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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仙游县民营经济综合改革试点2014-2016年实施计划的通知

来源:仙游县人民政府 时间:2014-12-29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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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政文〔2014〕192号
 
 
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仙游县民营经济综合
改革试点2014-2016年实施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鲤城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仙游县民营经济综合改革试点2014—2016年实施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仙游县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29日       

 
仙游县民营经济综合改革试点
2014-2016年实施计划
 
2014年3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经体〔2014〕491号)文件批复莆田市作为国家民营经济综合改革试点地区。为扎实推进我县民营经济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根据《莆田市民营经济综合改革试点2014—2016年实施计划》(莆政综〔2014〕9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民营经济综合改革试点2014—2016年实施计划。
一、发展目标
2014年,全县民营经济增加值达195亿元以上;民营经济中第三产业增加值占30%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10.5%以上;私营企业3500家以上,个体工商户3.1万户以上。
2015年,全县民营经济增加值达230亿元以上;民营经济中第三产业增加值占33%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11%以上;私营企业4000家以上,个体工商户3.5万户以上。
2016年,全县民营经济增加值达265亿元以上;民营经济中第三产业增加值占35%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12%以上;私营企业4500家以上,个体工商户4万户以上。
二、主要改革任务
(一)促进民营经济产业转型升级方面
1.鼓励民营企业发展临港产业。鼓励民资参与临港产业突围,大力培育重点产业、新兴产业龙头企业。建设国家新能源示范县,着力培育清洁能源产业集群。改造提升消费品制造业,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推进传统制造业技术装备更新、工艺流程优化和产品升级换代,做大做强消费品制造业产业集群,提升产业链附加价值。建立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加快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经贸局
2.鼓励民营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医疗器械与医药五大新兴产业,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项目库,鼓励实施新兴产业发展示范项目,加强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培育力度;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积极拓展新兴产业发展市场空间,实施新兴产业产品示范工程。拓宽新兴产业投融资渠道,加快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引导、鼓励资本向新兴产业流动;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整合财政专项资金,加大对重点产业、重大项目、龙头企业、省级园区和特色园区的扶持力度。力争到2016年末,全县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全县生产总值比重达20%左右,培育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1家。
责任单位:县经贸局
3.鼓励民营企业发展现代服务业。依托乐商、家更美、5833网站等电子商务平台,加快建设电子商务示范县,推动全县电商从分散到集聚、从低效到高效、从应用到创新的转变,实现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力争到2015年,全县规模以上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率达50%以上,跨境电子商务交易规模达20亿美元,打造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特色集聚区,推动构建电商认证、移动支付、跨境支付、统计标准、信用评价、人才培育及互联网金融为核心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支撑体系建设,引进和培育2位以上电商领军人才、10位以上高端人才、2个平台运营团队,从业人数达6万人以上。鼓励民企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充分发挥红木文化、旅游文化等特色优势,着力突出以古典家具、油画、石雕“三驾马车”为主的文化产业,打造中国古典工艺博览城等百亿市场群。发挥仙游在外企业家优势,推进总部型企业发展。鼓励民营企业与旅游集团合作,完善旅游配套设施,发展生态、休闲、体验等新兴旅游业。
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县委宣传部、文广局、旅游局,县直有关部门
4.鼓励民营企业发展海洋产业。吸引民营企业投资海洋新兴产业和海洋现代服务业。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
5、鼓励民营企业发展设施农业。把发展设施农业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突破口,大力推广利农设施农业发展模式,引导民营企业投资建设设施农业,力争2014-2016年新建钢架标准大棚6000亩以上。发展名贵树种、中药材、花卉等林下经济,筹建设施农业种苗繁育与批发基地,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培育农民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等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发展台湾农民创业园果园等休闲、观光、体验农业。加快中国福建(仙游)精致农业产业园、欧中种源生态谷、台湾农民创业园等重点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台湾农业创业园管委会
