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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赖店镇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9-03-25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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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委会、镇直镇办各单位:

  为切实抓好2019年度全镇洪水、台风的防范与处置工作,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证防洪防台风工作有序、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现将调整后的《赖店镇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下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赖店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6日       

  赖店镇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做好洪水、台风的防范与处置工作,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证防洪防台风工作有序、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福建省水法实施办法》、《福建省防洪条例》和《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福建省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莆田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仙游县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赖店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3、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实行各村、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范围内洪水、台风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的预防和处置。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组织机构。设立赖店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镇防指),负责领导全镇防洪防台风工作,其办事机构为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镇防办),设在镇水利站;各村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在镇指挥部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洪防台风工作;有关单位根据需要设立单位的防洪防台风指挥机构,负责本单位的防洪防台风工作。

  2、镇指挥部组成。镇防指由镇长任指挥长,分管副镇长、武装部部长等任副指挥长,镇党政办、财政所、纪检、农业服务中心、水利站、社会事务办、安监站、项目办、道安办、司法所、林业站、电信所、供销社、卫生院、广播电视站、供电站、国土资源所、派出所、村建站等为指挥部成员。

  3、组织机构职责。

  (1)、镇防指职责。一是统一指挥全镇防洪防台风工作,宣布启动、终止镇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二是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相关决定、指令。三是组织召开镇防指成员单位参加的防洪防台风工作会议,分析预测洪水、台风发展趋势,安排部署防洪防台风、救灾工作,制定各项防洪防台风、救灾应急措施。四是下达抗洪抢险、镇管水库泄洪等调度命令,组织各成员单位实施防洪防台风预案,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五是动员全社会参与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指导灾后恢复重建。

  (2)镇防办职责。一是及时掌握汛情、工情、险情和灾情,向镇政府报告和对外发布汛情、灾情。二是提出防洪防台风的目标、重点和措施等建议意见,为镇防指提供决策依据。及时传达镇防指的指令,完成交办任务,督促各项防洪防台风措施的落实。三是负责镇防汛抢险物资、器材的添置、储备、调剂和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物资、器材的储备、管理。四是负责镇防指的日常管理工作。

  (3)、镇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镇水利站:负责组织、指导全镇水利工程防洪防台风工作,做好所属水库洪水调度,提出防洪防台风应急措施,做好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度汛工作。

  赖店国土资源所:负责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勘查、监测、防治等工作,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镇纪检监督防洪防台风责任制的落实,负责对防洪防台风责任制和抢险救灾调度指令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对有关责任人不到位、工作失职渎职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赖店村建站:组织、指导建设行业的防洪防台风工作。抗灾期间,及时组织做好建筑工地抗灾、集镇区排水、排涝工作;灾后及时组织做好恢复供水和环境卫生清理,做好集镇区树木、绿地、风景名胜区的修复工作。

  赖店派出所:负责维护抗灾期间的社会治安秩序,及时疏导交通,保证防洪防台风抢险物资车辆优先通行;依法打击盗窃防洪防台风物资和破坏、盗窃防洪防台风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妥善处置因防洪防台风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组织应急队伍协助镇政府转移危险地带的群众。

  镇社会事务办: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受灾地区开展报灾核灾、灾民救助、人员转移和安置及民房恢复重建等工作,及时掌握灾情信息和救灾情况并上报镇指挥部;组织开展、接收救灾捐赠款物等工作,管理、分配本级和上级救助受灾群众的款物。

  镇财政所:组织实施全镇防洪防台风和抢险救灾经费预算,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会同镇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向上级争取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经费,并及时下拨和监督使用。

  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农业防洪防台风工作,抓好农业防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技术指导,提出农业抗灾、补救措施,及时掌握农情和灾情,并上报镇指挥部。 

  赖店供电站:负责做好防洪防台风用电保障工作,保障全镇防汛等重要部门的工作用电。及时调度解决应急电源,解决排洪、抢险的电力需要。及时抢修受损的电力设施,恢复正常供电。

  镇卫计办:负责组建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专业队伍,做好抗灾期间的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灾后做好防病、治病及防疫工作。

  镇教委:负责组织、指导教育系统及各类学校做好防洪防台风工作,及时组织、监督学校做好校舍加固和师生安全的防范工作;监督、指导各类学校做好学校危、漏校舍的维修和加固;负责组织做好高考期间等重大活动的防洪防台风安全工作,对在校学生进行防洪防台风知识宣传。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1、预案准备。各村、各单位应修订完善村防洪防台风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危险区域人员转移预案、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水库洪水调度方案、堤防决口应急预案等各类预案方案。

