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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仙游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7-02-24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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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仙政201728

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仙游县全民

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鲤城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仙游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此件主动公开)

仙游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更加广泛地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根据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国发〔201637号)《福建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政〔201643号)、《莆田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莆政2016165号)要求,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扎实推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全面提升全民健身发展水平,为建设健康仙游奠定基础,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文化兴仙游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2020年,全民健身氛围更加浓厚,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稳步增加,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日趋完善。

--全民健康素质普遍增强。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达50%,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40%城乡居民国民体质达标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其中20-59岁人群体质状况明显改善,身体素质相关指标呈向好趋势。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体育锻炼活动在校学生国家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达92%以上。城乡居民总体达标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全民健身设施更加完善。基本建成县、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自然村(小区)四级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网络。城市社区建15分钟体育健身圈”,农村公共体育设施提档升级并向自然村延伸,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平方米新建居住区和社区公共体育设施配置全覆盖

--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更加健全。健全县、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级全民健身纵向组织网络和体育总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单项体育协会、行业体育协会、人群体育协会、青少年俱乐部、健身站点等组成的横向组织网络。社区(行政村)全民健身站点全覆盖,每万人拥有5个以上全民健身站点城乡居民每1000人拥有0.8名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社会体育指导达到1000名,每个全民健身站点配备1-2名社会体育指导员。

三、主要任务

)营造氛围促进全民健身文化发展

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宣传长效机制,鼓励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各类媒体,开辟健身专题、专栏,普及健身知识,传授健身技能,宣传健身效果,激发“人人运动、天天运动”的健身热情,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体育消费习惯,营造以参与健身、拥有强健体魄为荣的个人发展理念和社会舆论氛围。以举办赛事活动为抓手,大力宣传运动项目文化,弘扬奥林匹克精神、中华体育精神,发挥区域传统特色体育文化遗产的作用。

责任单位:委宣传部文体局、教育仙游广播电视台仙游今报

(二)完善公共体育设施建设

按照以人为本、科学规划、配置均衡、规模适当、方便实用、安全合理的原则统筹安排公共体育场地空间布局,把体育设施用地作为重点内容纳入我总体规划,编制并实施《仙游县“十三五”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完善我全民健身体育设施总体布局,重点建设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设施,逐步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多元化、均衡化发展。

扩大公共体育设施增量资源,重点完善县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自然村公共体育设施,加强便民、利民、惠民的中小型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加大体育健身设施的支持力度,将多功能运动场、足球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游泳池等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列入委、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完善公共体育设施布局。基本实现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四级健身场地全覆盖。利用现有公园、空旷场地建设仙游特色的体育主题公园中小型体育场馆、户外多功能球场、农民健身公园、健身步道等体育设施。以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健身步道/登山步道为建设重点建成“五个一”(一个体育场、一个游泳池、一个中型全民健身中心、一个体育公园、一条健身步道/登山步道)2017年起,新建一个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建设仙游县体育中心足球场。2018年建设仙游县体校篮、排球馆。2019年完成仙游县体育中心东侧体育80亩供地,建设其供地的田径场看台(二期)。2020建设县体育馆。乡镇(街道)建成“四个一”(一个小型全民健身中心、一个田径场或多功能运动场或体育健身广场、一条健身步道/登山步道、一条10件以上器材的健身路径),以全民健身中心、小型多样的健身场馆为建设重点。行政村(社区)建成“三个一”,即一个室内健身活动室、一个健身广场、一条配置8件以上器材的健身路径;较大自然村(小区)建成“一场一路径”,即有一条配置5件以上器材的健身路径,一片健身广场或一个晨晚练健身点等场地。

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制定新一轮“三百村整治、五十村示范”建设计划。加大农村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力度,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器材维修更新。

出台有效措施,依法推进学校、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制订出台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的管理办法和补助政策,确保所有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拥有的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管委会)文体局、发改局、住建局、财政局、国土局、教育局

