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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司法局关于印发<仙游县村(居)法律顾问管理考评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仙游县司法局 时间:2022-02-16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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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背景依据

  深入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是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和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法律服务需求的重要实践,对于推动基层依法治理,服务和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要求,积极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引导广大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为村(居)自治组织提供专业法律意见,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治宣传,参与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等,得到党和政府一致肯定,受到人民群众普遍欢迎,取得良好社会效果。但是,与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相比,当前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在资源配置、服务规范和作用发挥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按照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司发〔2018〕5号)、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指引的通知(闽司[2016]302号)、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意见的通知(仙政办[2017]37号)、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司法局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仙政办[2017]134号)等文件精神出台本考评办法。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规范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方式和服务标准,提高法律服务的规范性和标准化,切实发挥村(居)法律顾问自身职能作用,确保法律顾问经费专款专用、合法合理使用。

  三、工作进展

  已将该办法及村(居)法律顾问安排情况发送至各律师及各法律服务工作者,督促其认真贯彻执行。

  四、范围期限

  范围:仙游县,期限:两年。

  五、主要内容

  (一)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职责

  1.村(居)法律顾问应当依法开展工作,严格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行业规范。

  2.村(居)法律顾问应熟悉本村村情民意,建立与顾问村(社区)及群众日常服务联系制度,畅通、沟通咨询渠道,让村(社区)两委了解知晓顾问律师的有关服务工作。

  3.村(居)法律顾问应按要求加入村(社区)微信群,及时回复群中群众咨询的法律问题,原则上应当在48小时内作出答复。

  4.每月至少一次为顾问村(社区)开展顾问服务,服务内容为提供法律咨询、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开设法治讲座,协助办理法律援助、举行法律服务宣讲等法律服务,其中每年每个村(社区)必须完成法律服务宣讲活动1次以上。

  5.做好工作日志的记录。详细记录提供法律服务(包括开展法律咨询、法律宣传、法律援助、法治讲座、代理办事、参与矛盾纠纷调解等)的时间、内容、方法,以及顾问村(社区)来电、来函、来人咨询的情况,做到一村一册、一事一记、一次一记,办理具体事务的,要一事一档。

  6.村(居)法律顾问应妥善保管与履行农村法律顾问职责有关的法律文书、证据材料、业务文件和工作记录等文件材料,建立台账卷宗。

  7.遵守保密义务,对担任村(居)法律顾问期间接触、了解到的商业机密、不宜公开的事项及个人隐私应当予以保密。

  8.完成其他交办的工作事项。

  (二)考评办法

  1.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业绩每年度开展一次考评,采用现场检查、查看台账、电话回访等方式进行。

  2.考评采取百分制量化考评办法,以加扣分相结合的方式考核检查评分;加分项根据实际情况给分,如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按最高分值赋分。

  3.考评成绩从高到低分别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评定,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30%,良好比例不超过40%。

  4.法律顾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评等次为“不合格”:(1)出现因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被投诉举报查实的;(2)有从事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律师因违法违规行为收到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的;(3)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业绩考评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4)被司法局通报批评三次以上的;(5)在省、市工作督查过程中,被发现存在工作开展不到位等问题并被扣分的;(6)量化考评得分不满70分的;(7)其他因工作未履行到位情节严重,经领导小组审议,应评为“不合格”的其他情形。

  5.村(居)法律顾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加分:(1)上报典型案例入选全国、省、市宣传推广的;(2)因法律顾问工作突出受省市县表彰、表扬的;(3)有关“法律顾问工作事迹”被相关媒体宣传报道的;(4)其他应当加分的事项。

  (三)结果运用

  1.法律顾问连续两年的考评被评定为“合格”以下等次的,由司法行政部门终止其继续承担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并取消该顾问当年“评优评先”资格,且该顾问两年内不得承担村(居)法律顾问工作。

  2.考评等次与村(居)法律顾问补贴挂钩,分档计算补贴费用,费用补贴由基础工作补贴(占比50%)和绩效工作补贴(占比50%)组成。

  (1)基础工作补贴:评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按基准发放;考评等次为“不合格”等次的,按基础工作补贴基准的70%发放。

  (2)绩效工作补贴:评定为“优秀”等次的,按绩效工作补贴基数120%发放;评定为“良好”等次的,按基数的90%发放;评定为“合格”等次的,按基数的70%发放;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绩效工作补贴不予发放。

  3.村(居)法律顾问补贴为1000元/村(社区),在组织年度考评后,由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和行政审批股将考评结果上报局务会议研究确定最终评定等次,再根据县财政拨付情况由财务室适时发放。

  六、关键词诠释

  村(居)法律顾问 工作职责 考评办法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和行政审批股,联系电话:0594-8271236

  八、深度解读、延伸解读

  本办法适用于当年度接受指派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律师及法律服务工作者,由仙游县司法局每年度组织考评,根据考评结果按本办法规定的结果运用标准,具体发放当年度补贴。做到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方式和服务标准化,督促村(居)法律顾问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确保法律顾问经费专款专用、合法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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