  2、预防行动。镇防指有关成员单位汛前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安全检查,备足抢险救灾物资和救生器材,落实防汛责任人抢险队伍,修订水库、重要水工程、重要地质灾害点和山洪灾害易发区的相关应急预案,开展防洪防台风抢险演练,加强防汛宣传。

  汛期,镇各村、各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监视云情、雨情、水情、风情,必要时实行加强值班,相互沟通,做好上传下达。

  3、预警级别。按洪水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响应工作分为Ⅳ、Ⅲ、Ⅱ、Ⅰ四级。按台风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响应工作分为Ⅳ、Ⅲ、Ⅱ、Ⅰ四级。

  四、响应工作

  (一)、总体要求。一是坚持依法防汛、科学防汛、合力防汛;坚持镇指挥部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二是进入汛期,镇指挥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风情、工情和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响应工作。三是镇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二)、 防暴雨或防洪响应。

  1、Ⅳ级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镇防指)启动防暴雨或防洪Ⅳ级响应。

  ①、县气象局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且暴雨可能对我镇造成灾害。

  ②、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启动Ⅳ级响应。

  ③、中小河流堤防或小型水库、山塘出现险情。

  (2)、应急响应行动

  ①、镇防指召集有关部门人员会商汛情,分析暴雨洪水的发展趋势,部署防御暴雨洪水工作。

  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镇防办)加强值班力量,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分析洪水现状及发展趋势,了解重点防洪工程运行情况,收集险情、灾情,掌控监视中小型水库的运行情况。根据会商意见,向各村、各单位通报汛情,发出防御暴雨洪水的通知。各类防汛责任领导要深入重点部位,指导做好各项防范工作,及时处理安全隐患。通知各防汛抢险救灾队伍做好抗洪救灾准备。

  ③、各村、各单位适时启动防御暴雨洪水预案,部署落实防御暴雨洪水各项工作,传达贯彻防御暴雨洪水工作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反馈应急响应动态。

  2、Ⅲ级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镇防指启动防暴雨或防洪Ⅲ级响应。

  ①、县气象局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且暴雨已经对我镇造成较大灾害。

  ②、县防指启动Ⅲ级响应。

  ③、中小河流堤防或小型水库、山塘出现重大险情。

  (2)、应急响应行动

  ①、镇防指副指挥长坐镇指挥,召集有关部门人员会商汛情,分析暴雨洪水的发展趋势。根据会商意见,发出防御暴雨洪水的紧急通知,部署防御暴雨洪水防洪工作。组织做好发洪区中小型水库的防洪调度工作。镇挂村领导、下村工作队要深入所在村指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各村、各单位所有防汛责任人都要按照防汛防台风工作分工立即上岗到位。

  ②、镇防办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分析洪水现状及发展趋势;了解重要防洪工程运行现状,收集发洪区的险情、灾情,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给镇防指。督促各村加强水利工程特别是水库山塘大坝、重要堤防的巡查和监测,落实险工、险段和在建水利工程的抢险队伍、物资和设备。

  ③、根据洪水发展趋势,镇防指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召开防御暴雨洪水工作会议,部署低洼地危房、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危险地带人员的安全转移工作,提出防御重点和具体防御工作要求。

  ④、各类抢险队伍按部署开展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并向镇防指报告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力量及进展情况。

  ⑤、各村、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在镇防指的统一领导指挥下,部署和开展防汛抗洪工作。

  3、Ⅱ级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镇防指启动防暴雨或防洪Ⅱ级响应。

  ①、县气象局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且暴雨已经对我镇造成较严重灾害。

  ②、县防止启动Ⅱ级响应。

  ③、水库或重要山塘出现特别重大险情;或一般溪流的重要堤段发生决口;或局部区域发生比较严重内涝。

  (2)、应急响应行动

  ①、镇防指副指挥长坐镇指挥,必要时指挥长坐镇指挥。审议发布进入紧急防汛期的决议,紧急部署抗洪救灾工作。召集有关部门人员进一步会商汛情,分析洪水的发展趋势。做好中小型水库的防洪调度工作,协调各类防洪抢险队伍投入抢险救灾。预置钩机、铲车各2部,平板车1部,人员20人,提前到岗到位,随时投入抢险救灾,确保安全。镇挂村领导、下村工作队要坚守在抢险救灾第一线,具体组织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

  ②、镇防办及时收集发洪地区险情、灾情,了解各村和相关单位的抗洪救灾动态。督促指导相关地区做好重点防洪工程、病险水库和在建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工作,以及水库、堤防险情的应急处置工作。密切监视重点防洪工程、病险水库和在建水利工程的运行情况,并及时向镇防指报告。提出重要防洪工程调度和抢险的建议意见。