)健全全民健身社会组织

加快推进体育社会组织政社分开、管办分离,逐步实现体育社会组织实体化、规范化、社会化、法治化、高效化发展,形成架构清晰、类型多样、服务多元、竞争有序的现代体育社会组织发展新格局。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加强内部能力建设,逐步建成具有健全机构和队伍、规范管理形式和制度、较强社会组织能力和市场运作能力、可持续发展的设施和资产、具备承接全民健身服务能力的民间组织。加快培育社团和协会自生能力、自转能力和服务能力,壮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社区健身团队、基层体育协会等组织,关注网络组织和草根组织的发展,鼓励自发性的健身团队和站点依法依规转化为固定的健身组织。

整合各类体育社会组织资源,发挥社会、社团、社区、社工的合力,统筹各类体育组织和活动的开展,通过委托、公助民办、购买服务的方式,提高体育社会组织服务政府、服务会员、服务社会的效率和效果。开展体育社会组织等级评定,一定等级以上的体育社会组织可以优先承接政府各项公共体育服务职能和购买服务的政策。大力建设依托于健身场地设施的全民健身服务中心(站点),创新管理方式,鼓励以招投标、协议委托等形式交由体育社会组织进行运营,促进体育组织与体育场地设施的融合发展。健全注册招募、服务记录、管理评价和激励保障机制,广泛吸纳体育名人、体育教师以及热爱体育事业的团队和人士参与,鼓励有市场潜力的健身项目积极发展项目联盟。

责任单位:县文体局、民政局

全面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鼓励各企业、学校、乡镇(街道)、体育协会结合地域特色和人群特点,以全民健身运动会为引领,围绕全民健身日、节假日,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小型多样的全民健身系列活动,形成“周周有活动、月月有竞赛”的生动局面,促进全民健身活动经常化和生活化。大力发展健身跑、健步走、骑行、登山、徒步、游泳、球类、广场舞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扶持推广武术、太极拳、跆拳道、健身气功、龙舟、舞龙舞狮、车鼓、游灯等民族民俗民间传统运动项目通过实践和创新,以产业运作的思路,推进“全国武术之乡”品牌建设,打造“一街(镇)一亮点”的全民健身品牌建设,完善规划,突出特色,优化政策,吸引社会各方面投资,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依法组织、承办赛事,政府以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方式给予扶持,并提供安保、交通、医疗等保障服务类资源。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县文体局

)强化全民健身均衡发展重点

积极推动全民健身活动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针对不同人群特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参与面广的体育健身活动,提升广大市民参加体育健身的意识,养成科学锻炼的良好习惯,树立文明健康生活方式,提高生活品质。

1.青少年体育全面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发挥“阳光体育运动”等品牌青少年体育活动示范引领作用切实采取措施增强学生体质每年度固定时间举行学校体育活动周,推进青少年喜爱的足球、篮球、乒乓球、田径等联赛开展,形成“一校一品”体育项目格局。大力扶持具有专业优势的组织和机构举办各类青少年体育活动,开展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教育,促进青少年的全面健康发展。

2.老年体育。切实建立“党政主导、部门负责、协会组织、社会支持,重在基层,面向全体”的老年人健身机制,实现老年人体育工作有组织、有人员、有阵地、有经费,并确保持续健康发展。健全各级老年人体育协会和基层老年人体育组织,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骨干队伍建设。将适合老年人体育健身的基本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列入政府财政预算,通过财政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公共和民办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者按时段对老年人免费或实行半价开放。

3.职工体育。着力推进职工体育,充分发挥行业体育协会、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职工体育协会作用,广泛建立职工体育俱乐部和体育健身团队,结合实际适时举办职工健身运动会,推动职工健身活动日常化。将各单位坚持“工间(前)操”制度、开展国民体质测试和举办职工运动会等情况纳入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内容。

4.农民体育。依托百村体育联赛和农民健身工程,结合农村自然条件和生产、生活实践,因地制宜的组织农民群众开展喜闻乐见的各类业余、自愿、小型、多样、科学、文明的农民体育活动,扩大体育的普及面、参与面。建立健全农民体育管理网络,建立乡镇、村级体育指导站,发挥各级农民体协组织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作用,推动农村体育工作扎实开展。积极推广科学的健身方法,建立农民体质检测站,定期为农民进行体质检测,为农民群众的健身质量和效果提供科学指导和技术保障。