(二)推动民营企业创新发展方面
6.推进民营企业制度创新。实施企业股权重构三年行动计划,引导重点企业由家族式的单一投资主体向合理化的、多元化的股权结构转变,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把推进企业的股权重构列入全县考核目标,计划每年完成5—10家重点民营企业的股份制改造。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改制上市,鼓励中小企业参与场外市场挂牌交易。鼓励民间投资主体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融资租赁等多种形式参与县属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建立现代产权制度,进一步推动县属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转方式调结构,与民间投资主体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在现代物流、旅游、金融、信息、商务、文化、外包服务等领域,深化县属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合作。做好民企与央企及省企的有效对接,促进民营企业规模化、规范化发展。
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国资办、发改局、金融办
7.鼓励民营企业技术创新。鼓励民营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重点技术改造计划的项目购置先进技术设备的优先给予补助。支持民营企业开展对标认证、申报或购买各种专利,加快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产业化;建立健全鼓励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体制机制。至2016年,累计培育高新技术企业5家、创新型企业4家以上;累计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家;累计重点(工程)实验室1家以上、引进研发机构1个;科技企业孵化器1个。
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8.推动民营企业品牌创新。鼓励民营企业创品牌,并购国外高端品牌,推进民族品牌国际化。引导企业深挖品牌价值,组建品牌联盟。发挥商标品牌对企业、产业、区域发展的促进作用,推动民营企业品牌创新,力争2014—2016年每年新增中国驰名商标1件、福建省著名商标5件、莆田市知名商标10件,力争至2016年底,全县中国驰名商标、福建省著名商标、莆田市知名商标三级商品数量达到6件、50件、80件以上,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数量突破10件。
责任单位:县工商局
9.引导民营企业商业模式创新。支持企业探索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相关企业注册登记和市场监管方式,实行“先照后证”登记制和年度报告公示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积极推动“电商换市”,逐步实现电子商务对传统产业的全覆盖,大力推动红木家具、工艺小件、油画、服装、鞋革、食品、电子、医疗器械等行业深度触网。重点扶持发展30家限上电子商务企业。积极培育电子商务龙头企业,鼓励其开展O2O、个性化定制等商业创新模式,争取我县1家以上电商平台取得ICP许可证
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工商局
10.强化民营企业人才支撑。全力实施“引智兴仙”工程,推进“借智登高”聚集高端人才计划,以人才结构优化引领和助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加大对民营企业人才自主培养开发和引进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鼓励社会中介组织参与人才资源开发,深化与中国海峡人才市场的合作,共建人才发展平台,依托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发展人才资源第三方服务外包,加强与台湾地区人才中介机构合作,打造企业人才远程教育培训平台。探索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职业经理人资质社会化评价机制,完善民营企业人才职称评审、人才创业项目支持政策。大力支持职业院校发展,鼓励民办职业院校建设,落实相关帮扶政策,指导职业院校围绕我县产业发展和产业人才需求调整专业设置。支持行业协会或重点企业工艺美大师、技能大师设立大师工作室,推行以师带徒行动计划。鼓励行业协会或重点企业牵头开展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挖掘、培育产业技能人才。支持我县重点产业的行业协会或重点企业设立职业技能鉴定站,开展民营企业职工技能提升鉴定工作。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评选活动,评定一批市级技能大师,培养壮大技能人才队伍,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撑。
责任单位:县公务员局、人社局、科技局、科协
(三)促进民营经济集聚发展方面
11.创新经济开发区和特色产业园发展机制。推进经济开发区“两化融合”试点改革,加强园区内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建立“两化融合”评估、诊断、辅导与咨询服务工作机制。加快仙游工艺产业园、仙港新兴产业园等专业园区配套区建设。调整和修编产业园区发展规划,加快建设园区旅游综合配套区、商务服务配套区建设,推动其向城市新区转型,打造集工艺美术、旅游、商贸于一体的城市综合区。
责任单位:县经贸局
12.建立工业园区良性发展机制。在临港区域重点布局装备制造、新材料化工等产业,以仙游经济开发区为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提升能源保障、物资储备能力。对产业园区进行整合,统一名录,进一步对工业园进行统一界定,提出四级园区体系管理办法。创新园区开发模式,充分发挥龙头企业产业集聚效应,建设品牌专业园区。充分发挥铁路、高速公路的优势,探索建立“飞地”经济,通过工业园区之间的合作,推进产业转移,建立共享机制。引导工业园区设立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行业技术开发基地,建立健全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和工业设计中心创新平台,争取到2016年底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数量超过6个,工业设计中心创新平台数量1个。
