨县区域合作等内容。(县委台办、科技局、外侨办、农业局、发展改革局、交通运输局、公务员局、人行、教育局、台创园管委会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七、“十二五”加快社会事业建设中期评估。包括继续扩大就业促进创业、健全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优先发展教育、推进文化体育全面繁荣、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和人口素质等内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文体广电出版局、财政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局、老龄委、妇联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八、“十二五”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中期评估。包括全面推进节能减排、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强化环境综合整治、大力发展绿色经济等内容。(县环保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水务局、农业局、经贸局、发展改革局、林业局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九、“十二五”增创体制机制新优势中期评估。包括大力构建科技创新体系、继续推进经济体制改革、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重点民生领域改革等内容。(县科技局、经贸局、发展改革局、公务员局、国土资源局、发展服务中心、环保局、人行、林业局、编办、民政局、财政局、公安局、司法局、监察局、信访局、安监局、文体广电出版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县委农办、各园区委员会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十、“十二五”加强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中期评估。包括扎实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做好民族和宗教工作、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提高国防建设保障能力、巩固提升双拥工作水平等内容。(县法制办、民政局、双拥办、民族与宗教事务局、教育局、县委统战部、文明办、团县委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十一、“十二五”重点建设项目中期评估。对《纲要》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的中期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并提出“十二五”后半期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的对策措施。(县重点办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纪委办公室。
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