  ③、镇防指召集各成员单位召开抗洪救灾的紧急会议,提出全面防御工作要求。

  ④、各类抢险队伍根据镇防指的命令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并向镇防指报告投入抢险救灾力量及工作进展情况。

  ⑤、镇社会事务办组织紧急安置和救助灾民。镇卫计办组织医疗队赴一线开展医疗救助、疾病预防控制。

  ⑥、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支援受灾地区的抢险和救灾工作。受灾地区指挥部在镇防指的统一领导指挥下,组织开展本区域防汛抗灾工作。

  ⑦、镇防指派出防汛工作组,镇效能办派出督查组,深入防灾一线,依据当地启动的应急响应等级,对各村、各单位防汛责任人上岗到位情况和防暴雨、洪水部署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4、Ⅰ级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镇防指启动防暴雨或防洪Ⅰ级响应。

  ①、县气象局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且暴雨已经对我镇造成严重灾害。

  ②、县防指启动Ⅰ级响应。

  ③、重要堤段发生决口;水库、重要山塘发生垮坝;柴桥头溪或重要区域发生严重内涝。

  (2)、应急响应行动

  ①、镇防指指挥长坐镇指挥,有关副指挥及部分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在镇工作,审议并发布紧急防汛命令,协调抗洪抢险救助行动。召有关部门人员进一步会商汛情,分析洪水的发展趋势,继续做好中小型水库的防洪调度工作。挂村领导、下村工作队坚守在抢险救灾第一线,具体组织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

  ②、必要时,进行全民紧急总动员,请求上级和有关方面支援。

  ③、镇防办对重大防洪决策提出建议意见,反馈县防指各项决定和命令的落实情况,了解掌握重大险情、灾情和由洪水引发的其它重大突发事件,密切监视重要防洪工程、重点病险水库和重点在建防洪工程的运行情况,并及时向镇防指报告。

  ④、各村及有关单位做好水库、堤防险情的应急处置工作,并针对重点防洪、保障部位、出险工程提出应急抗洪抢险技术意见。

  ⑤、根据镇防指命令各类抢险队伍赶赴灾区,投入抢险救灾和协助当地做好群众转移工作,并向镇防指报告投入抢险救灾力量及工作进展情况。

  ⑥、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按照镇党委、政府和镇防指有关抗洪抢险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开展防汛抗洪工作。

  ⑦、镇防指派出防汛工作组、镇效能办派出督查组,深入防灾一线根据当地启动的应急响应等级,对各级、各部门防汛责任人上岗到位情况和防暴雨、洪水部署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5、应急响应调整

  当应急响应条件变化时,镇防指应视情调整防暴雨或防洪应急响应级别。当应急响应条件消失时,镇防指应视情宣布终止防暴雨或防洪应急响应。

  6、灾后处置

  当降雨过程结束,溪流主要控制站洪水退落至警戒水位以下后,各村、各单位应把防洪工作重点转移到救灾工作上来,抓好灾民安置和医疗、防疫工作,确保灾民有房住、有衣穿、有饭吃、有干净水喝,尽快恢复灾区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组织恢复生产生活、重建家园等支持灾区工作。

  (1)、镇防指部署、协调有关救灾工作,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灾情。

  (2)、镇防办收集灾情,会同有关部门核实、汇总灾情,并向镇防指报告,经镇防指审查后上报县防办。

  (3)、镇水利水电工作站组织相关人员指导水利工程水毁修复,确保安全度汛。

  (4)、镇防指各成员单位要迅速部署落实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安排好灾民生活,采取有力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修复水毁工程,保持社会稳定。同时,认真总结抗洪救灾经验教训,将抗洪救灾工作情况报告镇防指。

  (三)、防台风响应

  1、Ⅳ级响应

  按照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的通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镇防指)适时启动相应应急响应。一是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镇防办)要加强值班,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发出台风情况信息通报。二是各挂村领导负责督促所在村加强水利工程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2、Ⅲ级响应

  按照县防指的通知,镇防指适时启动相应应急响应。一是镇防指分管副指挥长坐镇指挥,相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在镇防指协助工作。认真分析台风特点、发展趋势和影响,研究防御方案和措施,及时报告给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并发出防御台风通知。二是各挂村领导督促所在村加强水利工程特别是水库、山塘大坝、重要溪流堤防的巡查与监测,落实险工险段和在建水利工程的抢险队伍、物资和设备。