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发改局、仙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鲤南管委会、工艺产业园管委会
13.构建民营企业梯队成长机制。实施小微企业成长计划,开展“小微企业成长贷”和“专利质押融资”业务,为有市场、有发展潜力但担保能力不足的小微企业提供增信支持。计划三年内为200家小微企业提供6亿元的信贷支持。继续扩大“中国古典工艺家具之都”品牌效应,整合小微企业资源,提升小微企业实力,形成与产业龙头企业相互协作配套的小微企业产业集群。鼓励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规模以下企业上规模。
责任单位:县经贸局、科技局、人民银行仙游支行
14.开展产城融合改革试验。推进产业布局与城镇发展协调互动,形成城区以第三产业为主,城郊结合部及临港区域以第二产业为主,山区及城郊以发展现代农业为主的“三二一”产业发展布局,并与信息化深度融合,完善电子商务平台体系,建成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企业公共数据库,整合物流资源,有效提升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仓储管理信息化支撑水平,提升整体效能。根据区位特点与产业基础,以工业突破和园区建设为先导,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城乡产业布局,确定区域重点产业和特色产业,明确工业园区产业投资导向,培育产业结构清晰化、产业布局合理化、产业发展集聚化、产业竞争力高端化的现代产业体系。在榜头镇开展产城融合新城镇、镇级“小城市”培育试点,深入持续推进枫亭镇省级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经贸局、住建局、规划局、枫亭镇、榜头镇、仙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鲤南管委会
(四)拓宽民间资本投资领域方面
15.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建设领域。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投资石化、能源、政府优质资源及城乡一体化建设。推动民间资本以不同模式参与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鼓励各类企业和其他机构投资建设和运营公共租赁住  房,并纳入全县统一管理。研究制定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的政策和具体措施,探索采用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等方式引进社会资本。建立健全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领域建设的体制机制,简化审批流程,鼓励民间资本通过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设施等多种形式参与城乡一体化建设事业,积极反哺家乡。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县一体化办
16.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文化体育教育领域。推动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开展探索组建理事会试点工作。建立县级文物保护协会等民间组织,充分发挥文化非营利机构和基层群众性文化组织的作用,探索制定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措施,鼓励民间资本举办民办博物馆、纪念馆,建立非遗项目传习所等;采取采购、招标、以奖代补、行政划拨用地、减免税收等方式,吸引和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建设体育场馆、健身房(室)等公共文体设施。通过民办公助、政策扶持,鼓励民间资本兴办农村篮排球场和健身场所。通过招标、入股等形式吸引民间资本承办大型体育赛事,推动体育产业发展。鼓励民间资本投资举办民办学校,落实民办学校注册登记及政府支持政策,探索划分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完善民办学校审批、年检制度。
责任单位:县文广局、教育局
17.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医疗卫生社会福利领域。充分发挥我县民营医疗资源优势,做强做大现有的民营医院规模,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尽快引进建设一所三级民营医院,满足人民群众高层次的医疗需求。支持民营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政府采取购买服务方式予以补偿。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革,通过引进社会资本参股、托管、租赁、收购等模式,构建多元化办医格局。将医疗集团服务范围延伸到民营医院,进一步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整合,通过技术帮扶、人员调配、机构托管等措施,带动中小规模的民营医院发展。开展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积极鼓励民间资本通过委托管理等方式,运营公有产权的养老服务设施。鼓励社会力量对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及其他可利用的社会资源进行整合和改造,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引导专业化社会组织、家政和物业等企业和机构,加盟、参与、托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产业发展,鼓励企业研发和推广老年康复辅具、护理用品、自助设备等老年用品。
责任单位:县卫生局、民政局
(五)扩大民营经济对外开放方面
18.深化对台产业合作。加大仙台产业合作力度,重点围绕临港产业、电子商务、食品医疗、文创产业、设施农业等领域,认真研究、策划生成一些重点合作项目。提升制造业合作的层次和水平,推进现有台资企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加大对台资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引导企业实施两化融合。推动产业融合深度发展,推进由单纯的项目合作向联手制定标准、共同拓展国际市场方向延伸。着力突破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合作,加强仙台高新技术对接,重点推进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医疗器械与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合作。落实《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定》,加强对台物流、航运、贸易等产业合作。做大做强仙游台湾农民创业园,争取至2016年,入园台资农业企业达50家以上,园区台资农业企业产值达5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农业局、工商局、县委台办、台湾农民创业园管委会