5.残疾人体育。大力推进残疾人体育,实施“助残健身工程”,完善残疾人体育设施,加大残疾人自强健身示范点建设。加快培养为残疾人服务的体育教师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研究开发适合残疾人身心特点的体育健身与康复项目。建立健全残疾人体育组织,开展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推广残疾人健身项目,传播残疾人健身体育知识,为残疾人健身提供便利。

6.妇女体育。引导和鼓励妇女参加体育锻炼,加强对妇女健身活动的科学指导和服务,推出一批适合妇女生理特点的健身项目,在社区和人口较集中的村()建设一批固定的、方便妇女参加健身活动的场所。以展示妇女健身风采为主题,广泛开展适合妇女和家庭喜闻乐见的健身活动,逐年提高妇女经常参加健身活动的人数比例。关注少数民族、下岗失业人群、城镇贫困人口和外来打工人员等弱势群体的身体健康,从政府、社会及个人三个层面构建相应的体育活动参与保障机制。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县教育局、文体局、民政局、妇联、老龄委、残联、民宗局、农业局、团委、总工会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健全全民健身人才培养机制,形成全民健身与学校体育、竞技体育、休闲体育人才培养工作的良性互动,为各类体育人才培养和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建设全民健身新型智库,选聘各领域专家学者组成智囊团,加强与体育院校、体育科研院所的合作,开展全民健身专项研究。进一步完善以全民健身管理者、社会体育指导员、全民健身志愿者、裁判员、退役运动员、体育社会组织带头人、智库专家、媒体专家等为核心的全民健身人才队伍体系,建立全民健身人才培养机制和培育基地,与文化、卫生、医疗、综治等相关部门人才培训相衔接,加大培训力度。

发展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立健全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登记、上岗制度,为社会体育指导员提供培训、服装等费用,引导体育科研人员、体育教师、裁判员、教练员、退役运动员、体育专业毕业生等进入全民健身领域,鼓励驻村干部、大学生村官、志愿者等参与基层综合性文化体育管理工作,鼓励和扶持具备条件的单项体育社会组织和俱乐部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专项技能培训基地,有计划培育各体育运动项目的裁判员,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运动技能再培训,提高专项运动技能指导能力。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与服务岗位“二位一体”的管理模式,以体育场馆、健身活动中心、文体站、健身站点等为依托,组织开展科学健身指导活动,推动健身指导服务向基层延伸

着力发展覆盖城乡的体育社会组织。加强体育总会建设,制定并实施体育社团精准培育计划,优先发展和重点培育群众广泛参与的单项和综合性体育社会组织,着力培养立足基层、服务百姓的项目型体育社会组织建立对“草根”体育组织、网络体育组织的引导、培育机制,降低体育社会组织的准入门槛,鼓励依法依规转化为固定的健身组织。县单项体育协会20个以上。

责任单位:县文体局、教育局、人社局、文明办

)拓展全民健身对外交流

抓住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机遇,对应省、市加强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体育往来,拓展扩大交流合作的深度和广度,探索“海上丝绸之路”体育品牌赛事和产业链。围绕“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联合沿线海域其他城市结成合作赛事联盟,培育具有海上丝绸之路特色的国际精品体育赛事和产品,推动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民间体育交流合作。全方位拓展各类区域全民健身的互动交流,深化与国际体育组织、友好城市、港澳台地区的合作交流。发展综合性体育休闲旅游服务项目,开展多样化健身娱乐服务,促进体育交流与合作。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县侨联、侨办、台办、文体局

四、重点工程

(一)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示范区工程

实施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示范区第三方机构独立评估机制,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示范区建设。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创建全民健身特色小镇、体育生活化街道(乡镇)和社区(村),推进区域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示范区建设。2016年起,用三年时间,筹备建设仙游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县文体局

)全民健身设施提档升级工程

完善全民健身设施布局。城区以中型全民健身中心、健身步道、登山步道为建设重点,完善体育场、游泳馆(池)、体育公园等设施布局;乡镇(街道)以小型全民健身中心、多功能运动场为建设重点,完善文化体育公园、健身广场、健身步道、登山步道、健身路径等设施布局;社区以小型、多样化健身设施为建设重点,行政村以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提档升级为建设重点。