  3、Ⅱ级响应

  按照县防指的通知,镇防指适时启动相应应急响应。一是镇防指分管副指挥长坐镇指挥,相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在镇防指协助工作。认真分析台风发展趋势和影响,研究防御方案和措施,及时报告给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并发出防御台风通知,提出防御台风工作要求,必要时对白石池水库及主要山塘实施防洪调度。预置钩机、铲车各2部,平板车1部,人员20人,提前到岗到位,随时投入抢险救灾,确保安全。二是镇要召开相关成员单位和村主要负责人参加的防台风紧急会议,对防台风工作进行紧急动员部署,各类抢险队伍、物资和设备准备到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并将准备情况迅速上报县防指。三是各挂村领导、下村工作队进驻所在村,督促村干部迅速投入抢险救灾准备,马上组织抓好低洼地、危房、工棚、简易搭盖、易滑坡等各类危险地带的群众转移工作,确保不漏一户一人,同时做好避灾点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继续加强水利工程特别是水库、山塘大坝、重要溪流堤防的巡查与监测,检查各类抢险队伍、物资和设备是否准备到位。四是镇效能办派出督察组,深入防灾一线,对各有关责任人上岗到位情况和防台风部署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4、Ⅰ级响应

  按照县防指的通知,镇防指适时启动相应应急响应。一是镇防指指挥长坐镇指挥,副指挥长及相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在镇防指协助工作,部署全镇防台风工作。分析台风发展趋势和影响,研究防御的方案和措施,对防台风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发出防御台风紧急通知。二是根据台风发展趋势,镇防指通知中小学适时停课,关闭风景名胜区,取消一切室外大型活动。三是根据暴雨洪水发展趋势,镇防指对白石池水库及主要山塘实施防洪调度工作。四是镇水利站提出重点防洪区域、保障部位、出险工程的应急抗洪抢险技术意见。五是赖店国土资源所组织指导相关村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组织应急专业队伍,为防御突发地质灾害提供应急技术支撑。六是必要时,按照县防指的通知,镇防指要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动员全镇人民投入到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中。七是必要时,除防台风应急单位外,实行停止上班、停市等措施,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必要时,可紧急征用、调用防抗台风急需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八是各抢险救灾队伍按镇防指的命令,赶赴灾区,投入抢险救灾和协助有关村做好群众转移工作。九是各村、各单位传达贯彻全镇防台风会议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及时将防御部署落实情况上报镇指挥部。各级防汛责任人全部上岗到位,组织各方力量,全面投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报告。十是镇效能办派出督察组,深入防灾一线,对各有关责任人上岗到位情况和防台风部署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5、应急响应调整

  按照县防指的通知,镇防指适时调整防台风应急响应级别,直至宣布终止防台风应急响应,并根据暴雨和洪水情况,启动相应的防暴雨或防洪应急响应。

  6、灾后处置

  按照县防指的通知,镇防指适时部署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一是镇防指组织有关成员单位赴抗灾第一线指导协调抗灾救灾工作。二是根据受灾情况,镇防指组织有关部门向县政府有关单位汇报灾情,并争取县有关部门的支持。三是镇防指各成员单位和受灾地区迅速部署落实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安排好灾民生活,加强灾区疫情防治工作,组织力量开展恢复重建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保持社会稳定。同时,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将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报告镇指挥部。四是镇防办及时统计和评估受灾情况,并上报县防办。组织召开总结分析会,认真总结全镇防台风抗灾救灾经验教训,研究改进措施。五是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期间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应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在汛期结束后依法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有关村对取土后的土地组织复垦,对砍伐的林木组织补种。

  五、保障措施

  1、队伍保障。各抢险队伍组织抢险突击力量,负责承担镇防指下达的抢险救灾任务。

  2、供电保障。电力部门负责防洪抗台风抢险、抢排渍涝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3、治安保障。赖店派出所负责做好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灾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4、物资保障。镇防指及相关部门建立防汛防台风物资器材储备管理制度,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防止储备物资被盗、挪用流失和失效,确保救灾物资供应,负责各类防汛抢险救灾物资的补充和更新。

  5、资金保障。镇财政所负责筹措防汛经费,用于遭受台风灾害的地方和单位进行防汛抢险、水毁工程修复,以及用于抢险物资的购置、维修等。

  六、宣传、培训和演习

  1、宣传教育。各村、各单位充分利用广播、标语、宣传车等宣传媒体,开展防洪防台风、避险、自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防洪防台风意识及能力。

  2、培训。镇防指负责各村、各单位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防汛抢险技术骨干和防汛专业抢险队伍负责人的培训。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课程、严格考核、分类指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

  3、演习。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及时完善预案。防汛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习。多个部门联合进行的专业演习,一般2-3年举行一次,由镇指挥部负责组织。

  七、附则

  1、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在防洪防台风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执行命令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相应处罚及责任追究。

  2、预案解释部门。本预案由镇防指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本预案。各村防汛抗旱指挥部可参照本预案制定本级防洪防台风预案。

  3、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来的防洪、防台风预案同时废止。

  赖店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2019年03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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