19.推进对外贸易转型升级。推动外贸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支持外贸企业开展生产技术更新改造,鼓励外贸企业创建自主品牌。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全面梳理并公布国家、省商务厅以及我县拟组织开展的各类重点展会,鼓励企业积极参展;鼓励建设各类出口公共服务平台,支持企业设立保税仓储、堆场、组建货代公司、跨境物流平台等。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充分发挥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作用,引导中小民营企业出口做好通关、融资、退税等工作,研究出台促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的支持政策。
责任单位:县外经局、国税局、地税局
20.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拓展民营企业的境外投资领域,鼓励引导民营企业贴近境外资源产地和市场需求地投资设厂,在境外设立研发机构,通过境外兼并与收购,获取国际知名品牌、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营销网络。鼓励企业到境外参与资源开采开发、建立生产基地和营销服务网络。研究制定推动民营企业“走出去”配套扶持政策、增强“走出去”企业国际竞争力。
责任单位:县外经局、工商局、金融办、人民银行仙游支行
(六)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改革试验方面
21.加大民营企业金融支持力度。推动各银行业机构不断完善改革网点布局调整,健全组织架构,使银行业务更加贴近小微企业。推动商业银行再设立小企业金融业务专业支行、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小企业业务审批中心等机构的基础上,加紧配备一支独立的小企业客户经理队伍,专门服务民营企业融资。支持银行业分支机构向上争取业务授权,在小微企业还款方式、贷款担保方式、资产认定模式、产品定价机制等方面加大创新力度,切实降低小微企业贷款门槛和成本。推动商业银行创新订单、仓单、保单、应收账款等质押融资模式。
责任单位:县金融办、人民银行仙游支行
22.推动民间金融阳光化、规范化。探索设立符合条件、风险自担的民营银行、消费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鼓励、引导、规范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性担保公司等准金融机构发展。创新银行与小额贷款公司合作模式。推进民间借贷服务中心试点工作,开展民间借贷供求信息发布、资产评估和登记、公证、结算,法律咨询等配套业务,有效防范和化解民间融资行为的潜在风险。
责任单位:县金融办、人民银行仙游支行
23.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探索设立中小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发展基金,出台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发债政策;积极培育区域企业债券市场,引导金融机构做好发债服务,鼓励民营企业运用银行间债券市场各种债券工具包括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等融资,促进辖区银行间市场发债总量较快增长;加强政银企、银证、银保合作,积极为民营企业上市和发行债券提供综合金融服务,拓宽保险资金的运用范围和渠道。
责任单位:县金融办、人民银行仙游支行
24.加强金融合作。鼓励有意向、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设立分支机构、村镇银行以及参股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继续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深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支持企业有效规避汇率风险。加快推进跨境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步伐,促进投资结算便利化;拓宽企业境外融资渠道,有效降低融资成本,使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全方位服务于我县外经贸发展的需要。
责任单位:县金融办、人民银行仙游支行
25.推进农村金融改革。深化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发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探索农村房屋财产权抵押贷款模式。推动各涉农金融机构要通过“结对子”形式,积极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提供金融服务。积极探索金融支持我县海洋新兴产业和海洋服务业的方式和途径。支持保险机构增加涉农保险产品,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参保率,逐步将规模化设施化特色农产品纳入保险范围,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
责任单位:县金融办、人民银行仙游支行
(七)健全土地保障体制机制方面
26.创新土地集约利用机制。研究制定土地保障优惠政策,着力解决民营企业土地供应问题。探索开展“三旧”改造试点,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实施改造。在符合城乡规划的前提下,允许工业企业利用自有厂房用地发展信息服务、研发设计、创意文化、仓储物流及其它新兴产业。推进我县低效用地再开发,对我县以招拍挂方式取得用地、完成项目总投资额或按经审批的规划条件完成开发的、原项目容积率较低、利用项目用地红线内未建设的存量土地再开发建设的,纳入低效土地再开发。完善土地利用评价体系,研究在土地集约利用水平较高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扩区,优先解决用地指标。
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规划局