落实国家全民健身设施配置标准。新建居住区和社区按照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配建全民健身设施,并纳入建筑方案规划审查,确保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不得挪用或侵占。老城区与已建成居住区无全民健身设施或现有设施未达到建设指标要求的,原则上按新建居住区和社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标准的70%配置。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县文体局、发改、住建、财政、国土

)全民健身品牌赛事工程

打造全民健身核心品牌赛事。以“一起动起来,全民健身与您同行”为主题,打造县全民健身运动会为龙头的全民健身系列品牌赛事,通过深化上下联动组织模式、增设比赛项目、丰富组织形式等,发挥百村体育联赛、职工体育运动会等赛事的示范、引领、辐射效应,推进全民健身活动向基层延伸、向常态化发展。

推进全民健身自主品牌赛事。发挥仙游田径之乡、武术之乡等对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引领作用,鼓励各地错位竞争、特色发展,充分利用仙游山、水、林、草等自然资源和民俗资源,发展休闲体育、公园体育、广场体育、家庭体育和节假日体育。以一乡镇(街道)一亮点的精品带动工程,开发马拉松、自行车赛、健身走等项目赛事。有效整合资源,将区域体育资源与自然景观、文化、旅游等资源捆绑起来,打造自主品牌赛事。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县文体局

五、实施保障

(一)组织保障

加强对全民健身建设的领导。进一步提高全民健身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全民健身建设的政府责任,把全民健身建设的目标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全民健身建设工作责任制,把全民健身工作纳入目标考核指标体系之中,作为评价地区发展水平、衡量体育发展质量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建设的领导、组织、协调机制,及时解决相关问题,为全民健身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研究制定全民健身建设目标考核测评体系,有针对性地开展督促检查,推动全县公共体育服务协调发展。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建设,鼓励和支持群众团体和社会组织开展各类体育活动,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共同推进全民健身建设的良好格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县全民健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财政投入

全民健身工作经费坚持财政投入为主,社会赞助为辅的原则,保障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行。要将全民健身工作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全民健身的投入,扩大公共财政对各级全民健身工作的保障覆盖范围,加大对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全民健身活动的经费投入,支持行政村(社区)和贫困地区发展全民健身事业,对贫困落后地区行政村(社区)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给予经费补贴。从2016年起,每年按全县体育彩票销售总额的1%比例提取体育彩票公益金,专项统筹用于当年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全民健身设施项目。进一步拓展经费来源渠道,鼓励社会众筹,创新公共体育服务投入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出资兴办全民健身事业,多渠道增加对全民健身的投入。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向体育健身组织赞助和捐赠活动经费,落实现有所得税税前扣除的相关政策。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县财政局、文体局、国税局、地税局、民政局

(三)政策扶持

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要按照基本公共体育服务的保障标准,落实本地提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项目所必需的资金,保障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行。加大县级财政政策扶持力度,在财政、税收、社保、编制、信贷、价格、融资、用地等方便给予倾斜。重点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倾斜。对社会组织、机构和个人用于公益性全民健身事业的捐赠支出,按规定落实好税前扣除政策。强化对公共体育服务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和审计,全面开展绩效评价。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县全民健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部门协作

建设全民健身是一项社会性系统工程,必须依靠各乡镇(街道)、各机关部门认真履行各自建设职责。要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新格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各相关部门要按建设全民健身的任务和职责要求,明确各自任务,认真制定岗位职责,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抓好全民健身规划,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强力合力,大力推进我县实现体育强县的宏伟目标。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县全民健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健全全民健身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绩效评估考核机制。政府将定期对各乡镇(街道)贯彻落实《仙游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情况进行督查,开展以公众满意度及第三方机构独立评估为主的绩效评估,对重点目标、重大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推进情况进行专项评估。全民健身领导小组不定期对本地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成效进行检查指导,并在2020年进行全面评估同时报告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县文体局、文明办、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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