27.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探索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完善土地租赁、转让、抵押二级市场。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特权,完善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建立公平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制度。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探索实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政策。创建多元化土地供应机制,尝试在土地供应方式、土地使用年限、地价标准等方面,实行差别化的供地政策。探索“分阶段出让、短期出让、租赁”等多种弹性土地供应方式。
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县一体化办
三、配套改革任务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面
28.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按照“能减则减、能放则放、能快则快、能优则优”的要求,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权限,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率。推行电子证照和全流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实现服务标准化、流程程序化、管理规范化。落实工商登记制定改革,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度,进一步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放宽经营范围登记,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降低民营企业准入门槛,加强企业后续监管。
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发改局、行政服务中心、工商局、数字办
29.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发展行业协会(商会),降低行业准入门槛,拓宽职能范围,鼓励参与社会管理。完善行业协会(商会)扶持政策,加大资金政策扶持力度,加强人才培育支持;理顺经济类行业协会(商会)归口管理关系。加强行业协会的内部管理,加强行业协会内部治理的制度建设,探索建立社会组织信息发布制度,将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纳入社会诚信管理体系;促进行业协会向专业化和社会化发展,积极整合行业协会,引导其合并重组。提升行业协会的发展水平,建设示范性行业协会,起到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提升经济类行业协会的社会公信力,向行业协会、社会组织放权和转移职能,逐步将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能够“接得住、管得好”的事项逐步转移出去,促进实现行业协会与行政主管单位“四脱钩”,即:职能分开、机关分设、人员分离、财产分置。建立和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体制机制,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对民营企业的引导、服务和行业自律作用,反映民营企业的合理要求,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县经贸局、民政局、工商局、工商联
30.建设企业信用体系。建立仙游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信用信息资源共享,对全县经济的行业分类和运行状况等进行监测、监控和分析,并强化企业信用监管,促进企业诚信经营,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企业执业行为,推进全县诚信体系建设。至2016年初步建立适应我县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分工明确、监管有力、运行安全、竞争有序的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制度、经营异常名录制度、“黑名单”等信用约束制度。开展工商信用优异、信用良好企业分类分级认定活动,落实相关优惠政策,促进企业诚信自律。积极推进部门联动响应机制,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积极培育、扶持信用调查、咨询、评价等中介机构发展。建立企业信用通行制度,明确企业在参与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的各项评定、高新企业认定、企业上市、资质申请、重大项目招投标以及申请银行大额贷款等事项时,应当出具企业信用信息档案记录。
责任单位:县工商局、数字办
31创新行政管理体制。稳步推进行政区划调整,推进撤乡并镇、撤镇设街。加快推进“村改居”工作,至2016年全面完成对各中心镇所在地村庄及条件比较成熟的中心村“村改居”目标。深化县级政府机构改革,完善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深化乡镇机构改革,依法探索将部分县级行政管理职能和社会管理权限向乡镇延伸,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积极推动整合榜头镇坝下村、赖店镇赖店村2个村设立中心村党委。
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委组织部、民政局
(二)创新文化建设体制机制方面
32.注入民资打响文化仙游品牌。加大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力度,健全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认定、登记、建档制度。拓展民间文化走出去新途径,组织木雕、古典家具、书画、石雕、古玩等特色文化产品赴京赴台赴港等地巡展。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九鲤湖景区创5A、菜溪岩景区创4A以及仙水洋、九座寺、麦斜岩、天马山、榜头洋山等旅游景区建设。积极创新对台交流合作新平台,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文化体育交流,推动民营企业和台资企业在文化体育产业的进一步交流与合作;大力拓展文化贸易,积极培育文化会展品牌,打造各类型的文化交易平台,扩大区域影响力和品牌效应。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文广局、旅游局、县委台办、九鲤湖管委会
33.鼓励民企加快发展文化产业。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继续推进仙游工艺产业园二期建设,吸引民营文化企业入园集聚发展。探索国有控股与民间资本相结合的投资方式,拓展创意设计、观光工厂、影视演艺、数字动漫、文体赛事、广告会展、旅游休闲等业务,做大做强文化创意产业。支持各种形式小微民营文化企业发展,在坚持出版权、播出权特许经营前提下,允许制作和出版、制作和播出分开。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文广局、发改局、经贸局、工商局、旅游局、县委台办
34.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强化九仙祈梦文化、“仙作”家具文化等文化要素与旅游产业的有机结合,吸引民间资本投资建设九鲤湖、菜溪岩、仙水洋等重点景区。加大推介宣传力度,重点策划、打造仙游“一区十二景”,创建“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加强对各级文物点和历史文化名城、名村的保护,把传承弘扬传统文化融入新型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规划。健全完善资源优势转化的政策和机制,着力发掘文化资源、增强文化力量,探索具有仙游本土特色的文化发展之路。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文广局、旅游局、住建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九鲤湖管委会
(三)创新城乡发展体制机制方面
35.增强中心城县集聚辐射能力。理顺规划管理机制,本着依法高效的原则,合理划分规划管理事权,促进全域管理。按照《仙游县城乡一体化总体规划》、《仙游县控规单元划分专项规划》的要求,完成近期建设用地单元控规全覆盖。中心城区强化“组团式”空间结构,推动组团间功能的合理优化。全力推进港口、铁路、高速公路和疏港道路等重点交通项目建设,打造区域性交通枢纽。加快推进绕城快速通道、木兰大道仙游段建设,全面打通城市环路,实现高速公路、国省道、城市环路互联互通。
责任单位:县规划局、交通局
36.创新以城带乡的体制机制。深化城乡一体化改革,实施“大城关”战略,推进枫亭、度尾、钟山等中心镇建设,加强一般镇与中心镇在交通、产业、设施等方面的联系,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村委会拆分、设置和村改居。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在城乡一体化改革试点村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收储改革试点。制定出台宅基地评估、抵押、融资、租赁、有偿退出及处置机制。建立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鼓励农村各种产权交易流转。
责任单位:县一体化办、发改局、国土资源局
37.创新外来人口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长效机制建设,逐步实现流动人口基本服务均等化,有效引导我县流动人口融入当地社会,为企业用工创造良好环境。积极推进流动人口综合服务平台和社会化信息采集系统的推广应用。改革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制度,合理划分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范围,清理不合理的招生限制条件,规范公办学校空余学位招收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的办法,通过电脑派位、统筹安排等方式妥善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完善中考中招制度,继续落实在我县初中就读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与本地学生同等参加中考中招的制度。探索建立民营企业为进城务工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机制。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教育局、公积金中心
38.创新农村人口城镇化方式。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推进进城务工人员市民化,全面实施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推进产城融合发展,在坝下紫泽片区开展各具特色的产城融合试点;合理配置城镇公共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将异地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家属纳入社区卫生服务范围,新建、扩建一批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开展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工作,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各类医疗机构。健全就业创业体系,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实名制和企业用工备案系统,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引导农业转移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将创业型转移人口纳入SIYB创业培训补助范畴,有效降低农业转移人口务工人员职业风险。
责任单位:县委农办、人社局、公安局、一体化办
(四)创新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方面
39.大力发展低碳循环经济。推进产业生态技术改造,全面推行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推进大气污染物排放重点行业实行清洁生产,针对节能减排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督促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工艺和装备,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控煤节能。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严格落实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同时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加大天然气供应与利用,积极推进新增天然气加气站工作。适度发展陆上风电项目。深化生态县创建工作,创建国家级生态县,打造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创模各项指标合格率达到55%以上。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发改局、经贸局、住建局
40.推进美丽仙游、幸福家园试点建设。以“田园风光、都市生活”为目标,建设具有“现代骨、传统魂、自然衣”特色的新型城乡体系,创新体制机制,综合配套开展各项改革措施,将试点村建设成为生态环境优美、村容村貌整洁、配套设施完善、产业特色鲜明、乡土文化繁荣的新型农村社区和城乡一体化示范村。以城乡一体化总体规划为指导,有步骤、有计划按城镇转化型、中心集聚型、整治提升型、特色风貌型、生态控制型和整体搬迁型等6种不同发展类型进行整合迁移。促进产权交易流转,在试点村内全面推进确权发证工作,建立产权交易平台,鼓励试点村各种产权进入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以抵押、出租、转让、作价入股、合作等方式流转,促进农村产权流转的集中规范管理。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引导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市交易,鼓励农业规模化经营,加快农村居民向城区集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围绕“三通、四绿、十配套”工程,实行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实现与城镇基础设施共享。加强水、电、路、电话、有线电视、互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通村公路和道路硬化率均达到100%,通水、通电、通电话、通有线电视率、通互联网率均达到100%;合理配置公共服务,以人口便利度、集中度为原则,优化基本公共服务半径,建设标准化小学、幼儿园及综合文化站。根据“幸福家园”试点村规划,建设社区卫生服务站,连片的村庄引导鼓励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社区服务中心,制定统一规范的社区建设标准,统一制定社区议事管理规则,强化试点村管理。
责任单位:县一体化办、国土资源局
41.建立生态控制线管理体系。根据城市空间发展现状,探索在高密度城市化地区构建生态保护管理体系。结合耕地保护、林地保护、城市绿地系统建设等,划定生态控制线区域,确定生态控制分级标准,确保生态系统的连续性和系统性。探索以生态控制线作为管控城市建设用地扩张的做法,严格限制城市建设的无序蔓延。密切关注省环保厅生态红线划定进展情况,待实施方案出台后,及时落实调整生态红线控制管理工作。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林业局、住建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其他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民营经济综合改革试点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协调解决试点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检查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下设办公室,挂靠县发改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发改局分管领导担任,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民营经济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和服务。
(二)强化项目支撑。积极实施项目带动战略,以项目为支撑,不断发展壮大民营经济。推进民资参与社会资本办医、电子商务、信息惠民、智慧城市、新能源等国家级试点项目,促进重点领域取得突破。加强央企省企对接力度,特别在能源化工、装备制造等产业,探索引导民企主动与央企、省企对接,参与合作开发,扶持民企站上巨人的肩膀长大。实施“民资回归”战略,充分发挥仙游籍民营资金雄厚的优势,吸引在外仙游客商回乡投资兴业。依托“6.18”平台,积极引进高新技术民企项目,促进民营经济产业转型升级。
(三)强化考核评估。建立我县民营经济综合改革试点考核评价制度,对各单位进展情况及时进行跟踪考核、督查通报,并将结果上报县委、县政府,对需绩效运用的问题,及时抄送县效能办。及时跟踪改革试点进展,提炼改革试点经验,考核评价改革试点成效。重大改革事项要按程序报批后实施,重点改革事项可实行项目管理,提高改革试点的科学性,全力防范和减少改革风险。
(四)强化宣传氛围。宣传部门、电视台要高度重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安排,按照方案规定的主要内容落实各项宣传报道任务。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团结稳定鼓劲,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准确把握报道基调。要创新内容、创新手段,深入挖掘我县民营经济综合改革过程中的亮点、特色,用事实说话、用典型说话、用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感受说话,努力增强新闻作品的亲和力、吸引力和感染力,充分发挥正面宣传鼓舞人、激励人的作用,提高新闻宣传的社会效果,为我县民营经济综合改革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注释:
增加值占比说明:三年的主要目标中,民营经济中第三产业增加值和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均为占民营经济增加值的比重。
私营企业2.4万家以上:《总体方案》确定的目标为全市2万家以上,因受今年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影响,私营企业数增长加快,目前全市已超过2万家。
o2o:完整名称Online To Offline,即从线上到线下,是指将线下的商务机会与互联网结合,让互联网成为线下交易的前台,是一种电子商务模式。
ICP许可证: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内容主要是网上广告、有偿提供特定信息内容、电子商务及其他网上应用服务。
SIYB即创业培训,是国际劳工组织为帮助微小企业发展,促进就业,专门研究开发的一系列培训小企业家的培训课程,全称是"START & IMPROVE YOUR BUSINESS"。
三通、四绿、十配套工程:“三通”(道路通、污水通、电讯通),“四绿”(绿色乡村、绿色屏障、绿色河岸、绿色通道),“十配套”工程(公园、中心小学、幼儿园、卫生服务站、文化站农家书屋、医疗卫生所、社区超市、银行网点、村道路灯、公交停靠站、社区服务中心)。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
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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